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师范大学辅修双学位、双专业管理办法(试行)
为了更好地适应社会需求,增强学生就业竞争力,促进复合型人才培养,我校实行辅修双学位和双专业人才培养模式。为规范辅修教学工作的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一、总则
1.双学位是指学生修读跨学科门类的第二专业,并符合有关学位条例规定而获得第二学士学位;辅修双专业是指我校在籍本科生修读主修专业期间,同时修读与主修专业不同的专业。
2.本科生辅修双学位、双专业教育实行学分制管理。
二、专业设置及培养方案
1.根据社会需要、学生专业需求和学科特点,由教务处和学院协商确定开设第二专业目录。
2.第二专业教学培养方案和教学要求原则上与现有本科各主修专业相同,以保证教学培养质量标准的统一。
3.学院应根据同届本科生主修专业的课程名称、代码、学分数等要素确定40~50学分课程(包括专业核心课程、专业选修课程、以及毕业设计(论文)和实践性课程)
4.第二专业目录及培养方案要求由教务处于每学年统一向学生公布。
三、申请条件与审批程序
1.在校全日制本科学生,凡已修满第一学年主修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学分,课程平均成绩75分以上(含75分),品德良好、身体健康并学有余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