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分制实施方案
第一部分 学分制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深化我校教育教学改革,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我校从201级学生开始试行学分制,试行学分制是教学管理制度的一项重大改革,为使试行学分制工作顺利进行,我校成立学分制领导小组,负责学分制实施具体工作。
第三条 学分制的基本特点是:⑴以学分表示课程在教学计划中的份量;⑵承认学生的个别差异,包括才能、特长、爱好、学习基础与勤奋程度等;⑶教学计划具有弹性。
第四条 学分制的基本内容为:⑴学分制实施性教学计划;⑵以学分制作为计算学习量的单位;⑶对理论性强的课程提出不同档次考核要求;⑷对实践性强的课程理论部分和实际操作部分可单独记学分;⑸允许学生通过不同途径取得毕业资格;⑹以课程分作为计算学习质量的单位。
第二章 教学计划与课程设置
第五条 为确保专业目标和教育教学质量,各专业学分制实施性教学计划根据《教育部关于制定中等职业学校教学计划的原则意见》,由教务处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起草,报教学副校长初审,由校长主持办公会议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