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书制作制度
(一) 文书制作处理规定
第一条 目的
凡公司内的公务文件,除有特殊规定外,一律依照本规则。 发往公司以外的文件除有特
殊规定外,也适用本规则。
第-条 名义
公务文件的往来以各部长及部主管的名义签团 有些简单事项的文件, 也可以部站的名
义签署
第三条 呈交公司经理的文件
凡震志公司经理的文件,需束级上报。各级领导需在调查核实的基础上,写出意见,注明
需旺报经理的姓名,然后上报。若不需旺报,则在该文书右上方室自处注册办文单位的名称
-文号、年月日。
第四条“文书格式
(一) 公务文件应尽可能简单明了,便用徇所。
一) 文体使用口语即可。
(GE) 为了陈述理由和经过,有时会使正文和复,这种时候可将此部分内容作为附件记
于另外的纸上。
第五条 “文件号码
文件上应有制发单位规定的号玛,还应标明与此份文件有关的关键订及复文文件的号
码、年月日,以便处理。
第六条“书写格式
《一) 文件通常在第一行写上文号,第二行写上能架示文件内容的标题,另起一行写抽
发年月日、制发者名称,再一行写明收件人姓名,然后在下一行写文件内容。
《二) 在属于复审旺报的情况下,通党采取在文件末尾用后记的形式证明,应在文件床
尾量一行处写下复审件的号码、必要事项、年月日及复审者姓名。
《三) 由部长发出的指令性文件上应有各收文单位的名称, 必要时要写上号码和年月日~
第七条 签署及用印
文件制发者及收件者应注骨眼务, 也可根据情况只署姓名。 在文件制发者(个人或单位)
的下方蔓上制发者个人或制发单位的印章, 文件处理人将以此敏为依据。 但同时发往多个间
位的文件如通知等,为了简便,多采用印制好了的印刷曲,此时签名及蔓印即可省略,。
第八条 封签上的记录
文件信封上的记录,依照以下各条进行。
《一) 用于普通文件的信封上,要写明送达单位的名称及“公丫”的字样,同时在左侧
写上是理加急、挂号等,并在其下写上发号码。信封背面写发文单位
《二) 秘密文件的信封上,除要在正面的左侧写上“秘"的字样外,其他参照第一条。
《三) 必须收文者自行开启的文件,信封上要写清姓名同时在左侧写上“亲局”字样
《四) 机窗文件要用二层信封,内封上写文件标题,外封上的标识参丑以上各条在左侧
写明“秘”的字样-
《五) 文件内容特别需要保密的或有其他重要内容的可参照前项。
《六) 本条款第一项中所列内容,除有关机密的外,简易的文件可依照第二条进行,只
要在信封背面左下角用小号字印上单位名称妈可。
第妨条 文件用纸
文件所用纸张另行规定路)
第十条 蛙水
文件原则上应用黑色于水书写或印刷。 在使用墨水时候要特别注意纸张的性能,文字应
消晰可等。
第十一条“文件种类的区分
部科长发文应根据文件的不同作用依以下原则区别使用不同文种.
《一) 提案,不仅仅是发出指令,而且希望将其意见广为讨论
《二) 承认,就有关事务进行认定。
《三) 请示,所报内容等候裁定,,
《四) 报告,关于指示的答复性汇报。
《天) 申请,请示对自己或有关事项处理的许可和承认,也可用于单方面提出申请
第十二条”指示类文件的区别
公司经理及各部门领导对下属发布的文件依以下要求区别使用, 虽不是部下但同属命令
所及范围的也参妥执行。
《一) 指示,对申请、请示及要求的答复。
《二) 传达,有关事务上的指令.
《三) 训令,命令或注意事项。
第十三条“一般文件的区分
不在前二条之列的文件有以下类别。
《一) 通隐,有关业务的通报。
《二) 照会,意见或需要回复的事项。
《三) 回答,对照会的答复-
第十四条 电文
记载方法
文作的记录方式另行规定-
第十五条”依靠电信传达的文件、要求特别简明,吉免使用容易误解的文字,并省略敏
语以使电文简短,
电报通党在结尾处注明发电单位的代号。
重要的电信文书,在发出电报的同时,还应将有关材料以书写或印刷的方式成文送交收
件人。
《二) 文书的起草及制发要领
《一) 办公室的通告、通知、会议文件或传阅文件、机构内部文件以及对外发文须根据
来要领是草,并经办公室主任审核、或经相关业务科室领导合议后制成-
《二) 文件形成者在制定文件时需经主管上级的审核-
《三) 审核者须对文件的形式、内容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