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综合题
甲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为某市一家酒厂,生产各种酒类产品。2012年12月,甲企业发生下列经营业务:
(1)向乙企业销售白酒80吨,取得不含税销售收入400万元,并负责运输,另单独收取运费35万元、装卸费2万元。向个人零售白酒5吨,取得销售额11.7万元。
(2)销售A牌红酒15吨,取得不含税销售额150万元(不含礼品),同时赠送一批B牌红酒作为礼品,礼品的成本20万元,已知红酒消费税税率为10%,成本利润为5%,B牌红酒无同类货物市场价格。
(3)采用分期收款方式向乙企业销售白酒20吨,合同约定不含税销售额共计100万元,本月收取60%的货款,其余货款于下月10日收取,由于乙企业资金紧张,经协商,甲企业本月收取实际不含税货款50万元。
(4)用自产的白酒换取丙企业含税价相等的玉米用于酿造白酒,已知换出白酒的市场含税价324000元,双方互开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同时用市场不含税价为8万元的自产白酒,换取了一家水泥厂的水泥,双方互开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当月全部水泥投入本厂办公楼的维修。
(5)销售粮食白酒和啤酒给丁商场,其中销售白酒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收取不含税价款400000元,另外收取包装物押金20000元;销售啤酒开具普通发票,收取的价税合计款117000元,另外收取包装物押金10000元。合同约定,商场于2013年6月将白酒、啤酒包装物全部退还给酒厂时,可取回全部押金。(6)外购酒精,取得防伪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400万元、增值税68万元,本月生产领用其中的70%用于勾兑生产白酒。
(7)向农民收购一批小麦,收购凭证上注明买价为50万元,支付运输费用3万元,取得运输公司开具的运输发票;购进后当月将其中的70%用于企业职工食堂。向农民收购玉米,收购凭证上注明买价50万元,运输途中发生损失5%,经查属于非正常损失。月末,由于连续降雨引发的洪灾,致使当月收购小麦的30%发生毁损。当月由于库管员疏于管理,企业上月从农民手中收购的农产品全部被盗,其账面成本为25万元(其中运费占8%)。
(8)将C牌红酒交给某商场代销,商场平价与甲企业结算,同时按零售价5%收取手续费5000元,甲企业委托代销货物已经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
(9)甲企业将本企业使用过2年的小汽车销售,取得价税合计金额为35万元。
根据上述资料计算回答下列问题:
(1)计算业务(1)涉及的增值税销项税额;
(2)计算甲企业销售红酒应计算的增值税销项税额;
(3)计算甲企业采用分期收款方式销售白酒应计算的销项税额;
(4)计算甲企业业务(7)应转出的进项税额;
(5)计算甲企业业务(5)涉及的销项税额;
(6)计算甲企业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小汽车应纳的增值税;
(7)计算甲企业2012年12月全部的增值税销项税额;
(8)计算甲企业2012年12月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
(9)计算甲企业2012年12月应纳的增值税。
【答案及解析】
(1)销售货物同时负责运输收取的运费和装卸费属于价外费用,应该换算为不含税的销售额计征增值税,向个人销售取得的零售额是含税的,要换算为不含税的金额。所以销项税额=[400+(35+2+11. 7)÷(1+17%)]×17%=75.08(万元)。
(2)业务(2):赠送的红酒属于视同销售行为,没有销售额的,需要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缴纳增值税。销项税额=150×17%+20×(1+5%)÷(1-10%)×17%=29.47(万元)。
业务(8):将红酒交付商场代销属于视同销售行为,应该计算销项税=5000÷5%÷(1+17%)×17%=14529.91(元)=1.45(万元)
甲企业销售红酒应计算的销项税额=29.47+1.45=30.92(万元)
(3)采取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销项税额=100×60%×17%=10.2(万元)
(4)业务(7)中“企业当月由于库管员疏于管理,上月从农民手中收购的农产品全部被盗”需要做进项税转出=25×(1-8%)÷(1-13%)×13%+25×8%÷(1-7%)×7%=3.44+0.15=3.59(万元)
(5)销售白酒收取的包装物押金在收取时就应并入应税销售额计算增值税销项税,销售啤酒收取的包装物押金在逾期的时候才计算销项税,收取的当期没有逾期,所以不用计算销项税。业务(5)销项税额=400000×17%+20000÷1.17×17%+117000÷1.17×17%=87905.98(元)=8.79(万元)
(6)小汽车属于应税消费品,在购进的时候就没有抵扣过进项税额,所以销售的时候按4%征收率减半计算应纳税额,销售小汽车应纳税额=35÷(1+4%)×4%×50%=0.67(万元)
(7)业务(1)销项税=75.08(万元);业务(2)销项税=29.47(万元);业务(3)销项税=10.2(万元);业务(4)销项税=32.4÷1.17×17%+8×17%=6.07(万元);业务(5)销项税=8.79(万元);业务(8)销项税=1.45(万元);当月全部销项税额=75.08+29.47+10.2+6.07+8.79+1.45=131.06(万元)
