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新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存货的确认计量和相关信息的披露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第二条下列各项适用其他相关会计准则一消耗性生物资产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5号生物资产二通过建造合同归集的存货成本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第二章确认第三条存货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第四条存货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一与该存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二该存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第三章计量第五条存货应当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存货成本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成本第六条存货的采购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以及其他可归属于存货采购成本的费用第七条存货的加工成本包括直接人工以及按照一定方法分配的制造费用制造费用是指企业为生产产品和提供劳务而发生的各项间接费用企业应当根据制造费用的性质合理地选择制造费用分配方法在同一生产过程中同时生产两种或两种以上的产品并且每种产品的加工成本不能直接区分的其加工成本应当按照合理的方法在各种产品之间进行分配第八条存货的其他成本是指除采购成本加工成本以外的使存货达到目前场所和状态所发生的其他支出第九条下列费用应当在发生时确认为当期损益不计入存货成本一非正常消耗的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和制造费用二仓储费用不包括在生产过程中为达到下一个生产阶段所必需的费用三不能归属于使存货达到目前场所和状态的其他支出第十条应计入存货成本的借款费用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处理第十一条投资者投入存货的成本应当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确定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除外第十二条收获时农产品的成本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和企业合并取得的存货的成本应当分别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5号生物资产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确定第十三条企业提供劳务的所发生的从事劳务提供人员的直接人工和其他直接费用以及可归属的间接费用计入存货成本第十四条企业应当采用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或者个别计价法确定发出存货的实际成本对于性质和用途相似的存货应当采用相同的成本计算方法确定发出存货的成本对于不能替代使用的存货为特定项目专门购入或制造的存货以及提供劳务的成本通常采用个别计价法确定发出存货的成本对于已售存货应当将其成本结转为当期损益相应的存货跌价准备也应当予以结转第十五条资产负债表日存货应当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应当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第十六条企业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应当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并且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等因素为生产而持有的材料等用其生产的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高于成本的该材料仍然应当按照成本计量材料价格的下降表明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的该材料应当按照可变现净值计量第十七条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应当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企业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应当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第十八条企业通常应当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可以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可以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2第十九条资产负债表日企业应当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减记的金额应当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第二十条企业应当采用一次转销法或者五五摊销法对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进行摊销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或者当期损益第二十一条企业发生的存货毁损应当将处置收入扣除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存货的账面价值是存货成本扣减累计跌价准备后的金额存货盘亏造成的损失应当计入当期损益第四章披露第二十二条企业应当在附注中披露与存货有关的下列信息一各类存货的期初和期末账面价值二确定发出存货成本所采用的方法三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当期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的金额当期转回的存货跌价准备的金额以及计提和转回的有关情况四用于担保的存货账面价值新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长期股权投资的确认计量和相关信息的披露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第二条下列各项适用其他相关会计准则一外币长期股权投资的折算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9号外币折算二本准则未予规范的长期股权投资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第二章初始计量第三条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按照下列规定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一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方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或承担债务方式作为合并对价的应当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现金转让的非现金资产以及所承担债务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应当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合并方以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应当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按照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作为股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所发行股份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应当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二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购买方在购买日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确定的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第四条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外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按照下列规定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一以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包括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二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三投资者投入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除外四通过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确定五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确定第三章后续计量第五条下列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按照本准则第七条规定采用成本法核算一投资企业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控制是指有权决定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政策并能据以从该企业的经营活动中获取利益投资企业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被投资单位为其子公司投资企业应当将子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投资企业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采用本准则规定的成本法核算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照权益法进行调整二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3共同控制是指按照合同约定对某项经济活动所共有的控制仅在与该项经济活动相关的重要财务和经营决策需要分享控制权的投资方一致同意时存在投资企业与其他方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的被投资单位为其合营企业重大影响是指对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投资企业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的被投资单位为其联营企业第六条在确定能否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时应当考虑投资企业和其他方持有的被投资单位当期可转换公司债券当期可执行认股权证等潜在表决权因素第七条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按照初始投资成本计价追加或收回投资应当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投资企业确认投资收益仅限于被投资单位接受投资后产生的累积净利润的分配额所获得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超过上述数额的部分作为初始投资成本的收回第八条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按照本准则第九条至第十三条规定采用权益法核算第九条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应当比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的有关规定确定第十条投资企业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后应当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的份额确认投资损益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投资企业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分得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第十一条投资企业确认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应当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以及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投资企业负有承担额外损失义务的除外被投资单位以后实现净利润的投资企业在其收益分享额弥补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恢复确认收益分享额第十二条投资企业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应当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被投资单位采用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与投资企业不一致的应当按照投资企业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并据以确认投资损益第十三条投资企业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应当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所有者权益第十四条投资企业因减少投资等原因对被投资单位不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改按成本法核算并以权益法下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作为按照成本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但不构成控制的应当改按权益法核算并以成本法下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或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的投资账面价值作为按照权益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第十五条按照本准则规定的成本法核算的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减值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处理其他按照本准则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减值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处理第十六条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因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而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处置该项投资时应当将原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部分按相应比例转入当期损益第四章披露第十七条投资企业应当在附注中披露与长期股权投资有关的下列信息一子公司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清单包括企业名称注册地业务性质投资企业的持股比例和表决权比例二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当期的主要财务信息包括资产负债收入费用等合计金额三被投资单位向投资企业转移资金的能力受到严格限制的情况四当期及累计未确认的投资损失金额五与对子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或有负债新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投资性房地产的确认计量和相关信息的披露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第二条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应当能够单独计量和出售4第三条本准则规范下列投资性房地产一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二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三已出租的建筑物第四条下列各项不属于投资性房地产一自用房地产即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或者经营管理而持有的房地产二作为存货的房地产第五条下列各项适用其他相关会计准则一企业代建的房地产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二投资性房地产的租金收入和售后租回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第二章确认和初始计量第六条投资性房地产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一与该投资性房地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二该投资性房地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第七条投资性房地产应当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一外购投资性房地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和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其他支出二自行建造投资性房地产的成本由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构成三以其他方式取得的投资性房地产的成本按照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确定第八条与投资性房地产有关的后续支出满足本准则第六条规定的确认条件的应当计入投资性房地产成本不满足本准则第六条规定的确认条件的应当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第三章后续计量第九条企业应当在资产负债表日采用成本模式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但本准则第十条规定的除外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建筑物的后续计量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土地使用权的后续计量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第十条有确凿证据表明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能够持续可靠取得的可以对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应当同时满足下列条件一投资性房地产所在地有活跃的房地产交易市场二企业能够从房地产交易市场上取得同类或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及其他相关信息从而对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作出合理的估计第十一条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不对投资性房地产计提折旧或进行摊销应当以资产负债表日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调整其账面价值公允价值与原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第十二条企业对投资性房地产的计量模式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成本模式转为公允价值模式的应当作为会计政策变更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处理第四章转换