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吊司机聘用合同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码:
根据劳动法和本地人事劳动管理规定,为确保甲乙双方的权利不受侵害。经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自愿签订立本合同,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本合同内容。
一.聘用期限
经甲方考核乙方符合甲方的聘用条件,自 年 月 日起,至甲方 楼塔机拆除为止。
二.工作内容
1.本合同签订时,双方约定乙方同意,因为甲方的工作需要,乙方担任甲方工地塔式起重机司机工作。
2.乙方自愿遵守甲方制定的各项劳动规则制度,认真 履行岗位职责,负责搞好本塔机的驾驶,检查,保养,配合维修等工作。并使塔机正常及时为各施工班组服务。
3.因工作需要乙方应合理调配安排加班时间,乙方必须保证各施工班组所用材料,物品,工具及时的吊运
三.劳动报酬
1.聘用期内,两台塔机三个司机,每台塔机工资为9500元,大写人民币玖千伍元整。外加每个塔机司机每人每月生活费500元,大写人民币伍佰元整,工资发付顺延一个月时间。停工期间不计算工资。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和本公司的章制度以及合同内容对乙方进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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