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保密协议及竟业禁止协议书
甲方: 乙方:
性别: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出生日期: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协议,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保密信息的定义、范围和载体 (乙方在甲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应遵守甲方的保密制度,保密范围和保密义务如下:
基于业务保密事由,非经甲方授权部门或主管人员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使甲方公司的任何设备、文件、技术资料、各种载体的电子信息等保密文件或资料、物品脱离甲方公司之控制。
乙方无论任何原因,在工作期间或调离本岗位以及离职后,均不得将甲方的技术、商业运营方法、培训资料、客户档案、公司运作方法、公司机密等一切相关资料外泄或提供给竞争对手(即同行业或者类似行业)。
可能成为甲方商业秘密的经营信息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客户名单、营销计划、采购资料、定价政策、不公开的财务资料、策划文案、网站制作、网站技术资料、网站数据、营销方法、运营模式、网站规划、项目计划、项目组人员构成、营业额、费用预算、利润情况及不公开的财务资料等。
甲方的保密规章、制度没有规定或者不明确之处,乙方亦应本着谨慎、诚实的态度,采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维护其于任职期间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信息、经营信息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以保持其机密性。
甲方依照法律规定,如在缔约过程中知悉的对方当事人的秘密和有关协议的约定,如技术合同等,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事项亦属于保密范围。
乙方因职务上的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记录着甲方秘密信息的文件、资料、图表、笔记、报告、信件、传真、磁带、磁盘、光盘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载体,均归甲方所有,而无论这些秘密信息有无商业上的价值
第二条 保密义务
1、乙方的保密义务基于其对甲方忠实义务的要求。乙方在任职期间应履行以下义务:
(1)严格产品加工配制技术,防止泄露保密信息;
(2)不得以任何形式将保密信息泄露或披露给甲方以外的任何其他人;
(3)不得利用保密信息为自己或任何第三方牟利;
2、乙方离开甲方之后,乙方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保密信息泄露或披露给甲方以外的任何其他人。
3、乙方离职后承担保密义务的期限为无限期保密。
第三条 泄密行为
1、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被视为故意泄露、披露甲方的保密信息:
(1)将保密信息泄露给甲方的竞争对手;
(2)向公共场合发布、提供保密信息;
(3)利用保密信息为自己或者他人服务或牟利;
通过其他任何途径或形式泄露、披露保密信息。
第四条 不竞争
乙方承诺,其在甲方任职期间及离职之后 年以内,非经甲方董事会 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在与甲方经营同类产品或提供同类服务的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内担任任何职务,包括股东、合伙人、董事、监事、经理、员工、代理人、顾问等;乙方承诺,在离职之前或者离职之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