第十三条企业有确凿证据表明房地产用途发生改变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当将投资性房地产转换为其他资产或者将其他资产转换为投资性房地产一投资性房地产开始自用二作为存货的房地产改为出租三自用土地使用权停止自用用于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四自用建筑物停止自用改为出租第十四条在成本模式下应当将房地产转换前的账面价值作为转换后的入账价值第十五条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转换为自用房地产时应当以其转换当日的公允价值作为自用房地产的账面价值公允价值与原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5第十六条自用房地产或存货转换为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时投资性房地产按照转换当日的公允价值计价转换当日的公允价值小于原账面价值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转换当日的公允价值大于原账面价值的其差额计入所有者权益第五章处置第十七条当投资性房地产被处置或者永久退出使用且预计不能从其处置中取得经济利益时应当终止确认该项投资性房地产第十八条企业出售转让报废投资性房地产或者发生投资性房地产毁损应当将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第六章披露第十九条企业应当在附注中披露与投资性房地产有关的下列信息一投资性房地产的种类金额和计量模式二采用成本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的折旧或摊销以及减值准备的计提情况三采用公允价值模式的公允价值的确定依据和方法以及公允价值变动对损益的影响四房地产转换情况理由以及对损益或所有者权益的影响五当期处置的投资性房地产及其对损益的影响新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固定资产的确认计量和相关信息的披露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第二条下列各项适用其他相关会计准则一作为投资性房地产的建筑物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二生产性生物资产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5号生物资产第二章确认第三条固定资产是指同时具有下列特征的有形资产一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二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使用寿命是指企业使用固定资产的预计期间或者该固定资产所能生产产品或提供劳务的数量第四条固定资产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一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二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第五条固定资产的各组成部分具有不同使用寿命或者以不同方式为企业提供经济利益适用不同折旧率或折旧方法的应当分别将各组成部分确认为单项固定资产第六条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符合本准则第四条规定的确认条件的应当计入固定资产成本不符合本准则第四条规定的确认条件的应当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第三章初始计量第七条固定资产应当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第八条外购固定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可归属于该项资产的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费和专业人员服务费等以一笔款项购入多项没有单独标价的固定资产应当按照各项固定资产公允价值比例对总成本进行分配分别确定各项固定资产的成本购买固定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固定资产的成本以购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实际支付的价款与购买价款的现值之间的差额除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应予资本化的以外应当在信用期间内计入当期损益第九条自行建造固定资产的成本由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构成第十条应计入固定资产成本的借款费用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处理第十一条投资者投入固定资产的成本应当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确定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除外第十二条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企业合并和融资租赁取得的固定资产的成本应当分别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确定第十三条确定固定资产成本时应当考虑预计弃置费用因素6第四章后续计量第十四条企业应当对所有固定资产计提折旧但是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和单独计价入账的土地除外折旧是指在固定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确定的方法对应计折旧额进行系统分摊应计折旧额是指应当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的原价扣除其预计净残值后的金额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还应当扣除已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累计金额预计净残值是指假定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寿命已满并处于使用寿命终了时的预期状态企业目前从该项资产处置中获得的扣除预计处置费用后的金额第十五条企业应当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合理确定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但是符合本准则第十九条规定的除外第十六条企业确定固定资产使用寿命应当考虑下列因素一预计生产能力或实物产量二预计有形损耗和无形损耗三法律或者类似规定对资产使用的限制第十七条企业应当根据与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合理选择固定资产折旧方法可选用的折旧方法包括年限平均法工作量法双倍余额递减法和年数总和法等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但是符合本准则第十九条规定的除外第十八条固定资产应当按月计提折旧并根据用途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或者当期损益第十九条企业至少应当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使用寿命预计数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的应当调整固定资产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预计数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的应当调整预计净残值与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预期实现方式有重大改变的应当改变固定资产折旧方法固定资产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的改变应当作为会计估计变更第二十条固定资产的减值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处理第五章处置第二十一条固定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当予以终止确认一该固定资产处于处置状态二该固定资产预期通过使用或处置不能产生经济利益第二十二条企业持有待售的固定资产应当对其预计净残值进行调整第二十三条企业出售转让报废固定资产或发生固定资产毁损应当将处置收入扣除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是固定资产成本扣减累计折旧和累计减值准备后的金额固定资产盘亏造成的损失应当计入当期损益第二十四条企业根据本准则第六条的规定将发生的固定资产后续支出计入固定资产成本的应当终止确认被替换部分的账面价值新会计准则第5号生物资产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与农业生产相关的生物资产的确认计量和相关信息的披露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第二条生物资产是指有生命的动物和植物第三条生物资产分为消耗性生物资产生产性生物资产和公益性生物资产消耗性生物资产是指为出售而持有的或在将来收获为农产品的生物资产包括生长中的大田作物蔬菜用材林以及存栏待售的牲畜等生产性生物资产是指为产出农产品提供劳务或出租等目的而持有的生物资产包括经济林薪炭林产畜和役畜等公益性生物资产是指以防护环境保护为主要目的的生物资产包括防风固沙林水土保持林和水源涵养林等第四条下列各项适用其他相关会计准则一收获后的农产品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二与生物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7第二章确认和初始计量第五条生物资产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一企业因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而拥有或者控制该生物资产二与该生物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或服务潜能很可能流入企业三该生物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第六条生物资产应当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第七条外购生物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运输费保险费以及可直接归属于购买该资产的其他支出第八条自行栽培营造繁殖或养殖的消耗性生物资产的成本应当按照下列规定确定一自行栽培的大田作物和蔬菜的成本包括在收获前耗用的种子肥料农药等材料费人工费和应分摊的间接费用等必要支出二自行营造的林木类消耗性生物资产的成本包括郁闭前发生的造林费抚育费营林设施费良种试验费调查设计费和应分摊的间接费用等必要支出三自行繁殖的育肥畜的成本包括出售前发生的饲料费人工费和应分摊的间接费用等必要支出四水产养殖的动物和植物的成本包括在出售或入库前耗用的苗种饲料肥料等材料费人工费和应分摊的间接费用等必要支出第九条自行营造或繁殖的生产性生物资产的成本应当按照下列规定确定一自行营造的林木类生产性生物资产的成本包括达到预定生产经营目的前发生的造林费抚育费营林设施费良种试验费调查设计费和应分摊的间接费用等必要支出二自行繁殖的产畜和役畜的成本包括达到预定生产经营目的成龄前发生的饲料费人工费和应分摊的间接费用等必要支出达到预定生产经营目的是指生产性生物资产进入正常生产期可以多年连续稳定产出农产品提供劳务或出租第十条自行营造的公益性生物资产的成本应当按照郁闭前发生的造林费抚育费森林保护费营林设施费良种试验费调查设计费和应分摊的间接费用等必要支出确定第十一条应计入生物资产成本的借款费用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处理消耗性林木类生物资产发生的借款费用应当在郁闭时停止资本化第十二条投资者投入生物资产的成本应当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确定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除外第十三条天然起源的生物资产的成本应当按照名义金额确定第十四条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和企业合并取得的生物资产的成本应当分别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确定第十五条因择伐间伐或抚育更新性质采伐而补植林木类生物资产发生的后续支出应当计入林木类生物资产的成本生物资产在郁闭或达到预定生产经营目的后发生的管护饲养费用等后续支出应当计入当期损益第三章后续计量第十六条企业应当按照本准则第十七条至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对生物资产进行后续计量但本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的除外第十七条企业对达到预定生产经营目的的生产性生物资产应当按期计提折旧并根据用途分别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或当期损益第十八条企业应当根据生产性生物资产的性质使用情况和有关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合理确定其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可选用的折旧方法包括年限平均法工作量法产量法等生产性生物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但是符合本准则第二十条规定的除外第十九条企业确定生产性生物资产的使用寿命应当考虑下列因素一该资产的预计产出能力或实物产量二该资产的预计有形损耗如产畜和役畜衰老经济林老化等三该资产的预计无形损耗如因新品种的出现而使现有的生产性生物资产的产出能力和产出农产品的质量等方面相对下降市场需求的变化使生产性生物资产产出的农产品相对过时等第二十条企业至少应当于每年年度终了对生产性生物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使用寿命或预计净残值的预期数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的或者有关经济利益预期实现方式有重大改变的应当作为会计估计变更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处理调整生产性生物资产的使用寿命或预计净残值或者改变折旧方法第二十一条企业至少应当于每年年度终了对消耗性生物资产和生产性生物资产进行检查有确凿证据表明由于遭受自然灾害病虫害动物疫病8侵袭或市场需求变化等原因使消耗性生物资产的可变现净值或生产性生物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应当按照可变现净值或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生物资产跌价准备或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上述可变现净值和可收回金额应当分别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和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确定消耗性生物资产减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减记金额应当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准备一经计提不得转回公益性生物资产不计提减值准备第二十二条有确凿证据表明生物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持续可靠取得的应当对生物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计量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应当同时满足下列条件一生物资产有活跃的交易市场二能够从交易市场上取得同类或类似生物资产的市场价格及其他相关信息从而对生物资产的公允价值作出合理估计第四章收获与处置第二十三条对于消耗性生物资产应当在收获或出售时按照其账面价值结转成本结转成本的方法包括加权平均法个别计价法蓄积量比例法轮伐期年限法等第二十四条生产性生物资产收获的农产品成本按照产出或采收过程中发生的材料费人工费和应分摊的间接费用等必要支出计算确定并采用加权平均法个别计价法蓄积量比例法轮伐期年限法等方法将其账面价值结转为农产品成本新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无形资产的确认计量和相关信息的披露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第二条下列各项适用其他相关会计准则一作为投资性房地产的土地使用权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二企业合并中形成的商誉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三石油天然气矿区权益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7号石油天然气开采第二章确认第三条无形资产是指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符合无形资产定义中的可辨认性标准一能够从企业中分离或者划分出来并能单独或者与相关合同资产或负债一起用于出售转移授予许可租赁或者交换二源自合同性权利或其他法定权利无论这些权利是否可以从企业或其他权利和义务中转移或者分离第四条无形资产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一与该无形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二该无形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第五条企业在判断无形资产产生的经济利益是否很可能流入时应当对无形资产在预计使用寿命内可能存在的各种经济因素作出合理估计并且应当有明确证据支持第六条企业无形项目的支出除下列情形外均应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一符合本准则规定的确认条件构成无形资产成本的部分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取得的不能单独确认为无形资产构成购买日确认的商誉的部分第七条企业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应当区分研究阶段支出与开发阶段支出研究是指为获取并理解新的科学或技术知识而进行的独创性的有计划调查开发是指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第八条企业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应当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第九条企业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确认为无形资产一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二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三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应当证明其有用性9四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五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第十条企业取得的已作为无形资产确认的正在进行中的研究开发项目在取得后发生的支出应当按照本准则第七条至第九条的规定处理第十一条企业自创商誉以及内部产生的品牌报刊名等不应确认为无形资产第三章初始计量第十二条无形资产应当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外购无形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项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其他支出购买无形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无形资产的成本以购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实际支付的价款与购买价款的现值之间的差额除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应予资本化的以外应当在信用期间内计入当期损益第十三条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其成本包括自满足本准则第四条和第九条规定后至达到预定用途前所发生的支出总额但是对于以前期间已经费用化的支出不再调整第十四条投资者投入无形资产的成本应当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确定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除外第十五条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政府补助和企业合并取得的无形资产的成本应当分别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