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效能监察工作实施办法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企业管理,有效发挥效能监察的监督、保证、预防、促进作用,建立和健全企业的监督制约机制,推进企业廉政建设,使企业的效能监察工作经常化、规范化,根据(集团)公司国有资产授权经营的实际,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 企业效能监察是企业的监察部门对本企业职能部门和人员执行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企业规章,履行职责及其效果的监督、检查活动,是管理的再管理,是监督的再监督,是完善企业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的重要举措;是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加强廉政勤政建设的重要手段;是党风廉政建设与企业生产经营管理有机结合的重要途径。
第三条 企业效能监察的总体要求是:以企业的经济活动为中心,围绕企业经营管理和资产运行的关键环节,通过特有的监督方式、工作程序和职能作用,查堵管理上的漏洞,提出改进管理的建议,完善管理制度,从而达到改进企业管理,提高经济效益,保护国有资产,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目的。
第四条 监察部门必须依照本实施意见认真开展效能监察工作,企业行政领导要加强领导,重视、支持效能监察工作,在组织机构、人员配备等方面提供必要的保障。
效能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