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文书收发制度
1、制度目的
本制度旨在规范公司文书的收发,确保公司文书的安全、准确、及时地传递和
保管,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部门及人员。
3、制度内容
3.1 收文制度
3.1.1收文驾道
。 纸质文书: 须由总务部门负责人亲自检查,并将发文单据交财务部门审核、
盖章,并及时报送机要科存档。
。 电子文书: 发送方向收文方发送电子文书,并同时密切关注收文反馈,如需
要进行回复,也应采用电子文书方式回复,同时将回复结果存档或打印纸质文件归
档。
3.1.2 收文登记
根据发文单据中的相关信息,总务部门检查完毕出具签收字据,并按照相关要
求登记入公司文书登记系统中。
3.1.3 分发文书
总务部门会根据文书内容及时将文书分发到相关责任部门,并同时督促各部门
迅速对文书内容进行处理,并按照规定反馈处理结果-
3.2 发文制度
3. 2.1 发文申请
发文部门应向总务部门提出申请,并说明文书的主题、内容、涉及的相关部门
和人员。总务部门在核查无误后,负责制作发文单据,并送往财务部门进行审核盖
章。
3. 2.2 文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