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书管理制度
一、收文管理
1、答收: 上级领导部门以及外单位发来的公文、电文、函件、信
件等,均由办公室文秘人员签收、启拆,其他人员不得启拆。
2、登记: 签收拆封后,应分类记入“收文登记短”,将收文日期、
来文单位、字号、文件标题、份数等按收入顺序逐项登记,并及时填贴
“文件阅办单"。个人带回的公文、资料、书籍、会议材料等,也应交
由办公室登记。
3、拟办: 风正式文件均需办公室负责人根据文件内容和性质签署
拟办意见后,送公司领导签批。带有密级的文件和紧急的文件,应迅速
登记签署拟办意见后,送公司领导签批,即到即办。
4、签批; 根据拟办意见,办公室文秘人员将文件传送相关领导及
总经理答批。
5、分送: 按照领导签批的意见,分送阅知部门或承办部门。为加
速文件运转时效,应在领导签批后的当天或第二天〈特殊情况例外) 将
文件送阅知和承办部门。
6、传阅; 各级领导阅批文件应仔细、认真,阅毕应签上姓名,并
注明日期; 需要签署意见的,要明确、具体。文件传阅应做到准确、及
时、避免漏传、误传。传阅文件应严格遵守传阅范围和保密制度,不得
将有密级的文件带回家、和宿舍和公共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