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岗劳动合同
甲方(聘用单位):
法定代表人:
乙方(被聘用者):
身份证号:
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合同。
聘用岗位及职务
甲方因工作需要,聘用乙方在技术岗位工作,并聘任技术负责人职务。
聘用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期限为 年。试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期限为 个月。
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至合同中约定之解除或终止合同的条件出现时止。
工作职责、内容和工作条件
乙方的工作职责:全面负责站内技术管理工作。
具体工作内容及要求:保持站内设备正常运行及设备保养工作。
乙方工作时间遵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甲方因工作需要,经与乙方协商同意,可延长工作时间,但不得超过国家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
乙方必须按照甲方对本岗位任务和职责的要求,完成规定的数质量指标或工作任务。
甲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按乙方岗位要求提供必需的工作条件和劳动保护设施,保障乙方的安全与健康。
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安全作业的教育和培训;乙方在工作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工作规程,有权拒绝执行甲方违规指挥,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保密的内容和范围
甲乙双方确认,乙方承担保密义务中的甲方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技术信息:技术信息的防卫包括但不仅限于甲方的技术方案、工程设计、电路设计、制造方法、配方、工艺流程、技术指标、计算机软件、数据库、试验结果、图纸、样品、样机、模型、模具、操作手册、技术文档、涉及商业秘密的业务函电等;
经营信息:经营信息的范围包括但不仅限于甲方的客户名单、营销计划、采购资料、定价政策、不公开的财务资料、进货渠道、产销策略、招投标中的标底及表率内容等;
甲方依照法律规定或有关协议的约定,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事项;
乙方在职期间因工作关系而获得、交换的保密性信息以及其他一切与甲方事务有关的保密信息。
知识产权归属
本合同所称的知识产权包括:著作权(版权)、专利、注册商标权专用权和专有技术等。
乙方为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务或者主要利用甲方的物质条件所创作的作品、发明创造、专有技术,是履行职务的行为,其知识产权归属甲方,乙方无权申请相关权利。
对乙方的职务发明创造,甲方可视该发明创造对甲方的贡献大小,给乙方予以奖励。
乙方在完成本职工作的情况下,欲就与甲方有一定竞争关系的课题自行研究开发的,应事先与甲方就利用甲方物质技术的范围及补偿办法以及所完成的技术成果的使用权、转让权、申请权和申请的权利归属达成书面协议。否则,均视作乙方的职务行为,相关权利均归属甲方。
工作报酬
甲方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和乙方完成工作任务的情况按月核发乙方应得的工资、奖金及各种津补贴。
甲方确需乙方加班时,按国家规定支付给乙方加班费。
如甲方实行奖金(绩效工资)制度的,则乙方的奖金(绩效工资)由甲方根据乙方的劳动成果和实际贡献予以确定。
经双方协商,乙方工资为人民币 元/每月;试用期工资标准为人民币 元/每月。
工作纪律
甲方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制定工作纪律和规章制度,乙方自觉遵守甲方的工作纪律和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管理。
甲方应切实加强单位内部的岗位责任制,建立健全各项考核制度,做到职权清楚、责任明确、考核严格、奖惩分明。
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甲方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为乙方及时足额向社会保险部门缴纳社会保险费。社会保险费中的个人负担部分由甲方按国家规定从乙方月工资中扣除后代缴,由社会保险经办部门按规定记入缴费本人个人账户。经双方协商,也可以由乙方按规定自行缴纳。
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患病或非因工负伤、以及女工孕期、产假和哺乳期间的待遇,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乙方医疗期满或痊愈后,不能从事原工作被解除聘用合同时,由甲方按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发给乙方医疗补助费。
乙方因工或因病死亡丧葬补助费,供养直系亲属的抚恤费、救济费、医疗费等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甲方保障乙方依法享受公休假日、婚丧假、带薪年休假等。
聘用合同的终止、解除、续订和变更
本合同期限届满,即行终止。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在试用期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
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甲方规章制度。明显不能胜任或者继续完成合同规定的专业技术指导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