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调解协议
甲方:杨 身份证号:
乙方:杨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通过村委会、党支部、老人协会三套班子共同协调下,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双方改进协议书,特定以下几条协约,望双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现根据城建规划红线图退让,向后在原来旧墙,经乙方同意后退44公分,(说明甲方已退到尽地,今后余留48公分为乙方所有,据点《在88公分,中1.4米,右2.2米,双方各一半。》)
二、甲方根据现成柱棕保留现状进行基建,乙方不能有异议。
三、元甲方与育新保留2.28米巷,应作为公巷,甲乙双方共有权(今后任意方都不能公巷堆放建筑物)。
四、今后机房盖尾楼时坂顶水甲方必须以下水管排水。
五、乙方要求同时改建,甲方必须暂停30日时间给乙方拆除待乙方拆除完成,甲方可继续基建。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调解见证单位:
调解见证单位:
20XX年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