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财务部会计核算制度
为了规范公司各合营公司会计工作秩序,提高会计工作水平,强化会计核算和监督,根据财政部《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要求,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所有会计人员必须遵守法律﹑法规要求,严格按照本办法办理会计事务,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保证提供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的会计信息。
第一部分 会计核算的内容和要求
各合营公司应按《会计法》的要求,建立会计账册,设置相应的总分类账和明细分类账进行会计核算。
以下事项必须办理会计手续,进行会计核算:
(1)﹑款项和有价证券的收付;
(2)﹑财物的收发﹑增减和使用;
(3)﹑债权和债务的发生和结算;
(4)﹑资本的增减;
(5)﹑收入﹑支出﹑费用﹑成本的计算;
(6)﹑财务成果的计算和处理;
(7)﹑其它需要办理会计手续,进行会计核算的事项。
记账的方法,采用借贷记账法;对总分类账户和明细分类账户必须进行平行登记。
会计核算必须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为依据,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的相应会计处理方法进行,相互可比的会计处理方法同前期必须一致,如有变更,必须在会计报表说明中予以披露。
公司的会计期间按年度划分,以公历年度为一个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