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销售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商品房销售行为,保障交易双方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市场营销和工作人员
一、公司市场营销部是商品房销售管理的第一职责部门,部门经理是商品房销售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二、市场营销工作以提高公司经济效益,壮大企业经济实力为目标,营销人员务必发扬爱岗敬业、团结奉献精神,具有职责心和使命感,完成公司所交给的商品房营销任务。
三、售房有形市场是公司精神礼貌建设的窗口,营销人员要做到诚实守信、规范交易、热情服务,自觉维护公司的声誉和形象。
四、市场营销部在新建项目开盘前,应认真作出切实可行的营销方案,报总经理批准后实施。在实施过程中,销售价格未经批准不得变更。
五、房屋预售建筑面积由投资发展部会同市场营销部计算,房屋销售面积须经房管局测量复核后,列出明细表,双方工作人员书面确认无误后,报分管副总经理批准、财务部备案。在预售过程中不得擅自变更。
六、工作人员要努力学习业务知识,互相配合、言行一致,向顾客介绍商品房时要讲究服务态度和推销技巧,做到宣传力度大、范围广、影响深、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