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学发[2010] 16号
建筑与城乡规划学院笨舍管理规定
院属各班级;
为了保证我院全体同学有是够的睡上时间与良好的休息环境,保
障每个同学正常的学习和生活,提高大家的安全意识,防范安全事故
的发生,根据 《湖南科技大学学生违纪处理办法》和《学生宿舍昌党
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特就我院学生宿全管理作如下规定,
一、晚明标准
1学院学生必须在学校规定的时间 (22,30) 之前返罕,如被查
究人员查到必须向查究人员说明情况并出示假条《离开之前册
示假条有效,事后补假条一律无效,均视为史上归)。
2,凡未经学校和学院批准私自在外租房的学生一律给予和警告或严
重移告以上处分。
3学院查晚归的形式与学校保持一致,不等、不折返。
二、 卫生标准
1地面打扫干净(无污拍、头发),政天要求拖地,行李箱统一押
放。
2,增上不能且几网。
3,被子耕好,以究室为单位统一摆放整齐并统一蚊帐,做到整洁。
4,床架上不能悬挂任何东西(如: 衣服、毛巾等)。
5,书架上所摆放的物品要求做到整齐,整洁,美观。
6,阳台护栏不能摆放任何物品,鞋子摆放在阳台左侧。
7,洗激间及厕所物品摆放整齐,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