确定第四章后续计量第十六条企业应当于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为有限的应当估计该使用寿命的年限或者构成使用寿命的产量等类似计量单位数量无法预见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应当视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第十七条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其应摊销金额应当在使用寿命内系统合理摊销企业摊销无形资产应当自无形资产可供使用时起至不再作为无形资产确认时止企业选择的无形资产摊销方法应当反映与该项无形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无法可靠确定预期实现方式的应当采用直线法摊销无形资产的摊销金额一般应当计入当期损益其他会计准则另有规定的除外第十八条无形资产的应摊销金额为其成本扣除预计残值后的金额已计提减值准备的无形资产还应扣除已计提的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累计金额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其残值应当视为零但下列情况除外一有第三方承诺在无形资产使用寿命结束时购买该无形资产二可以根据活跃市场得到预计残值信息并且该市场在无形资产使用寿命结束时很可能存在第十九条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应摊销第二十条无形资产的减值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处理第二十一条企业至少应当于每年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与以前估计不同的应当改变摊销期限和摊销方法企业应当在每个会计期间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如果有证据表明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是有限的应当估计其使用寿命并按本准则规定处理第五章处置和报废第二十二条企业出售无形资产应当将取得的价款与该无形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第二十三条无形资产预期不能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应当将该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予以转销第六章披露第二十四条企业应当按照无形资产的类别在附注中披露与无形资产有关的下列信息一无形资产的期初和期末账面余额累计摊销额及减值准备累计金额二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其使用寿命的估计情况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其使用寿命不确定的判断依据三无形资产的摊销方法四用于担保的无形资产账面价值当期摊销额等情况五计入当期损益和确认为无形资产的研究开发支出金额新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第一章总则10第一条为了规范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确认计量和相关信息的披露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第二条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是指交易双方主要以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长期股权投资等非货币性资产进行的交换该交换不涉及或只涉及少量的货币性资产即补价货币性资产是指企业持有的货币资金和将以固定或可确定的金额收取的资产包括现金银行存款应收账款和应收票据以及准备持有至到期的债券投资等非货币性资产是指货币性资产以外的资产第二章确认和计量第三条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应当以公允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资产的成本公允价值与换出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一该项交换具有商业实质二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地计量换入资产和换出资产公允价值均能够可靠计量的应当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作为确定换入资产成本的基础但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的除外第四条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有商业实质一换入资产的未来现金流量在风险时间和金额方面与换出资产显著不同二换入资产与换出资产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不同且其差额与换入资产和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相比是重大的第五条在确定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是否具有商业实质时企业应当关注交易各方之间是否存在关联方关系关联方关系的存在可能导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具有商业实质第六条未同时满足本准则第三条规定条件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应当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资产的成本不确认损益第七条企业在按照公允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资产成本的情况下发生补价的应当分别下列情况处理一支付补价的换入资产成本与换出资产账面价值加支付的补价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之和的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二收到补价的换入资产成本加收到的补价之和与换出资产账面价值加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之和的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第八条企业在按照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资产成本的情况下发生补价的应当分别下列情况处理一支付补价的应当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加上支付的补价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资产的成本不确认损益二收到补价的应当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减去收到的补价并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资产的成本不确认损益第九条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同时换入多项资产的在确定各项换入资产的成本时应当分别下列情况处理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有商业实质且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应当按照换入各项资产的公允价值占换入资产公允价值总额的比例对换入资产的成本总额进行分配确定各项换入资产的成本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具有商业实质或者虽具有商业实质但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应当按照换入各项资产的原账面价值占换入资产原账面价值总额的比例对换入资产的成本总额进行分配确定各项换入资产的成本第三章披露第十条企业应当在附注中披露与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有关的下列信息一换入资产换出资产的类别二换入资产成本的确定方式三换入资产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以及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四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确认的损益新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资产减值的确认计量和相关信息的披露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第二条资产减值是指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本准则中的资产除了特别规定外包括单项资产和资产组资产组是指企业可以认定的最小资产组合其产生的现金流入应当基本上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产生的现金流入第三条下列各项适用其他相关会计准则11一存货的减值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二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的减值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三消耗性生物资产的减值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5号生物资产四建造合同形成的资产的减值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五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减值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六融资租赁中出租人未担保余值的减值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七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范的金融资产的减值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八未探明石油天然气矿区权益的减值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7号石油天然气开采第二章可能发生减值资产的认定第四条企业应当在资产负债表日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应当进行减值测试第五条存在下列迹象的表明资产可能发生了减值一资产的市价当期大幅度下跌其跌幅明显高于因时间的推移或者正常使用而预计的下跌二企业经营所处的经济技术或者法律等环境以及资产所处的市场在当期或者将在近期发生重大变化从而对企业产生不利影响三市场利率或者其他市场投资报酬率在当期已经提高从而影响企业计算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折现率导致资产可收回金额大幅度降低四有证据表明资产已经陈旧过时或者其实体已经损坏五资产已经或者将被闲置终止使用或者计划提前处置六企业内部报告的证据表明资产的经济绩效已经低于或者将低于预期如资产所创造的净现金流量或者实现的营业利润或者亏损远远低于或者高于预计金额等七其他表明资产可能已经发生减值的迹象第三章资产可收回金额的计量第六条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应当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应当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处置费用包括与资产处置有关的法律费用相关税费搬运费以及为使资产达到可销售状态所发生的直接费用等第七条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只要有一项超过了资产的账面价值就表明资产没有发生减值不需再估计另一项金额第八条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应当根据公平交易中销售协议价格减去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处置费用的金额确定不存在销售协议但存在资产活跃市场的应当按照该资产的市场价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金额确定资产的市场价格通常应当根据资产的买方出价确定在不存在销售协议和资产活跃市场的情况下应当以可获取的最佳信息为基础估计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该净额可以参考同行业类似资产的最近交易价格或者结果进行估计企业按照上述规定仍然无法可靠估计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的应当以该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作为其可收回金额第九条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应当按照资产在持续使用过程中和最终处置时所产生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选择恰当的折现率对其进行折现后的金额加以确定预计资产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应当综合考虑资产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使用寿命和折现率等因素第十条预计的资产未来现金流量应当包括下列各项一资产持续使用过程中预计产生的现金流入二为实现资产持续使用过程中产生的现金流入所必需的预计现金流出包括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所发生的现金流出该现金流出应当是可直接归属于或者可通过合理和一致的基础分配到资产中的现金流出三资产使用寿命结束时处置资产所收到或者支付的净现金流量该现金流量应当是在公平交易中熟悉情况的交易双方自愿进行交易时企业预期可从资产的处置中获取或者支付的减去预计处置费用后的金额第十一条预计资产未来现金流量时企业管理层应当在合理和有依据的基础上对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整个经济状况进行最佳估计预计资产的未来现金流量应当以经企业管理层批准的最近财务预算或者预测数据以及该预算或者预测期之后年份稳定的或者递减的增长率为基12础企业管理层如能证明递增的增长率是合理的可以以递增的增长率为基础建立在预算或者预测基础上的预计现金流量最多涵盖5年企业管理层如能证明更长的期间是合理的可以涵盖更长的期间在对预算或者预测期之后年份的现金流量进行预计时所使用的增长率除了企业能够证明更高的增长率是合理的之外不应当超过企业经营的产品市场所处的行业或者所在国家或者地区的长期平均增长率或者该资产所处市场的长期平均增长率第十二条预计资产的未来现金流量应当以资产的当前状况为基础不应当包括与将来可能会发生的尚未作出承诺的重组事项或者与资产改良有关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预计资产的未来现金流量也不应当包括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或者流出以及与所得税收付有关的现金流量企业已经承诺重组的在确定资产的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时预计的未来现金流入和流出数应当反映重组所能节约的费用和由重组所带来的其他利益以及因重组所导致的估计未来现金流出数其中重组所能节约的费用和由重组所带来的其他利益通常应当根据企业管理层批准的最近财务预算或者预测数据进行估计因重组所导致的估计未来现金流出数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所确认的因重组所发生的预计负债金额进行估计第十三条折现率是反映当前市场货币时间价值和资产特定风险的税前利率该折现率是企业在购置或者投资资产时所要求的必要报酬率在预计资产的未来现金流量时已经对资产特定风险的影响作了调整的估计折现率不需要考虑这些特定风险如果用于估计折现率的基础是税后的应当将其调整为税前的折现率第十四条预计资产的未来现金流量涉及外币的应当以该资产所产生的未来现金流量的结算货币为基础按照该货币适用的折现率计算资产的现值然后将该外币现值按照计算资产未来现金流量现值当日的即期汇率进行折算第四章资产减值损失的确定第十五条可收回金额的计量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应当将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第十六条资产减值损失确认后减值资产的折旧或者摊销费用应当在未来期间作相应调整以使该资产在剩余使用寿命内系统地分摊调整后的资产账面价值扣除预计净残值第十七条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第五章资产组的认定及减值处理第十八条有迹象表明一项资产可能发生减值的企业应当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企业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应当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的认定应当以资产组产生的主要现金流入是否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的现金流入为依据同时在认定资产组时应当考虑企业管理层管理生产经营活动的方式如是按照生产线业务种类还是按照地区或者区域等和对资产的持续使用或者处置的决策方式等几项资产的组合生产的产品或者其他产出存在活跃市场的即使部分或者所有这些产品或者其他产出均供内部使用也应当在符合前款规定的情况下将这几项资产的组合认定为一个资产组如果该资产组的现金流入受内部转移价格的影响应当按照企业管理层在公平交易中对未来价格的最佳估计数来确定资产组的未来现金流量资产组一经确定各个会计期间应当保持一致不得随意变更如需变更企业管理层应当证明该变更是合理的并根据本准则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在附注中作相应说明第十九条资产组账面价值的确定基础应当与其可收回金额的确定方式相一致资产组的账面价值包括可直接归属于资产组与可以合理和一致地分摊至资产组的资产账面价值通常不应当包括已确认负债的账面价值但如不考虑该负债金额就无法确定资产组可收回金额的除外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应当按照该资产组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其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资产组在处置时如要求购买者承担一项负债如环境恢复负债等该负债金额已经确认并计入相关资产账面价值而且企业只能取得包括上述资产和负债在内的单一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的为了比较资产组的账面价值和可收回金额在确定资产组的账面价值及其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时应当将已确认的负债金额从中扣除第二十条企业总部资产包括企业集团或其事业部的办公楼电子数据处理设备等资产总部资产的显著特征是难以脱离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产生独立的现金流入而且其账面价值难以完全归属于某一资产组有迹象表明某项总部资产可能发生减值的企业应当计算确定该总部资产所归属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然后将其与相应的账面价值相比较据以判断是否需要确认减值损失资产组组合是指由若干个资产组组成的最小资产组组合包括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以及按合理方法分摊的总部资产部分13第二十一条企业对某一资产组进行减值测试应当先认定所有与该资产组相关的总部资产再根据相关总部资产能否按照合理和一致的基础分摊至该资产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一对于相关总部资产能够按照合理和一致的基础分摊至该资产组的部分应当将该部分总部资产的账面价值分摊至该资产组再据以比较该资产组的账面价值包括已分摊的总部资产的账面价值部分和可收回金额并按照本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处理二对于相关总部资产中有部分资产难以按照合理和一致的基础分摊至该资产组的应当按照下列步骤处理首先在不考虑相关总部资产的情况下估计和比较资产组的账面价值和可收回金额并按照本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处理其次认定由若干个资产组组成的最小的资产组组合该资产组组合应当包括所测试的资产组与可以按照合理和一致的基础将该部分总部资产的账面价值分摊其上的部分最后比较所认定的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包括已分摊的总部资产的账面价值部分和可收回金额并按照本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处理第二十二条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