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事业单位改革大事记
1992
10月 党的十四大提出,按照机关、企业和事业单位的不同特点,逐步建立健全分类管理的人事制度。
1993
10月1日起,事业单位实行工资制度改革。
1996
7月 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事业单位机构改革若干问题的意见》,提出“要把事业机构改革提到重要的日程”,并且对事业单位机构改革的指导思想和改革的方向再一次做了明确规定,特别是提出了“根据事业单位的不同情况,分类进行改革” 的初步设想,“对主要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性质应为企业,但现在作为事业单位管理的单位,原则上应改为企业”。
1998
10月25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2号发布《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
2000
8月 中央下发了《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纲要》,提出改革的基本目标之一,就是要“形成符合党政机关、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不同特点的、科学的分类管理体制,建立各具特色的管理制度”,为此,要以推行聘用制和岗位管理制度为重点,逐步建立适应不同类型事业单位特点的人事管理制度,改革事业单位的收入分配制度。
2001
2001年,中央编制办公室专门组织了“事业单位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