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职业学院大学生自律委员会
纪检部规章制度
纪检工作成员必须遵守校规校纪与大学生自律委员会规章制度。作为学生干部应树立高度的主人翁责任心,努力工作,保证质量,按期完成上级交给的各种任务,全体纪检工作成员热情服务于广大同学,全心全意、尽职尽责 。全体纪检工作成员应当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按照有关准则规范约束自己的言行。
纪检部的宗旨是:公平、公正、公开。纪检工作成员须自觉维护大学生自律委员会集体荣誉,团结合作,不计个人得失。
纪检部工作职能:对学生日常校园文明行为进行检查监督教育,对扰乱校园公共秩序损害校园公共设施、对打扰他人学习和休息的同学进行制止,说服和教育。建立良好的校园学习环境,搞好校园文明建设。
一 行为规范:
1 学生干部不得在公共场合吸烟,注意言谈举止,道德行为,树立良好形象。
2 学生干部不得参加打架斗殴赌博等违纪行为,如有发现视通报批评,立即在大学生自律委员会除名。
3 学生干部不得拉帮结派,搞形式主义,背离核心,一旦发现经主席团讨论是否除名
4 查勤按时到达指定教室,禁止迟到事情的发生。
5 说话礼貌用语,进门主动问好,尊重老师与同学。查勤完毕,主动关门,对全体同学及老师说“谢谢”等礼貌用语。
6 保证查勤的数据正确性及公正性,杜绝私自改动查勤表。
7 如实反映出现的各重问题及情况。 不准与同学发生口角,杜绝身体冲突的行为,及自己单独解决问题,如有情况立即向部长及老师反映。
8 纪检部成员必须服从大学生自律委员会的各种规章制度,如有需要,积极配合其他部门的工作,为整个大学生自律委员会努力工作。
9 服从安排,配合部长工作。
10 不做影响大学生自律委员会形象的事,及时反映各种情况,积极主动学习和改变自己的不足。
11 不得在大学生自律委员会内部发展男女关系。
二 请假制度:
1 有事确实不能参加会议或考勤者,必须严格履行请假规则,需向主管部长打电话进行请假,未按时向主管部长请假者视为缺勤。
2 迟到:出席会议且在会议开始后十分钟内到者,视为迟到。
3 早退:会议结束前,未经有关负责人批准,擅自离开者,视为早退。
4 缺勤:不出席应到会议,会议进行十分钟后仍未到者,视为缺勤。
5 参加工作例会时,必须自觉关闭手机、保持安静。
三 工作制度:
1 活动和例会着装整齐,不得着奇装异服,带工作证、笔和纸
2 例会和活动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