总部资产和商誉分摊至某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该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应当包括相关总部资产和商誉的分摊额应当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减值损失金额应当先抵减分摊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之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以上资产账面价值的抵减应当作为各单项资产包括商誉的减值损失处理计入当期损益抵减后的各资产的账面价值不得低于以下三者之中最高者该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如可确定的该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如可确定的和零因此而导致的未能分摊的减值损失金额应当按照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进行分摊第六章商誉减值的处理第二十三条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至少应当在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商誉应当结合与其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应当是能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不应当大于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5号分部报告所确定的报告分部第二十四条企业进行资产减值测试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的账面价值应当自购买日起按照合理的方法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难以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的应当将其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组合在将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时应当按照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公允价值占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公允价值总额的比例进行分摊公允价值难以可靠计量的按照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占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账面价值总额的比例进行分摊企业因重组等原因改变了其报告结构从而影响到已分摊商誉的一个或者若干个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构成的应当按照与本条前款规定相似的分摊方法将商誉重新分摊至受影响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第二十五条在对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应当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并与相关账面价值相比较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再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这些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包括所分摊的商誉的账面价值部分与其可收回金额如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应当确认商誉的减值损失按照本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处理第七章披露第二十六条企业应当在附注中披露与资产减值有关的下列信息一当期确认的各项资产减值损失金额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累计金额三提供分部报告信息的应当披露每个报告分部当期确认的减值损失金额第二十七条发生重大资产减值损失的应当在附注中披露导致每项重大资产减值损失的原因和当期确认的重大资产减值损失的金额一发生重大减值损失的资产是单项资产的应当披露该单项资产的性质提供分部报告信息的还应披露该项资产所属的主要报告分部二发生重大减值损失的资产是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下同的应当披露1资产组的基本情况2资产组中所包括的各项资产于当期确认的减值损失金额3资产组的组成与前期相比发生变化的应当披露变化的原因以及前期和当期资产组组成情况第二十八条对于重大资产减值应当在附注中披露资产或者资产组下同可收回金额的确定方法一可收回金额按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的还应当披露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的估计基础14二可收回金额按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的还应当披露估计其现值时所采用的折现率以及该资产前期可收回金额也按照其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的情况下前期所采用的折现率第二十九条第二十六条一二和第二十七条二第2项信息应当按照资产类别予以披露资产类别应当以资产在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的性质或者功能是否相同或者相似为基础确定第三十条分摊到某资产组的商誉或者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下同的账面价值占商誉账面价值总额的比例重大的应当在附注中披露下列信息一分摊到该资产组的商誉的账面价值二该资产组可收回金额的确定方法1可收回金额按照资产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的还应当披露确定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的方法资产组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不是按照市场价格确定的应当披露1企业管理层在确定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时所采用的各关键假设及其依据2企业管理层在确定各关键假设相关的价值时是否与企业历史经验或者外部信息来源相一致如不一致应当说明理由2可收回金额按照资产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的应当披露1企业管理层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各关键假设及其依据2企业管理层在确定各关键假设相关的价值时是否与企业历史经验或者外部信息来源相一致如不一致应当说明理由3估计现值时所采用的折现率第三十一条商誉的全部或者部分账面价值分摊到多个资产组且分摊到每个资产组的商誉的账面价值占商誉账面价值总额的比例不重大的企业应当在附注中说明这一情况以及分摊到上述资产组的商誉合计金额商誉账面价值按照相同的关键假设分摊到上述多个资产组且分摊的商誉合计金额占商誉账面价值总额的比例重大的企业应当在附注中说明这一情况并披露下列信息一分摊到上述资产组的商誉的账面价值合计二采用的关键假设及其依据三企业管理层在确定各关键假设相关的价值时是否与企业历史经验或者外部信息来源相一致如不一致应当说明理由新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职工薪酬的确认计量和相关信息的披露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第二条职工薪酬是指企业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而给予各种形式的报酬以及其他相关支出职工薪酬包括一职工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二职工福利费三医疗保险费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四住房公积金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六非货币性福利七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八其他与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相关的支出第三条下列各项适用其他相关会计准则一企业年金基金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0号企业年金基金二以股份为基础的薪酬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第二章确认和计量第四条企业应当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应付的职工薪酬确认为负债除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外应当根据职工提供服务的受益对象分别下列情况处理一应由生产产品提供劳务负担的职工薪酬计入产品成本或劳务成本二应由在建工程无形资产负担的职工薪酬计入建造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成本三上述一和二之外的其他职工薪酬计入当期损益15第五条企业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应当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算并按照本准则第四条的规定处理第六条企业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者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提出给予补偿的建议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应当确认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补偿而产生的预计负债同时计入当期损益一企业已经制定正式的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提出自愿裁减建议并即将实施该计划或建议应当包括拟解除劳动关系或裁减的职工所在部门职位及数量根据有关规定按工作类别或职位确定的解除劳动关系或裁减补偿金额拟解除劳动关系或裁减的时间二企业不能单方面撤回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第三章披露第七条企业应当在附注中披露与职工薪酬有关的下列信息一应当支付给职工的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及其期末应付未付金额二应当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及其期末应付未付金额三应当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及其期末应付未付金额四为职工提供的非货币性福利及其计算依据五应当支付的因解除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及其期末应付未付金额六其他职工薪酬第八条因自愿接受裁减建议的职工数量补偿标准等不确定而产生的或有负债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披露新会计准则第10号企业年金基金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企业年金基金的确认计量和财务报表列报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第二条企业年金基金是指根据依法制定的企业年金计划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运营收益形成的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基金第三条企业年金基金应当作为独立的会计主体进行确认计量和列报委托人受托人托管人账户管理人投资管理人和其他为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提供服务的主体应当将企业年金基金与其固有资产和其他资产严格区分确保企业年金基金的安全第二章确认和计量第四条企业年金基金应当分别资产负债收入费用和净资产进行确认和计量第五条企业年金基金缴费及其运营形成的各项资产包括货币资金应收证券清算款应收利息买入返售证券其他应收款债券投资基金投资股票投资其他投资等第六条企业年金基金在运营中根据国家规定的投资范围取得的国债信用等级在投资级以上的金融债和企业债可转换债投资性保险产品证券投资基金股票等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产品其初始取得和后续估值应当以公允价值计量一初始取得投资时应当以交易日支付的成交价款作为其公允价值发生的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二估值日对投资进行估值时应当以其公允价值调整原账面价值公允价值与原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投资公允价值的确定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第七条企业年金基金运营形成的各项负债包括应付证券清算款应付受益人待遇应付受托人管理费应付托管人管理费应付投资管理人管理费应交税金卖出回购证券款应付利息应付佣金和其他应付款等第八条企业年金基金运营形成的各项收入包括存款利息收入买入返售证券收入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投资处置收益和其他收入第九条收入应当按照下列规定确认和计量一存款利息收入按照本金和适用的利率确定二买入返售证券收入在融券期限内按照买入返售证券价款和协议约定的利率确定三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在估值日按照当日投资公允价值与原账面价值即上一估值日投资公允价值的差额确定四投资处置收益在交易日按照卖出投资所取得的价款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定五风险准备金补亏等其他收入按照实际发生的金额确定第十条企业年金基金运营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交易费用受托人管理费托管人管理费投资管理人管理费卖出回购证券支出和其他费用第十一条费用应当按照下列规定确认和计量16一交易费用包括支付给代理机构咨询机构券商的手续费和佣金及其他必要支出按照实际发生的金额确定二受托人管理费托管人管理费和投资管理人管理费根据相关规定按实际计提的金额确定三卖出回购证券支出在融资期限内按照卖出回购证券价款和协议约定的利率确定四其他费用按照实际发生的金额确定第十二条企业年金基金的净资产是指企业年金基金的资产减去负债后的余额资产负债表日应当将当期各项收入和费用结转至净资产净资产应当分别企业和职工个人设置账户根据企业年金计划按期将运营收益分配计入各账户第十三条净资产应当按照下列规定确认和计量一向企业和职工个人收取的缴费按照收到的金额增加净资产二向受益人支付的待遇按照应付的金额减少净资产三因职工调入企业而发生的个人账户转入金额增加净资产四因职工调离企业而发生的个人账户转出金额减少净资产第三章列报第十四条企业年金基金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净资产变动表和附注第十五条资产负债表反映企业年金基金在某一特定日期的财务状况应当按照资产负债和净资产分类列示第十六条资产类项目至少应当列示下列信息一货币资金二应收证券清算款三应收利息四买入返售证券五其他应收款六债券投资七基金投资八股票投资九其他投资十其他资产第十七条负债类项目至少应当列示下列信息一应付证券清算款二应付受益人待遇三应付受托人管理费四应付托管人管理费五应付投资管理人管理费六应交税金七卖出回购证券款八应付利息九应付佣金十其他应付款第十八条净资产类项目列示企业年金基金净值第十九条净资产变动表反映企业年金基金在一定会计期间的净资产增减变动情况应当列示下列信息一期初净资产二本期净资产增加数包括本期收入收取企业缴费收取职工个人缴费个人账户转入三本期净资产减少数包括本期费用支付受益人待遇个人账户转出四期末净资产第二十条附注应当披露下列信息一企业年金计划的主要内容及重大变化17二投资种类金额及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三各类投资占投资总额的比例四可能使投资价值受到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新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股份支付的确认计量和相关信息的披露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第二条股份支付是指企业为获取职工和其他方提供服务而授予权益工具或者承担以权益工具为基础确定的负债的交易股份支付分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是指企业为获取服务以股份或其他权益工具作为对价进行结算的交易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是指企业为获取服务承担以股份或其他权益工具为基础计算确定的交付现金或其他资产义务的交易本准则所指的权益工具是企业自身权益工具第三条下列各项适用其他相关会计准则一企业合并中发行权益工具取得其他企业净资产的交易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二以权益工具作为对价取得其他金融工具等交易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第二章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第四条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换取职工提供服务的应当以授予职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量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第五条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应当在授予日按照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授予日是指股份支付协议获得批准的日期第六条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应当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在资产负债表日后续信息表明可行权权益工具的数量与以前估计不同的应当进行调整并在可行权日调整至实际可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等待期是指可行权条件得到满足的期间对于可行权条件为规定服务期间的股份支付等待期为授予日至可行权日的期间对于可行权条件为规定业绩的股份支付应当在授予日根据最可能的业绩结果预计等待期的长度可行权日是指可行权条件得到满足职工和其他方具有从企业取得权益工具或现金的权利的日期第七条企业在可行权日之后不再对已确认的相关成本或费用和所有者权益总额进行调整第八条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换取其他方服务的应当分别下列情况处理一其他方服务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应当按照其他方服务在取得日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所有者权益二其他方服务的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但权益工具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应当按照权益工具在服务取得日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所有者权益第九条在行权日企业根据实际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计算确定应转入实收资本或股本的金额将其转入实收资本或股本行权日是指职工和其他方行使权利获取现金或权益工具的日期第三章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第十条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应当按照企业承担的以股份或其他权益工具为基础计算确定的负债的公允价值计量第十一条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应当在授予日以企业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第十二条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以后才可行权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应当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企业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金额