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公司文书制作制度 “
第一条 适应范围
凡公司内的公务文件,除有特殊规定外,一律依照本制度制作。
发往公司以外的文件除有特殊规定外,也适用本制度。
和 :
公务文件的往来以各部门经理的名义签署,有些简单事项的文 和 5
件,应以部门的名义签署。
第三条 “呈交公司经理的文件 -*
凡和需呈递公司经理文件,须逐级上报。各级主管须在调查核实的-
基础上写出意见,注明需呈报经理的理由,然后上报。若不需呈报, 一人
则在该文书右上方空白处注明公司部门的名称、文号、年月日。
和入 :
1., 公务文件应使用楷书,尽可能简单准确。 “
2陈述理由和经过时,若正文僻复,则将此部分内容作为附件 一人
记在另外的文件上。
第条 文人全 -
文件上应有制发单位规定的号码, 还应标明与此份文件有关的关-
键词及复文文件的号码和年月日,以便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