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事业单位人事改革将按岗招人以岗定薪记者从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了解到为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近日黑龙江省制定印发了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将事业单位划分为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三种类别由此推进事业单位人员由单位人向社会人转变促进人员的能上能下能进能出待遇能高能低据了解有别于身份管理岗位管理是事业单位根据其职责任务和工作需要因事设岗按需设岗有明确任职条件根据实施意见中规定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时实行公开招聘竞聘上岗择优聘用并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这样一来使单位人真正转变成为社会人为事业单位推行聘用制奠定基础达到人员能进能出的目的据了解实行岗位管理还解决了职务能上不能下待遇能高不能低等问题竞聘上岗有条件要求工作考核有职责标准辞聘解聘有具体依据岗位管理还确定了以岗定薪根据所聘岗位确定岗位工资待遇的原则改变了过去按身份和职务等级确立工资待遇的分配机制为岗变薪变收入能高能低提供了政策依据据了解根据实施意见纳入岗位设置管理实施范围包括为了社会公益目的由我省各级国家机关举办或者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并列入事业编制其经费来源主要由财政拨款部分由财政支持以及经费自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的各类学会协会基金会等社会团体参照执行纳入实施范围的人员包括纳入实施范围事业单位包括参照执行单位中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实行岗位设置管理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的岗位设置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的有关规定执行经批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进行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各类企业所属的事业单位和事业单位所属独立核算的企业以及由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的单位不适用实施意见根据实施意见事业单位分为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三种类别管理岗位为担负领导职责和管理任务的工作岗位专业技术岗位为承担专业技术工作具备相应专业知识技术水平和能力要求的工作岗位工勤技能岗位为承担技能操作和维护后勤保障服务等职责的工作岗位据了解按照实施意见规定被聘用人员原则上不得同时在两类岗位上任职因行业工作特点确须兼任的需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岗位等级划分管理岗位分为八个等级即三至十级职员岗位现行的厅级正职厅级副职处级正职处级副职科级正职科级副职科员办事员依次分别对应管理岗位三级到十级职员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分为十三个等级一至四级为正高级岗位五至七级为副高级岗位八至十级为中级岗位十一至十三级为初级岗位其中十三级为员级岗位工勤技能岗位包括技术工岗位和普通工岗位其中技术工岗位分为一至五级依次分别对应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中级工初级工普通工岗位不分等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