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成本或费用和相应的负债在资产负债表日后续信息表明企业当期承担债务的公允价值与以前估计不同的应当进行调整并在可行权日调整至实际可行权水平第十三条企业应当在相关负债结算前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及结算日对负债的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第四章披露第十四条企业应当在附注中披露与股份支付有关的下列信息一当期授予行权和失效的各项权益工具总额18二期末发行在外的股份期权或其他权益工具行权价格的范围和合同剩余期限三当期行权的股份期权或其他权益工具以其行权日价格计算的加权平均价格四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企业对性质相似的股份支付信息可以合并披露第十五条企业应当在附注中披露股份支付交易对当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至少包括下列信息一当期因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而确认的费用总额二当期因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而确认的费用总额三当期以股份支付换取的职工服务总额及其他方服务总额新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债务重组的确认计量和相关信息的披露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第二条债务重组是指在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的情况下债权人按照其与债务人达成的协议或者法院的裁定作出让步的事项第三条债务重组的方式主要包括一以资产清偿债务二将债务转为资本三修改其他债务条件如减少债务本金减少债务利息等不包括上述一和二两种方式四以上三种方式的组合等第二章债务人的会计处理第四条以现金清偿债务的债务人应当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实际支付现金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第五条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的债务人应当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转让的非现金资产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转让的非现金资产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第六条将债务转为资本的债务人应当将债权人放弃债权而享有股份的面值总额确认为股本或者实收资本股份的公允价值总额与股本或者实收资本之间的差额确认为资本公积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股份的公允价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第七条修改其他债务条件的债务人应当将修改其他债务条件后债务的公允价值作为重组后债务的入账价值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重组后债务的入账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修改后的债务条款如涉及或有应付金额且该或有应付金额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中有关预计负债确认条件的债务人应当将该或有应付金额确认为预计负债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重组后债务的入账价值和预计负债金额之和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或有应付金额是指需要根据未来某种事项出现而发生的应付金额而且该未来事项的出现具有不确定性第八条债务重组以现金清偿债务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债务转为资本修改其他债务条件等方式的组合进行的债务人应当依次以支付的现金转让的非现金资产公允价值债权人享有股份的公允价值冲减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再按照本准则第七条的规定处理第三章债权人的会计处理第九条以现金清偿债务的债权人应当将重组债权的账面余额与收到的现金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债权人已对债权计提减值准备的应当先将该差额冲减减值准备减值准备不足以冲减的部分计入当期损益第十条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的债权人应当对受让的非现金资产按其公允价值入账重组债权的账面余额与受让的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比照本准则第九条的规定处理第十一条将债务转为资本的债权人应当将享有股份的公允价值确认为对债务人的投资重组债权的账面余额与股份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比照本准则第九条的规定处理第十二条修改其他债务条件的债权人应当将修改其他债务条件后的债权的公允价值作为重组后债权的账面价值重组债权的账面余额与重组后债权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比照本准则第九条的规定处理修改后的债务条款中涉及或有应收金额的债权人不应当确认或有应收金额不得将其计入重组后债权的账面价值或有应收金额是指需要根据未来某种事项出现而发生的应收金额而且该未来事项的出现具有不确定性第十三条债务重组采用以现金清偿债务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债务转为资本修改其他债务条件等方式的组合进行的债权人应当依次以收到的现金接受的非现金资产公允价值债权人享有股份的公允价值冲减重组债权的账面余额再按照本准则第十二条的规定处理19第四章披露第十四条债务人应当在附注中披露与债务重组有关的下列信息一债务重组方式二确认的债务重组利得总额三将债务转为资本所导致的股本或者实收资本增加额四或有应付金额五债务重组中转让的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由债务转成的股份的公允价值和修改其他债务条件后债务的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及依据第十五条债权人应当在附注中披露与债务重组有关的下列信息一债务重组方式二确认的债务重组损失总额三债权转为股份所导致的投资增加额及该投资占债务人股份总额的比例四或有应收金额五债务重组中受让的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由债权转成的股份的公允价值和修改其他债务条件后债权的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及依据新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或有事项的确认计量和相关信息的披露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第二条或有事项是指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其结果须由某些未来事项的发生或不发生才能决定的不确定事项第三条职工薪酬建造合同所得税企业合并租赁原保险合同和再保险合同等形成的或有事项适用其他相关会计准则第二章确认和计量第四条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应当确认为预计负债一该义务是企业承担的现时义务二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三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第五条预计负债应当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所需支出存在一个连续范围且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相同的最佳估计数应当按照该范围内的中间值确定在其他情况下最佳估计数应当分别下列情况处理一或有事项涉及单个项目的按照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二或有事项涉及多个项目的按照各种可能结果及相关概率计算确定第六条企业在确定最佳估计数时应当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的应当通过对相关未来现金流出进行折现后确定最佳估计数第七条企业清偿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补偿的补偿金额只有在基本确定能够收到时才能作为资产单独确认确认的补偿金额不应当超过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第八条待执行合同变成亏损合同的该亏损合同产生的义务满足本准则第四条规定的应当确认为预计负债待执行合同是指合同各方尚未履行任何合同义务或部分地履行了同等义务的合同亏损合同是指履行合同义务不可避免会发生的成本超过预期经济利益的合同第九条企业不应当就未来经营亏损确认预计负债第十条企业承担的重组义务满足本准则第四条规定的应当确认预计负债同时存在下列情况时表明企业承担了重组义务一有详细正式的重组计划包括重组涉及的业务主要地点需要补偿的职工人数及其岗位性质预计重组支出计划实施时间等二该重组计划已对外公告重组是指企业制定和控制的将显著改变企业组织形式经营范围或经营方式的计划实施行为第十一条企业应当按照与重组有关的直接支出确定预计负债金额直接支出不包括留用职工岗前培训市场推广新系统和营销网络投入等支出第十二条企业应当在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有确凿证据表明该账面价值不能真实反映当前最佳估计数的应当按照当前最佳估计数对该账面价值进行调整20第十三条企业不应当确认或有负债和或有资产或有负债是指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潜在义务其存在须通过未来不确定事项的发生或不发生予以证实或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现时义务履行该义务不是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或该义务的金额不能可靠计量或有资产是指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潜在资产其存在须通过未来不确定事项的发生或不发生予以证实第三章披露第十四条企业应当在附注中披露与或有事项有关的下列信息一预计负债1预计负债的种类形成原因以及经济利益流出不确定性的说明2各类预计负债的期初期末余额和本期变动情况3与预计负债有关的预期补偿金额和本期已确认的预期补偿金额二或有负债不包括极小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的或有负债1或有负债的种类及其形成原因包括已贴现商业承兑汇票未决诉讼未决仲裁对外提供担保等形成的或有负债2经济利益流出不确定性的说明3或有负债预计产生的财务影响以及获得补偿的可能性无法预计的应当说明原因三企业通常不应当披露或有资产但或有资产很可能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应当披露其形成的原因预计产生的财务影响等第十五条在涉及未决诉讼未决仲裁的情况下按照本准则第十四条披露全部或部分信息预期对企业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的企业无须披露这些信息但应当披露该未决诉讼未决仲裁的性质以及没有披露这些信息的事实和原因新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收入的确认计量和相关信息的披露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第二条收入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本准则所涉及的收入包括销售商品收入提供劳务收入和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企业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应当作为负债处理不应当确认为收入第三条长期股权投资建造合同租赁原保险合同再保险合同等形成的收入适用其他相关会计准则第二章销售商品收入第四条销售商品收入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一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二企业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三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四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五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第五条企业应当按照从购货方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但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不公允的除外合同或协议价款的收取采用递延方式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应当按照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的公允价值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与其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应当在合同或协议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第六条销售商品涉及现金折扣的应当按照扣除现金折扣前的金额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现金折扣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现金折扣是指债权人为鼓励债务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付款而向债务人提供的债务扣除第七条销售商品涉及商业折扣的应当按照扣除商业折扣后的金额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商业折扣是指企业为促进商品销售而在商品标价上给予的价格扣除第八条企业已经确认销售商品收入的售出商品发生销售折让的应当在发生时冲减当期销售商品收入销售折让属于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9号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销售折让是指企业因售出商品的质量不合格等原因而在售价上给予的减让第九条企业已经确认销售商品收入的售出商品发生销售退回的应当在发生时冲减当期销售商品收入销售退回属于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9号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销售退回是指企业售出的商品由于质量品种不符合要求等原因而发生的退货21第三章提供劳务收入第十条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应当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提供劳务收入完工百分比法是指按照提供劳务交易的完工进度确认收入与费用的方法第十一条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是指同时满足下列条件一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二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三交易的完工进度能够可靠地确定四交易中已发生和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第十二条企业确定提供劳务交易的完工进度可以选用下列方法一已完工作的测量二已经提供的劳务占应提供劳务总量的比例三已经发生的成本占估计总成本的比例第十三条企业应当按照从接受劳务方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确定提供劳务收入总额但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不公允的除外企业应当在资产负债表日按照提供劳务收入总额乘以完工进度扣除以前会计期间累计已确认提供劳务收入后的金额确认当期提供劳务收入同时按照提供劳务估计总成本乘以完工进度扣除以前会计期间累计已确认劳务成本后的金额结转当期劳务成本第十四条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提供劳务交易结果不能够可靠估计的应当分别下列情况处理一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金额确认提供劳务收入并按相同金额结转劳务成本二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不能够得到补偿的应当将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计入当期损益不确认提供劳务收入第十五条企业与其他企业签订的合同或协议包括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时销售商品部分和提供劳务部分能够区分且能够单独计量的应当将销售商品的部分作为销售商品处理将提供劳务的部分作为提供劳务处理销售商品部分和提供劳务部分不能够区分或虽能区分但不能够单独计量的应当将销售商品部分和提供劳务部分全部作为销售商品处理第四章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第十六条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包括利息收入使用费收入等第十七条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一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二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第十八条企业应当分别下列情况确定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金额一利息收入金额按照他人使用本企业货币资金的时间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二使用费收入金额按照有关合同或协议约定的收费时间和方法计算确定第五章披露第十九条企业应当在附注中披露与收入有关的下列信息一收入确认所采用的会计政策包括确定提供劳务交易完工进度的方法二本期确认的销售商品收入提供劳务收入利息收入和使用费收入的金额新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企业建造承包商下同建造合同的确认计量和相关信息的披露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第二条建造合同是指为建造一项或数项在设计技术功能最终用途等方面密切相关的资产而订立的合同第三条建造合同分为固定造价合同和成本加成合同固定造价合同是指按照固定的合同价或固定单价确定工程价款的建造合同成本加成合同是指以合同约定或其他方式议定的成本为基础加上该成本的一定比例或定额费用确定工程价款的建造合同第二章合同的分立与合并第四条企业通常应当按照单项建造合同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某些情况下为了反映一项或一组合同的实质需要将单项合同进行分立或将数项合同进行合并第五条一项包括建造数项资产的建造合同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每项资产应当分立为单项合同22一每项资产均有独立的建造计划二与客户就每项资产单独进行谈判双方能够接受或拒绝与每项资产有关的合同条款三每项资产的收入和成本可以单独辨认第六条追加资产的建造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当作为单项合同一该追加资产在设计技术或功能上与原合同包括的一项或数项资产存在重大差异二议定该追加资产的造价时不需要考虑原合同价款第七条一组合同无论对应单个客户还是多个客户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应当合并为单项合同一该组合同按一揽子交易签订二该组合同密切相关每项合同实际上已构成一项综合利润率工程的组成部分三该组合同同时或依次履行第三章合同收入第八条合同收入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合同规定的初始收入二因合同变更索赔奖励等形成的收入第九条合同变更是指客户为改变合同规定的作业内容而提出的调整合同变更款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构成合同收入一客户能够认可因变更而增加的收入二该收入能够可靠地计量第十条索赔款是指因客户或第三方的原因造成的向客户或第三方收取的用以补偿不包括在合同造价中成本的款项索赔款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构成合同收入一根据谈判情况预计对方能够同意该项索赔二对方同意接受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第十一条奖