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的职业形象是教师群体或个体在其职业生活中的形象,是其精神风貌和生存状态与行为方式的整体反映。它既是社会对教师职业及其日常行为的一种总体性评价与概括性认识,也是教师群体内部或个体自身对其职业所持有的价值认识与情感认同。教师的职业形象是通过其内在精神和外显事物显现出来的,其内在精神包括职业的精神风貌、工作态度、敬业精神、创新精神等;外在事物表现为教师节日、教师组织、教师着装等。教师个人的形象包括对学生的态度、工作态度、道德水平、教学水平、人际关系等。
由于特定的历史文化、教育的独立性不足、教师的专业地位不确定以及教师专业化缺乏系统研究等原因,人们对教师形象的言说多以文化隐喻的形式出现,如“春蚕”、“蜡炬”、“铺路石”、“孺子牛”、“人类灵魂的工程师”、“园丁”、“路标”、“摆渡人”、“导演”、“教书匠”等。这些语词勾画出教师是一种“奉献”的道德形象和比较刻板的“匠人”形象,没有全面地揭示出教师职业的内在特质和从业标准,体现了社会对教师职业的主观期待,缺少教
师对自我形象的建构与认同,因而是片面的。教师职业形象至少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教师的职业道德是教师从事教育教学活动时的基本行为规范,是教师自己对职业行为的自觉要求。它是以敬业精神为基础、以协调师生关系为主要内容的道德规范。自古以来,教师的道德形象被视为教师的最基本形象。“为人师表”、“身正为范,学高为师”等,强调的是教师的“榜样”作用、示范作用。这些形象当然是重要的,但随着时代的发展、市场经济的冲击,传统的道德至上的形象受到了怀疑。因此,重建教师的道德形象显得十分重要。乐于奉献、坚持公正是时代对教师职业的基本伦理道德要求。“奉献”作为从业的基本要求,是教师职业责任感、使命感的具体体现。因为培养人是社会发展的基础性事业,培养人的劳动是一种非常复杂的劳动,无法用市场经济的等价交换原则来衡量其价值的大小;同时,由于培养人的劳动效果具有滞后性、间接性,因此有时教师的劳动不仅得不到尊重和承认,而且教师还要忍受不被理解的痛苦。没有奉献精神就会失去教师职业的高尚性和纯洁性。公正就是“公平”、“正义”、“合理”。“公正”既是教育基本目标之一,又是教师职业的基本行为准则。不讲公正的教育将使学生的心灵失去平衡,其行为丧失应有的约束,教育过程也因此失去了“善”的价值。
教师是以文化为中介来与学生发生关联,对学生产生实质影响,并实现对社会的文化 功能。文化不仅提供了教师形象确立的源泉、材料,而且使教师形象设计与塑造有自己的个性。教师的文化形象是教师形象的核心。传统的教师文化形象是传统文化的传递者、维护者,所谓“才高八斗”、“学富五车”皆是教师的典型文化特征。然而,传统教师的文化形象随着时代的发展受到了严峻的挑战:首先,现代科学文化知识迅速增长并不断老化,需要教师不断地学习并调整自己的知识结构,掌握更多的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