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民事调解书再审民事案件用民再字第号原审原告或原审上诉人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原审被告或原审被上诉人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原审第三人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加人的列项和基本情况的写法与本院决定再审的案件用的民事判决书样式相同案由写明原审当事人的姓名或名称和案由一案本院或人民法院于年月日作出民字第号民事判决或调解协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年月日本院作出裁定决定本案由本院提起再审或进行提审或年月日人民法院指令本院对本案进行再审简要写明当事人的请求和案件的事实本案在审理过程中经本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写明协议的内容写明除免交的案件受理费外的其他诉讼费用的负担没有的此项不写上述协议符合有关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本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审判长审判员审判员年月日院印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