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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文书收发制度
第一条 范围
本公司文件〈本公司及其事务所之间的书信、文件、传
票、小包训等) 以及公司外文件的收发、分发等均按本制度
执行。
第二条 ”统管部门
文书的收发、分布等事务,由本公司及各事务所的总务
部统一管理。
第三条 部门文书责任者
在部处室中设文书负责人,负责本部门内文件的分发、
保管等工作。
第四条“文书的收受
对公司外来文书的接收由总务部收件室负责。
第五条 ”收文的处理
收文中除亲启信函、挂号信、传递证明外,其余一般信
函应全部拆封,拆封后,以件为单位将收文印章盖在文件上
方空白处、将信封附上用别针别在一起。
收件室将全部收文的收受日期、 发文单位、发文者姓名、
文件标题、内容概要、分发地点等项目登在《收文短》上,
并将文件及收文籍一并交给总务部经销。
第六条”审核以及分发批示
总务部经理在对文件及《收文短》加以审核后,对收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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室做出分发批示。
当总务部经理外出时,如有事务急需处理,可由副经理
代理承担上述工作。
第七条 分发
收件室将“收文短”及文件分发各部门,各部门的文书
负责人应该在收文短上盖印签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