(8)换取水泥用于办公楼维修,进项税不得抵扣,业务(4)可以抵扣的进项税=324000÷10000÷(1+13%)×13%=3.73(万元);增值税进项税额是凭票抵扣的,和生产领用量没有关系,业务(6)可以抵扣的进项税=68(万元);因管理不善造成的损失进项税额不得抵扣,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进项税额可以抵扣,业务(7)可以抵扣的进项税=[(50×13%+3×7%)×(1-70%)]+50×13%×(1-5%)-3.59=4.60(万元);12月份可以抵扣的进项税=3.73+68+4.60=76.33(万元)
(9)12月份应纳增值税=131.06-76.33+0.67=55.40(万元)。
烟叶税
对烟叶税纳税人按规定缴纳的烟叶税,准予并入烟叶产品的买价计算增值税的进项税额,并在计算缴纳增值税时予以抵扣。即购进烟叶准予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按照规定的烟叶收购金额和烟叶税及法定扣除率计算。烟叶收购金额包括纳税人支付给烟叶销售者的烟叶收购价款和价外补贴,法定价外补贴统一暂按烟叶收购价款的10%计算。
烟叶收购单位收购烟叶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以现金形式直接补贴烟农的生产投入补贴(以下简称价外补贴),属于农产品买价,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0号)第十七条中“价款”的一部分。烟叶收购单位,应将价外补贴与烟叶收购价格在同一张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分别注明,否则,价外补贴不得计算增值税进项税额进行抵扣。
烟叶税
计算公式:
①烟叶收购金额=烟叶收购价款×(1+10%)
②烟叶税应纳税额=烟叶收购金额×税率(20%)
③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烟叶收购金额+烟叶税应纳税额)×扣除率
【例题·计算题】某县级烟草公司收购烟叶支付收购价款100万元,若价外实际支付补贴10%,其应纳烟叶税、增值税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金和烟叶采购成本为:
(1)烟叶收购金额=100×(1+10%)=110(万元)
(2)烟叶税应纳税额=110×20%=22(万元)
(3)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110+22)×13%=17.16(万元)
(4)烟叶采购成本=(100+10+22)-17.16=114.84(万元)。
上述业务的会计处理为:
借:物资采购 114.84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7.16
贷:银行存款 132
20.某卷烟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2年10月从烟农手中收购烟叶用于生产卷烟,收购凭证上注明收购价款60万元,价外补贴6万元,将烟叶运回企业支付给运输公司运费1万元,取得运输发票。则该卷烟厂10月份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为( )万元。
A.10.30
B.9.43
C.10.37
D.8.65
【答案】C
【解析】烟叶税应纳税额=(60+6)×20%=13.2(万元),该卷烟生产企业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60+6+13.2)×13%+1×7%=10.37(万元)。
【例题3·单选题】某制药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3年3月份销售抗生素药品取得含税收入117万元,销售免税药品取得收入50万元(不含税),当月购入生产用原材料一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税款6.8万元,抗生素药品与免税药品无法划分耗料情况,则该制药厂当月应纳增值税( )万元。
A.14.73 B.12.47
C.10.20 D.17.86
【答案】B
【解析】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6.8×50/[117/(1+17%)+50]=2.27(万元)
当月应纳增值税=117÷(1+17%)×17%-(6.8-2.27)=12.47(万元)。
三、进项税额转出
进项税额转出的情形:
(一)以抵扣过进项税的购进货物用途发生了改变;
(二)发生了进货退出;
(三)发生平销返利。
进项税额转出的数额
(一)按原进项税额转出;
(二)按成本计算转出。
无法准确确定该项进项税额的,按当期实际成本(即买价+运费+保险费+其他有关费用)计算应转出的进项税额。
1.进项税额转出数额=当期实际成本×税率(适用于从一般纳税人处购进货物所对应的进项税额转出的计算)
2.进项税额转出数额=成本/(1-扣除率)×扣除率(适用于运费和购进免税农产品对应的进项税额转出的计算)
【考点小贴士】关注运费成本、运费进项税以及转出进项税等有关问题
运输收入:销项税额=收取的运费收入/(1+适用税率)×适用税率
运费支出:进项税额=支付的运费×7%
运费成本=支付的运费×93%
转出的进项税额=运费成本/(1-7%)×7%
【考点小贴士】关注农产品进项税、成本及转出进项税额问题
进项税额=买价×13%
农产品成本=买价×87%
外购农产品转出的进项税额=农产品成本/(1-13%)×13%
