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的文书制度清代的文书可分为皇帝专用文书和官府往来文书两大类皇室专用文书又可分为两种一是皇帝处理公务发布政令使用的谕书诏书诰命敕廷寄等皇帝专用的下行文书二是臣下向皇帝奏事建言的题本奏折等专呈皇帝阅批的上行文书臣下向太子诸王禀报事项的启表等亦属上行文书谕书分谕和旨二种谕和旨的分别是皇帝特地下的命令称谕皇帝因奏请而下的命令称旨谕旨是皇帝日常发布命令的主要文书谕和旨均为折叠式文书由白纸墨书每幅高厘米宽厘米因载体用折式又称作谕折皇帝亲自朱笔写的谕旨称为朱渝由大学士等代拟奏呈御览后再用朱笔写于黄折纸上的谕旨也称为朱谕谕书每幅行每行写至字不等谕书的写法是开首直书谕接着叙所谕之事文尾以特谕字眼结束最后写上发出的年月日清末用电报拍发的谕旨称为电旨诏书是皇帝向全国臣民颁布重要政令的一种文书诏书的正本是用大幅染黄纸做成为卷轴式一般高厘米长厘米颁诏时须在开安门宣读由礼部刊印副本后分送各衙门宣读张挂照旨贯彻执行诰命是朝廷封赠五品以上官员及世爵承袭者用的一种文书诰命用五色或三色丝织成文字由翰林院撰拟中书科缮写内阁盖制诰之室印后颁发诰命分龙边诰命和锦面犀轴两种凡封镇国公以下奉恩将军以上者用龙边诰命封蒙古贝子辅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