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重点汇总
概念: 我国境内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
个人。 按销售额大小和会计核算水平分为,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
人“年销售额 80 万以下)。
税率,17%、13% 物质,文化,生活必须用品,农业生产用品),小规模 39
一般纳税人,自产自销 6%,销售旧货 4%,运费运输 7%抵扣《运费*7%)
征收日期,1 日、3、5、10、15、1 个月或者1季度。
免征增值税项目:
1、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业产品。
2、避孕药品
3、向社会收购的古书旧书。
4、直接用于科学研究,试验,教学的进口仪器和设备。
5、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物资,设备-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权责发生制)
1、直接收款方式,无论货物是否发出,均为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票据的
当天;
2、采取托收承付和委托银行收菊方式,为发出货物并办妥收手续当天。
3、采取内销和分期收菊方式,为书面合同约定收款日期的当天。无书面合同的,
为货物发出的当天。
4、采取预收货物方式,为货物发出的当天。生产工期超过 12 个月,例如大型设
备,飞机,船舱,为收到预算款,或书面合同约定收款日期的当天-
5、委托他人代销货物,未收到代销单位代销清单或者收到全部或者部分货款的
当天。未收到由发出代销货物清 180 天的当天-
6、销售应税劳务,为收起销售款或取得销售款票据的当天。
7、纳税人发生视同销售行为的,为货物移送的当天。
增值税应纳税=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像购买方收取的: 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
销售额,指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进项税额=买价*扣除率〈运费扣除率为 7%)
买价=《买价-不得抵扣的损失
不得抵扣的损失: 申报抵扣应在专用发票开去之日起,90 天内)
1、非应税项目,非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建造非生产性建筑
物和构筑物。
2、用于免税项目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
3、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包括,学校,医院,招待
所,托儿所,疗养院,文化娱乐单位等部门购进货物-
4、非正常损失购进货物,自然灾害,管理不善,盗窃,发生和霉烂变质的损失-
5、非正常损失的再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
视同销售的概念: 自产,委托,代销〈外购不属于视同销售)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 《1+成本利润率)
混合销售: 因以纳税人经营主业,只征一种税,由主业确定征税。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税率
6、残疾人组织直接进口供残疾人专用的物品。
7、个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除外的有,游艇、摩托车、应征消费税的汽
车除外
消费税重点汇总
概念: 我国境内从事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对其销
售额和销售数量特定环节征收。就是对特定消费品和消费行为征收的一种税。有
定额税率〔黄酒、啤酒)、比例税率
征税范围
烟、酒和酒精、化妆品、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灶炮及焰火、成品油、汽车轮胎、
摩托车、小汽车、高尔夫球及球具、高档手表 (1 万以上,含 1 万)、游艇(大
于8米)、木制一次性征子、实木地板。
纳税期限,1、3、5、10、15、1个月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1纳税人销售应税消费品的,按不同的销售结算方式分别为;
51) 纳税人采取内销和分期收款结算方式的,其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问为销售合同
规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
52) 纳税人采取预收货款结算方式的,其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为发出应税消费品
的当天。
53) 纳税人采取托收承付和委托银行收区方式销售的应税消费品,其纳税义务的
发生时间为发出应税消费品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
54) 纳税人采取其他结算方式的,其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为收旋销售款或者取得
索取销售款的任据的当天-
2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其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为移送使用的当天。
3,纳税人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其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为纳税人提货的当天。
4纳税人进口的应税消费品,其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为报关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