3.进项税额转出税额=成本×成本中外购材料的比重×税率(适用于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及产成品所耗用的外购货物或劳务对应的进项税额转出的计算)
5.当期应冲减进项税额=当期取得的返还资金/(1+所购货物适用增值税税率)×所购货物适用增值税税率。适用于对商业企业向供货方收取的与商品销售量、销售额挂钩(如以一定比例、金额、数量计算)的各种返还收入,即平销返利。
6.纳税人发生进货退出时,必须按照从销货方收回的增值税额同时减少退货当期进项税额,否则按偷税处理。
【提示】在考试的时候,可能会出现销货方向购货方返利利润的行为,这种情况下,如果与销售额挂钩,实际上返利利润和平销返利处理相同,都是冲减进项税额。
【常见题型】单项选择题、计算问答题和综合题。
【例题4·单选题】某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3年1月购进原材料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为26万元,月末盘点时发现以前从农业生产者手中购进的已抵扣了进项税额的农产品因管理不善发生霉烂,成本30.62万元(其中运费成本4.52万元,运费成本中装卸费0.8万元)。该企业2013年1月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为( )万元。
A.21.82 B.22.89
C.22.91 D.26
【答案】A
【解析】进项税额转出=(30.62-4.52)/(1-13%)×13%+(4.52-0.8)/(1-7%)×7%=3.9+0.28=4.18(万元)
当月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26-4.18=21.82(万元)。
【例题5·单选题】某卷烟生产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2年8月月末盘点时,发现由于管理不善导致库存的外购已税烟丝(已抵扣进项税额)霉烂变质,成本为15万元(含运费成本2.79万元)。该项业务应作进项税额转出( )万元。
A.1.95 B.2.55
C.2.28 D.2.29
【答案】D
【解析】进项税额转出=(15-2.79)×17%+2.79÷(1-7%)×7%=2.29(万元)。
1.某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生产销售电风扇,成本每台200元,出厂不含税单价为280元/台。4月该厂购销情况如下:
(1)购进电风扇零部件,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销售金额100000元,注明税款17000元,购入后10%用于集体福利;
(2)向当地百货大楼销售800台电风扇,百货大楼当月付清货款后,厂家给予了3%的销售折扣;
(3)向外地特约经销点销售500台电风扇,并支付运输单位8000元运杂费用,收到的运费发票上注明运费7000元,装卸费1000元;
(4)销售本厂自用4年的小轿车一辆,含税售价80000元;
(5)当期随同销售电风扇发出包装物收取押金20000元,合同约定的期限为3个月,没收逾期仍未收回的包装物押金11000元;
(6)本厂将10台电风扇奖励给优秀员工。
假定应该认证的发票均经过了认证,该企业财务人员在申报增值税时计算过程如下:
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7000×7%+17000=17490(元)
销项税额=800×(1-3%)×280×17%+500×280×17%+11000×17%+10×200×17%=62947.6(元)
应纳增值税额=62947.6-17490=45457.6(元)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和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分析指出该企业财务人员申报增值税时存在哪些问题,并分别简要说明理由、计算出正确的增值税应纳税额。
【答案】
(1)外购零部件中的17000元税款只能抵扣90%,用于集体福利的10%不得抵扣进项税。根据规定,外购货物用于集体福利和个人消费的,不应抵扣进项税。
(2)向当地百货大楼销售800台电风扇的销售额不得扣减3%的销售折扣。根据规定,销售折扣(现金折扣)属于理财性支出,不应扣减销售额。
(3)到期没收的包装物押金属于含税收入,应该换算成不含税收入计税。
(4)该电风扇厂销售使用过的小轿车应按照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
(5)奖励优秀员工的10台电风扇不应按照成本价格计算增值税销项税。根据规定,将自产货物用于集体福利的,应视同销售,按照同类产品价格计算增值税的销项税。
【解析】
(1)该电风扇厂当期可抵扣的进项税=7000×7%+17000×(1-10%)=490+15300=15790(元)
(2)该电风扇厂当期的销项税=(800+500+10)×280×17%+11000÷(1+17%)×17%=62356+1598.29=63954.29(元)
(3)该电风扇厂销售使用过小轿车的应纳增值税额=80000÷(1+4%)×4%×50%=1538.46(元)
(4)当期该电风扇厂应纳增值税=63954.29-15790+1538.46=49702.75(元)。
2.某食品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2年9月发生如下业务:
(1)向农民收购大麦10吨,开具的收购发票上注明价款20000元,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