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售楼处展场租赁合同
展场经营单位(甲方):
承租展场单位(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有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自
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租赁场地
甲方系依法保证坐落于 场地租赁的合法人。
甲方同意乙方租用位于 商业用房,总面积为 平方米的场地(下称租赁场地),用于乙方 。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 日。
第三条展览服务
3.1租赁期间双方可就以下方面选择约定租赁费用范围内基本服务:
1)照明服务:
2)清洁服务:
3)用电服务:
4)安保服务:
3.2乙方如需甲方提供上述基本服务之外的服务或向甲方租赁各项设备,应与甲方协商,并由乙方向甲方支付费用,具体内容和收费标准应列明清单,作为合同附件。
第四条租赁费用
4.1租赁费用: (人民币大写: )该费用为场地租赁费用,甲方需提供符合我公司规定的租赁类发票。
4.2乙方按如下方式支付租金;
费用分 期支付
第一期:合同生效日期起30个工作日内全额支付 (人民币大写: )
第五条场地、设施使用
5.1 为展览进行搭建、安装、拆卸、运输及善后工作及费用由乙方自行承
担。乙方进行上述活动时不得影响其他承租人、展览者在公共区域的活动。
5.2乙方不得变动或修改甲方的布局、建筑结构和基础设施,或对其他影响上述事项的任何部分进行变动或修改。在租赁场地的租赁期限内,乙方如需在甲方场地内的柱子、墙面或廊道等建筑物上进行装修、设计或张贴,须事先得到甲方书面许可。
5.3租赁期间,双方应保持租赁场地和公共区域的清洁和畅通。乙方负责对其自身财产进行保管。
5.4甲方有权使用或许可第三方使用甲方场地中没有租借给乙方的场地,但不得影响乙方正常使用租赁场地。
5.5乙方对租赁期限内由乙方造成的对租赁场地、设施和公共区域的任何损害承担责任。
第六条保证与承诺
6.1甲方保证与承诺:
1)确保乙方在租赁期内正常使用租赁场地。
2)按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标准提供服务。
3)配合乙方或有关部门维护现场秩序。
6.2乙方保证与承诺:
1)在进场日期前____天向甲方提供____份 展位效果图和尺寸图。
2)租赁期限届满,在撤离场地日期内将租赁场地恢复原状,返还向甲方租
赁的物品并使其保持租赁前的状况。
3)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在甲方建筑物内进行广告发布。
第七条争议解决
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应向乙方所在地方仲裁委员会或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不可抗力
8.1本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发生了无法预见、无法预防、无法避免和无法控制的不可抗力事件,以致不能履行或不能如期履行合同,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可以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推迟履行合同。
8.2甲 方提供场地服务,并协助安保。同时,一旦甲方认为现场存有发生
事故之隐患不足以保证活动安全进行或因乙方督导不周而发生混乱,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及时取消活动,并要求乙方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第九条适用法律
本合同的订立、履行、终止及其解释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
第十条附件及效力
双方同意作为合同附件的文件均是本合同重要且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同时生效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