励款是指工程达到或超过规定的标准客户同意支付的额外款项奖励款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构成合同收入一根据合同目前完成情况足以判断工程进度和工程质量能够达到或超过规定的标准二奖励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第四章合同成本第十二条合同成本应当包括从合同签订开始至合同完成止所发生的与执行合同有关的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第十三条合同的直接费用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耗用的材料费用二耗用的人工费用三耗用的机械使用费四其他直接费用指其他可以直接计入合同成本的费用第十四条间接费用是企业下属的施工单位或生产单位为组织和管理施工生产活动所发生的费用第十五条直接费用在发生时直接计入合同成本间接费用在资产负债表日按照系统合理的方法分摊计入合同成本第十六条合同完成后处置残余物资取得的收益等与合同有关的零星收益应当冲减合同成本第十七条合同成本不包括应当计入当期损益的管理费用销售费用和财务费用因订立合同而发生的有关费用应当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第五章合同收入与合同费用的确认第十八条在资产负债表日建造合同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应当根据完工百分比法确认合同收入和合同费用完工百分比法是指根据合同完工进度确认收入与费用的方法第十九条固定造价合同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是指同时满足下列条件一合同总收入能够可靠地计量二与合同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三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能够清楚地区分和可靠地计量23四合同完工进度和为完成合同尚需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确定第二十条成本加成合同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是指同时满足下列条件一与合同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二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能够清楚地区分和可靠地计量第二十一条企业确定合同完工进度可以选用下列方法一累计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占合同预计总成本的比例二已经完成的合同工作量占合同预计总工作量的比例三实际测定的完工进度第二十二条采用累计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占合同预计总成本的比例确定合同完工进度的累计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不包括下列内容一施工中尚未安装或使用的材料成本等与合同未来活动相关的合同成本二在分包工程的工作量完成之前预付给分包单位的款项第二十三条在资产负债表日应当按照合同总收入乘以完工进度扣除以前会计期间累计已确认收入后的金额确认为当期合同收入同时按照合同预计总成本乘以完工进度扣除以前会计期间累计已确认费用后的金额确认为当期合同费用第二十四条当期完成的建造合同应当按照实际合同总收入扣除以前会计期间累计已确认收入后的金额确认为当期合同收入同时按照累计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扣除以前会计期间累计已确认费用后的金额确认为当期合同费用第二十五条建造合同的结果不能可靠估计的应当分别下列情况处理一合同成本能够收回的合同收入根据能够收回的实际合同成本予以确认合同成本在其发生的当期确认为合同费用二合同成本不可能收回的在发生时立即确认为合同费用不确认合同收入第二十六条使建造合同的结果不能可靠估计的不确定因素不复存在的应当按照本准则第十八条的规定确认与建造合同有关的收入和费用第二十七条合同预计总成本超过合同总收入的应当将预计损失确认为当期费用第六章披露第二十八条企业应当在附注中披露与建造合同有关的下列信息一各项合同总金额以及确定合同完工进度的方法二各项合同累计已发生成本累计已确认毛利或亏损三各项合同已办理结算的价款金额四当期预计损失的原因和金额新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政府补助的确认计量和相关信息的披露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第二条政府补助是指企业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但不包括政府作为企业所有者投入的资本第三条政府补助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企业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第四条下列各项适用其他相关会计准则一债务豁免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二所得税减免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第二章确认和计量第五条政府补助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一企业能够满足政府补助所附条件二企业能够收到政府补助第六条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应当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应当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第七条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计入当期损益但是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24第八条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分别下列情况处理一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二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第九条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返还的应当分别下列情况处理一存在相关递延收益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二不存在相关递延收益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第三章披露第十条企业应当在附注中披露与政府补助有关的下列信息一政府补助的种类及金额二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金额三本期返还的政府补助金额及原因新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借款费用的确认计量和相关信息的披露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第二条借款费用是指企业因借款而发生的利息及其他相关成本借款费用包括借款利息折价或者溢价的摊销辅助费用以及因外币借款而发生的汇兑差额等第三条与融资租赁有关的融资费用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第二章确认和计量第四条企业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应当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应当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是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第五条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开始资本化一资产支出已经发生资产支出包括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以支付现金转移非现金资产或者承担带息债务形式发生的支出二借款费用已经发生三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第六条在资本化期间内每一会计期间的利息包括折价或溢价的摊销资本化金额应当按照下列规定确定一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专门借款的应当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将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确定专门借款是指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专门借入的款项二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占用了一般借款的企业应当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资本化率应当根据一般借款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资本化期间是指从借款费用开始资本化时点到停止资本化时点的期间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的期间不包括在内第七条借款存在折价或者溢价的应当按照实际利率法确定每一会计期间应摊销的折价或者溢价金额调整每期利息金额第八条在资本化期间内每一会计期间的利息资本化金额不应当超过当期相关借款实际发生的利息金额第九条在资本化期间内外币专门借款本金及利息的汇兑差额应当予以资本化计入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成本第十条专门借款发生的辅助费用在所购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之前发生的应当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予以资本化计入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成本在所购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之后发生的应当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一般借款发生的辅助费用应当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第十一条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应当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在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应当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如果中断是所购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必要的程序借款费用的资本化应当继续进行第十二条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应当停止资本化在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之后所发生的借款费用应当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25第十三条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可从下列几个方面进行判断一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实体建造包括安装或者生产工作已经全部完成或者实质上已经完成二所购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与设计要求合同规定或者生产要求相符或者基本相符即使有极个别与设计合同或者生产要求不相符的地方也不影响其正常使用或者销售三继续发生在所购建或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上的支出金额很少或者几乎不再发生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需要试生产或者试运行的在试生产结果表明资产能够正常生产出合格产品或者试运行结果表明资产能够正常运转或者营业时应当认为该资产已经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第十四条购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各部分分别完工且每部分在其他部分继续建造过程中可供使用或者可对外销售且为使该部分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实质上已经完成的应当停止与该部分资产相关的借款费用的资本化购建或者生产的资产的各部分分别完工但必须等到整体完工后才可使用或者可对外销售的应当在该资产整体完工时停止借款费用的资本化第三章披露第十五条企业应当在附注中披露与借款费用有关的下列信息一当期资本化的借款费用金额二当期用于计算确定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资本化率新会计准则第18号企业所得税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企业所得税的确认计量和相关信息的列报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第二条本准则所称所得税包括企业以应纳税所得额为基础的各种境内和境外税额第三条本准则不涉及政府补助的确认和计量但因政府补助产生暂时性差异的所得税影响应当按照本准则进行确认和计量第二章计税基础第四条企业在取得资产负债时应当确定其计税基础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存在差异的应当按照本准则规定确认所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第五条资产的计税基础是指企业收回资产账面价值过程中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税法规定可以自应税经济利益中抵扣的金额第六条负债的计税基础是指负债的账面价值减去未来期间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税法规定可予抵扣的金额第三章暂时性差异第七条暂时性差异是指资产或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的项目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该计税基础与其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也属于暂时性差异按照暂时性差异对未来期间应税金额的影响分为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第八条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是指在确定未来收回资产或清偿负债期间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将导致产生应税金额的暂时性差异第九条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是指在确定未来收回资产或清偿负债期间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将导致产生可抵扣金额的暂时性差异第四章确认第十条企业应当将当期和以前期间应交未交的所得税确认为负债将已支付的所得税超过应支付的部分确认为资产存在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当按照本准则规定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或递延所得税资产第十一条除下列交易中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负债以外企业应当确认所有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负债一商誉的初始确认二同时具有下列特征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1该项交易不是企业合并2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应当按照本准则第十二条的规定确认第十二条企业对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应当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但是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除外一投资企业能够控制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26二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第十三条企业应当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由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但是同时具有下列特征的交易中因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不予确认一该项交易不是企业合并二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资产负债表日有确凿证据表明未来期间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当确认以前期间未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第十四条企业对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应当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一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二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第十五条企业对于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应当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第五章计量第十六条资产负债表日对于当期和以前期间形成的当期所得税负债或资产应当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的预期应交纳或返还的所得税金额计量第十七条资产负债表日对于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应当根据税法规定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适用税率发生变化的应对已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进行重新计量除直接在所有者权益中确认的交易或者事项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以外应当将其影响数计入变化当期的所得税费用第十八条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的计量应当反映资产负债表日企业预期收回资产或清偿负债方式的所得税影响即在计量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时应当采用与收回资产或清偿债务的预期方式相一致的税率和计税基础第十九条企业不应当对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进行折现第二十条资产负债表日企业应当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应当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金额应当转回第二十一条企业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应当作为所得税费用或收益计入当期损益但不包括下列情况产生的所得税一企业合并二直接在所有者权益中确认的交易或者事项第二十二条与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交易或者事项相关的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应当计入所有者权益第六章列报第二十三条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应当分别作为非流动资产和非流动负债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第二十四条所得税费用应当在利润表中单独列示第二十五条企业应当在附注中披露与所得税有关的下列信息一所得税费用收益的主要组成部分二所得税费用收益与会计利润关系的说明三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可抵扣亏损的金额如果存在到期日还应披露到期日四对每一类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