药品收货管理制度
文件名:药品收货管理制度
文件编号:WZJ-SMP-024-01
起草人:
起草日期: 年 月 日
版次:第一版
审核人:
审核日期: 年 月 日
颁发部门:质量管理部
批准人:
批准日期: 年 月 日
生效日期: 年 月 日
起草原因及目的:
分发部门:质量管理部、采购部、储运部
1.目的:为加强药品在运输过程中的质量管理,确保入库药品的质量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适用于本公司采购或销售退回药品的管理。
3.责任:本公司质量管理部、采购部、储运部对本制度的实施负责。
4.内容:
4.1药品到货时,收货人员应当查验随货同行单以及相关的药品采购订单,无随货通行单或采购订单的不得收货;随货同行单记载的供货单位、生产厂商、药品通用名称、剂型、规格、数量、收货单位、收货地址等内容与采购订单以及本企业实际情况不符的,不得收货,通知采购部并报质管部处理。
4.2药品到货时,收货员应当对运输工具和运输状况进行检查。检查内容包括:
4.2.1检查车辆是否密闭,如发现车厢内有雨淋、腐蚀、污染等现象,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