亏损在列报期间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的金额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依据五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的与对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暂时性差异金额新会计准则第19号外币折算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外币交易的会计处理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和相关信息的披露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第二条外币交易是指以外币计价或者结算的交易外币是企业记账本位币以外的货币外币交易包括一买入或者卖出以外币计价的商品或者劳务二借入或者借出外币资金三其他以外币计价或者结算的交易27第三条下列各项适用其他相关会计准则一与购建或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相关的外币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二外币项目的套期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三现金流量表中的外币折算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31号现金流量表第二章记账本位币的确定第四条记账本位币是指企业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中的货币企业通常应选择人民币作为记账本位币业务收支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为主的企业可以按照本准则第五条规定选定其中一种货币作为记账本位币但是编报的财务报表应当折算为人民币第五条企业选定记账本位币应当考虑下列因素一该货币主要影响商品和劳务的销售价格通常以该货币进行商品和劳务的计价和结算二该货币主要影响商品和劳务所需人工材料和其他费用通常以该货币进行上述费用的计价和结算三融资活动获得的货币以及保存从经营活动中收取款项所使用的货币第六条企业选定境外经营的记账本位币还应当考虑下列因素一境外经营对其所从事的活动是否拥有很强的自主性二境外经营活动中与企业的交易是否在境外经营活动中占有较大比重三境外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是否直接影响企业的现金流量是否可以随时汇回四境外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是否足以偿还其现有债务和可预期的债务第七条境外经营是指企业在境外的子公司合营企业联营企业分支机构在境内的子公司合营企业联营企业分支机构采用不同于企业记账本位币的也视同境外经营第八条企业记账本位币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除非企业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发生重大变化企业因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发生重大变化确需变更记账本位币的应当采用变更当日的即期汇率将所有项目折算为变更后的记账本位币第三章外币交易的会计处理第九条企业对于发生的外币交易应当将外币金额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第十条外币交易应当在初始确认时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将外币金额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也可以采用按照系统合理的方法确定的与交易发生日即期汇率近似的汇率折算第十一条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对外币货币性项目和外币非货币性项目进行处理一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因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与初始确认时或者前一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不同而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二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不改变其记账本位币金额货币性项目是指企业持有的货币资金和将以固定或可确定的金额收取的资产或者偿付的负债非货币性项目是指货币性项目以外的项目第四章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第十二条企业对境外经营的财务报表进行折算时应当遵循下列规定一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二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也可以采用按照系统合理的方法确定的与交易发生日即期汇率近似的汇率折算按照上述一二折算产生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在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单独列示比较财务报表的折算比照上述规定处理第十三条企业对处于恶性通货膨胀经济中的境外经营的财务报表应当按照下列规定进行折算对资产负债表项目运用一般物价指数予以重述对利润表项目运用一般物价指数变动予以重述再按照最近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进行折算在境外经营不再处于恶性通货膨胀经济中时应当停止重述按照停止之日的价格水平重述的财务报表进行折算第十四条企业在处置境外经营时应当将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列示的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自所有者权益项28目转入处置当期损益部分处置境外经营的应当按处置的比例计算处置部分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转入处置当期损益第十五条企业选定的记账本位币不是人民币的应当按照本准则第十二条规定将其财务报表折算为人民币财务报表第五章披露第十六条企业应当在附注中披露与外币折算有关的下列信息一企业及其境外经营选定的记账本位币及选定的原因记账本位币发生变更的说明变更理由二采用近似汇率的近似汇率的确定方法三计入当期损益的汇兑差额四处置境外经营对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的影响新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企业合并的确认计量和相关信息的披露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第二条企业合并是指将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独的企业合并形成一个报告主体的交易或事项企业合并分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第三条涉及业务的合并比照本准则规定处理第四条本准则不涉及下列企业合并一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形成合营企业的企业合并二仅通过合同而不是所有权份额将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独的企业合并形成一个报告主体的企业合并第二章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第五条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合并日取得对其他参与合并企业控制权的一方为合并方参与合并的其他企业为被合并方合并日是指合并方实际取得对被合并方控制权的日期第六条合并方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应当按照合并日在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计量合并方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应当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第七条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被合并方采用的会计政策与合并方不一致的合并方在合并日应当按照本企业会计政策对被合并方的财务报表相关项目进行调整在此基础上按照本准则规定确认第八条合并方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相关费用包括为进行企业合并而支付的审计费用评估费用法律服务费用等应当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为企业合并发行的债券或承担其他债务支付的手续费佣金等应当计入所发行债券及其他债务的初始计量金额企业合并中发行权益性证券发生的手续费佣金等费用应当抵减权益性证券溢价收入溢价收入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第九条企业合并形成母子公司关系的母公司应当编制合并日的合并资产负债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被合并方的各项资产负债应当按其账面价值计量因被合并方采用的会计政策与合并方不一致按照本准则规定进行调整的应当以调整后的账面价值计量合并利润表应当包括参与合并各方自合并当期期初至合并日所发生的收入费用和利润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应当在合并利润表中单列项目反映合并现金流量表应当包括参与合并各方自合并当期期初至合并日的现金流量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参与合并各方的内部交易等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处理第三章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第十条参与合并的各方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的为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购买日取得对其他参与合并企业控制权的一方为购买方参与合并的其他企业为被购买方购买日是指购买方实际取得对被购买方控制权的日期第十一条购买方应当区别下列情况确定合并成本一一次交换交易实现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为购买方在购买日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二通过多次交换交易分步实现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为每一单项交易成本之和29三购买方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相关费用也应当计入企业合并成本四在合并合同或协议中对可能影响合并成本的未来事项作出约定的购买日如果估计未来事项很可能发生并且对合并成本的影响金额能够可靠计量的购买方应当将其计入合并成本第十二条购买方在购买日对作为企业合并对价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应当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第十三条购买方在购买日应当对合并成本进行分配按照本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确认所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一购买方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应当确认为商誉初始确认后的商誉应当以其成本扣除累计减值准备后的金额计量商誉的减值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处理二购买方对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处理1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的计量进行复核2经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第十四条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是指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负债及或有负债公允价值后的余额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符合下列条件的应当单独予以确认一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除无形资产以外的其他各项资产不仅限于被购买方原已确认的资产其所带来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且公允价值能够可靠地计量的应当单独予以确认并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合并中取得的无形资产其公允价值能够可靠地计量的应当单独确认为无形资产并按照公允价值计量二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除或有负债以外的其他各项负债履行有关的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且公允价值能够可靠地计量的应当单独予以确认并按照公允价值计量三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或有负债其公允价值能够可靠地计量的应当单独确认为负债并按照公允价值计量或有负债在初始确认后应当按照下列两者孰高进行后续计量1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应予确认的金额2初始确认金额减去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原则确认的累计摊销额后的余额第十五条企业合并形成母子公司关系的母公司应当设置备查簿记录企业合并中取得的子公司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等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应当以购买日确定的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子公司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第十六条企业合并发生当期的期末因合并中取得的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或企业合并成本只能暂时确定的购买方应当以所确定的暂时价值为基础对企业合并进行确认和计量购买日后12个月内对确认的暂时价值进行调整的视为在购买日确认和计量第十七条企业合并形成母子公司关系的母公司应当编制购买日的合并资产负债表因企业合并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应当以公允价值列示母公司的合并成本与取得的子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以按照本准则规定处理的结果列示第四章披露第十八条企业合并发生当期的期末合并方应当在附注中披露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有关的下列信息一参与合并企业的基本情况二属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判断依据三合并日的确定依据四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以及承担债务作为合并对价的所支付对价在合并日的账面价值以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合并中发行权益性证券的数量及定价原则以及参与合并各方交换有表决权股份的比例五被合并方的资产负债在上一会计期间资产负债表日及合并日的账面价值被合并方自合并当期期初至合并日的收入净利润现金流量等情况六合并合同或协议约定将承担被合并方或有负债的情况七被合并方采用的会计政策与合并方不一致所作调整情况的说明八合并后已处置或准备处置被合并方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处置价格等第十九条企业合并发生当期的期末购买方应当在附注中披露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有关的下列信息一参与合并企业的基本情况二购买日的确定依据30三合并成本的构成及其账面价值公允价值及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四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在上一会计期间资产负债表日及购买日的账面价值和公允价值五合并合同或协议约定将承担被购买方或有负债的情况六被购买方自购买日起至报告期期末的收入净利润和现金流量等情况七商誉的金额及其确定方法八因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份额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九合并后已处置或准备处置被购买方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处置价格等新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租赁的确认计量和相关信息的列报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第二条租赁是指在约定的期间内出租人将资产使用权让与承租人以获取租金的协议第三条下列各项适用其他相关会计准则一出租人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出的土地使用权和建筑物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二电影录像剧本文稿专利和版权等项目的许可使用协议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三出租人因融资租赁形成的长期债权的减值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第二章租赁的分类第四条承租人和出租人应当在租赁开始日将租赁分为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租赁开始日是指租赁协议日与租赁各方就主要租赁条款作出承诺日中的较早者第五条融资租赁是指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其所有权最终可能转移也可能不转移第六条符合下列一项或数项标准的应当认定为融资租赁一在租赁期届满时租赁资产的所有权转移给承租人二承租人有购买租赁资产的选择权所订立的购买价款预计将远低于行使选择权时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因而在租赁开始日就可以合理确定承租人将会行使这种选择权三即使资产的所有权不转移但租赁期占租赁资产使用寿命的大部分四承租人在租赁开始日的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几乎相当于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出租人在租赁开始日的最低租赁收款额现值几乎相当于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五租赁资产性质特殊如果不作较大改造只有承租人才能使用第七条租赁期是指租赁合同规定的不可撤销的租赁期间租赁合同签订后一般不可撤销但下列情况除外一经出租人同意二承租人与原出租人就同一资产或同类资产签订了新的租赁合同三承租人支付一笔足够大的额外款项四发生某些很少会出现的或有事项承租人有权选择续租该资产并且在租赁开始日就可以合理确定承租人将会行使这种选择权不论是否再支付租金续租期也包括在租赁期之内第八条最低租赁付款额是指在租赁期内承租人应支付或可能被要求支付的款项不包括或有租金和履约成本加上由承租人或与其有关的第三方担保的资产余值承租人有购买租赁资产选择权所订立的购买价款预计将远低于行使选择权时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因而在租赁开始日就可以合理确定承租人将会行使这种选择权的购买价款应当计入最低租赁付款额或有租金是指金额不固定以时间长短以外的其他因素如销售量使用量物价指数等为依据计算的租金履约成本是指租赁期内为租赁资产支付的各种使用费用如技术咨询和服务费人员培训费维修费保险费等第九条最低租赁收款额是指最低租赁付款额加上独立于承租人和出租人的第三方对出租人担保的资产余值第十条经营租赁是指除融资租赁以外的其他租赁第三章融资租赁中承租人的会计处理第十一条在租赁期开始日承租人应当将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31承租人在租赁谈判和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发生的可归属于租赁项目的手续费律师费差旅费印花税等初始直接费用应当计入租入资产价值租赁期开始日是指承租人有权行使其使用租赁资产权利的开始日第十二条承租人在计算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时能够取得出租人租赁内含利率的应当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否则应当采用租赁合同规定的利率作为折现率承租人无法取得出租人的租赁内含利率且租赁合同没有规定利率的应当采用同期银行贷款利率作为折现率第十三条租赁内含利率是指在租赁开始日使最低租赁收款额的现值与未担保余值的现值之和等于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出租人的初始直接费用之和的折现率第十四条担保余值就承租人而言是指由承租人或与其有关的第三方担保的资产余值就出租人而言是指就承租人而言的担保余值加上独立于承租人和出租人的第三方担保的资产余值资产余值是指在租赁开始日估计的租赁期届满时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未担保余值是指租赁资产余值中扣除就出租人而言的担保余值以后的资产余值第十五条未确认融资费用应当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进行分摊承租人应当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确认当期的融资费用第十六条承租人应当采用与自有固定资产相一致的折旧政策计提租赁资产折旧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使用寿命两者中较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第十七条或有租金应当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第四章融资租赁中出租人的会计处理第十八条在租赁期开始日出租人应当将租赁开始日最低租赁收款额与初始直接费用之和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同时记录未担保余值将最低租赁收款额初始直接费用及未担保余值之和与其现值之和的差额确认为未实现融资收益第十九条未实现融资收益应当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进行分配出租人应当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确认当期的融资收入第二十条出租人至少应当于每年年度终了对未担保余值进行复核未担保余值增加的不作调整有证据表明未担保余值已经减少的应当重新计算租赁内含利率将由此引起的租赁投资净额的减少计入当期损益以后各期根据修正后的租赁投资净额和重新计算的租赁内含利率确认融资收入租赁投资净额是融资租赁中最低租赁收款额及未担保余值之和与未实现融资收益之间的差额已确认损失的未担保余值得以恢复的应当在原已确认的损失金额内转回并重新计算租赁内含利率以后各期根据修正后的租赁投资净额和重新计算的租赁内含利率确认融资收入第二十一条或有租金应当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第五章经营租赁中承租人的会计处理第二十二条对于经营租赁的租金承租人应当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其他方法更为系统合理的也可以采用其他方法第二十三条承租人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应当计入当期损益第二十四条或有租金应当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第六章经营租赁中出租人的会计处理第二十五条出租人应当按资产的性质将用作经营租赁的资产包括在资产负债表中的相关项目内第二十六条对于经营租赁的租金出租人应当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确认为当期损益其他方法更为系统合理的也可以采用其他方法第二十七条出租人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应当计入当期损益第二十八条对于经营租赁资产中的固定资产出租人应当采用类似资产的折旧政策计提折旧对于其他经营租赁资产应当采用系统合理的方法进行摊销第二十九条或有租金应当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第七章售后租回交易第三十条承租人和出租人应当根据本准则第二章的规定将售后租回交易认定为融资租赁或经营租赁第三十一条售后租回交易认定为融资租赁的售价与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应当予以递延并按照该项租赁资产的折旧进度进行分摊作为折32旧费用的调整第三十二条售后租回交易认定为经营租赁的售价与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应当予以递延并在租赁期内按照与确认租金费用相一致的方法进行分摊作为租金费用的调整但是有确凿证据表明售后租回交易是按照公允价值达成的售价与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第八章列报第三十三条承租人应当在资产负债表中将与融资租赁相关的长期应付款减去未确认融资费用的差额分别长期负债和一年内到期的长期负债列示第三十四条承租人应当在附注中披露与融资租赁有关的下列信息一各类租入固定资产的期初和期末原价累计折旧额二资产负债表日后连续三个会计年度每年将支付的最低租赁付款额以及以后年度将支付的最低租赁付款额总额三未确认融资费用的余额以及分摊未确认融资费用所采用的方法第三十五条出租人应当在资产负债表中将应收融资租赁款减去未实现融资收益的差额作为长期债权列示第三十六条出租人应当在附注中披露与融资租赁有关的下列信息一资产负债表日后连续三个会计年度每年将收到的最低租赁收款额以及以后年度将收到的最低租赁收款额总额二未实现融资收益的余额以及分配未实现融资收益所采用的方法第三十七条承租人对于重大的经营租赁应当在附注中披露下列信息一资产负债表日后连续三个会计年度每年将支付的不可撤销经营租赁的最低租赁付款额二以后年度将支付的不可撤销经营租赁的最低租赁付款额总额第三十八条出租人对经营租赁应当披露各类租出资产的账面价值第三十九条承租人和出租人应当披露各售后租回交易以及售后租回合同中的重要条款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金融工具的确认和计量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第二条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个企业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单位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第三条衍生工具是指本准则涉及的具有下列特征的金融工具或其他合同一其价值随特定利率金融工具价格商品价格汇率价格指数费率指数信用等级信用指数或其他类似变量的变动而变动变量为非金融变量的该变量与合同的任一方不存在特定关系二不要求初始净投资或与对市场情况变化有类似反应的其他类型合同相比要求很少的初始净投资三在未来某一日期结算衍生工具包括远期合同期货合同互换和期权以及具有远期合同期货合同互换和期权中一种或一种以上特征的工具第四条下列各项适用其他相关会计准则一由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规范的长期股权投资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二由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规范的股份支付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三债务重组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四因清偿预计负债获得补偿的权利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五企业合并中合并方的或有对价合同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六租赁的权利和义务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七金融资产转移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八套期保值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九原保险合同的权利和义务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5号原保险合同十再保险合同的权利和义务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6号再保险合同十一企业发行的权益工具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第五条本准则不涉及企业作出的不可撤销授信承诺即贷款承诺但是下列贷款承诺除外一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贷款承诺33二能够以现金净额结算或通过交换或发行其他金融工具结算的贷款承诺三以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本准则不涉及的贷款承诺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第六条本准则不涉及按照预定的购买销售或使用要求所签订并到期履约买入或卖出非金融项目的合同但是能够以现金或其他金融工具净额结算或通过交换金融工具结算的买入或卖出非金融项目的合同适用本准则第二章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第七条金融资产应当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下列四类一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二持有至到期投资三贷款和应收款项四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第八条金融负债应当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下列两类一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二其他金融负债第九条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当划分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一取得该金融资产或承担该金融负债的目的主要是为了近期内出售或回购二属于进行集中管理的可辨认金融工具组合的一部分且有客观证据表明企业近期采用短期获利方式对该组合进行管理三属于衍生工具但是被指定且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属于财务担保合同的衍生工具与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工具除外第十条除本准则第二十一条和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外只有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才可以在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一该指定可以消除或明显减少由于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计量基础不同所导致的相关利得或损失在确认或计量方面不一致的情况二企业风险管理或投资策略的正式书面文件已载明该金融资产组合该金融负债组合或该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组合以公允价值为基础进行管理评价并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不得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活跃市场是指同时具有下列特征的市场一市场内交易的对象具有同质性二可随时找到自愿交易的买方和卖方三市场价格信息是公开的第十一条持有至到期投资是指到期日固定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且企业有明确意图和能力持有至到期的非衍生金融资产下列非衍生金融资产不应当划分为持有至到期投资一初始确认时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非衍生金融资产二初始确认时被指定为可供出售的非衍生金融资产三贷款和应收款项企业应当在资产负债表日对持有意图和能力进行评价发生变化的应当按照本准则有关规定处理第十二条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表明企业没有明确意图将金融资产投资持有至到期一持有该金融资产的期限不确定二发生市场利率变化流动性需要变化替代投资机会及其投资收益率变化融资来源和条件变化外汇风险变化等情况时将出售该金融资产但是无法控制预期不会重复发生且难以合理预计的独立事项引起的金融资产出售除外三该金融资产的发行方可以按照明显低于其摊余成本的金额清偿四其他表明企业没有明确意图将该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的情况第十三条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摊余成本是指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金额经下列调整后的结果一扣除已偿还的本金二加上或减去采用实际利率法将该初始确认金额与到期日金额之间的差额进行摊销形成的累计摊销额34三扣除已发生的减值损失仅适用于金融资产第十四条实际利率法是指按照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含一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实际利率计算其摊余成本及各期利息收入或利息费用的方法实际利率是指将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在预期存续期间或适用的更短期间内的未来现金流量折现为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当前账面价值所使用的利率在确定实际利率时应当在考虑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所有合同条款包括提前还款权看涨期权类似期权等的基础上预计未来现金流量但不应当考虑未来信用损失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合同各方之间支付或收取的属于实际利率组成部分的各项收费交易费用及溢价或折价等应当在确定实际利率时予以考虑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未来现金流量或存续期间无法可靠预计时应当采用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在整个合同期内的合同现金流量第十五条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表明企业没有能力将具有固定期限的金融资产投资持有至到期一没有可利用的财务资源持续地为该金融资产投资提供资金支持以使该金融资产投资持有至到期二受法律行政法规的限制使企业难以将该金融资产投资持有至到期三其他表明企业没有能力将具有固定期限的金融资产投资持有至到期的情况第十六条企业将尚未到期的某项持有至到期投资在本会计年度内出售或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金额相对于该类投资在出售或重分类前的总额较大时应当将该类投资的剩余部分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且在本会计年度及以后两个完整的会计年度内不得再将该金融资产划分为持有至到期投资但是下列情况除外一出售日或重分类日距离该项投资到期日或赎回日较近如到期前三个月内市场利率变化对该项投资的公允价值没有显著影响二根据合同约定的定期偿付或提前还款方式收回该投资几乎所有初始本金后将剩余部分予以出售或重分类三出售或重分类是由于企业无法控制预期不会重复发生且难以合理预计的独立事项所引起此种情况主要包括1因被投资单位信用状况严重恶化将持有至到期投资予以出售2因相关税收法规取消了持有至到期投资的利息税前可抵扣政策或显著减少了税前可抵扣金额将持有至到期投资予以出售3因发生重大企业合并或重大处置为保持现行利率风险头寸或维持现行信用风险政策将持有至到期投资予以出售4因法律行政法规对允许投资的范围或特定投资品种的投资限额作出重大调整将持有至到期投资予以出售5因监管部门要求大幅度提高资产流动性或大幅度提高持有至到期投资在计算资本充足率时的风险权重将持有至到期投资予以出售第十七条贷款和应收款项是指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非衍生金融资产企业不应当将下列非衍生金融资产划分为贷款和应收款项一准备立即出售或在近期出售的非衍生金融资产二初始确认时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非衍生金融资产三初始确认时被指定为可供出售的非衍生金融资产四因债务人信用恶化以外的原因使持有方可能难以收回几乎所有初始投资的非衍生金融资产企业所持证券投资基金或类似基金不应当划分为贷款和应收款项第十八条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是指初始确认时即被指定为可供出售的非衍生金融资产以及除下列各类资产以外的金融资产一贷款和应收款项二持有至到期投资三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第十九条企业在初始确认时将某金融资产或某金融负债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后不能重分类为其他类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其他类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也不能重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第三章嵌入衍生工具第二十条嵌入衍生工具是指嵌入到非衍生工具即主合同中使混合工具的全部或部分现金流量随特定利率金融工具价格商品价格汇率价格指数费率指数信用等级信用指数或其他类似变量的变动而变动的衍生工具嵌入衍生工具与主合同构成混合工具如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第二十一条企业可以将混合工具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但是下列情况除外一嵌入衍生工具对混合工具的现金流量没有重大改变二类似混合工具所嵌入的衍生工具明显不应当从相关混合工具中分拆35第二十二条嵌入衍生工具相关的混合工具没有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该嵌入衍生工具应当从混合工具中分拆作为单独存在的衍生工具处理一与主合同在经济特征及风险方面不存在紧密关系二与嵌入衍生工具条件相同单独存在的工具符合衍生工具定义无法在取得时或后续的资产负债表日对其进行单独计量的应当将混合工具整体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第二十三条嵌入衍生工具按照本准则规定从混合工具分拆后主合同是金融工具的应当按照本准则有关规定处理主合同是非金融工具的应当按照其他会计准则的规定处理第四章金融工具确认第二十四条企业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应当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第二十五条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当终止确认一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二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规定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终止确认是指将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从企业的账户和资产负债表内予以转销第二十六条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才能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企业将用于偿付金融负债的资产转入某个机构或设立信托偿付债务的现时义务仍存在的不应当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也不能终止确认转出的资产第二十七条企业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现存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现存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应当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企业对现存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的合同条款作出实质性修改的应当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同时将修改条款后的金融负债确认为一项新金融负债第二十八条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终止确认的企业应当将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第二十九条企业回购金融负债一部分的应当在回购日按照继续确认部分和终止确认部分的相对公允价值将该金融负债整体的账面价值进行分配分配给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第五章金融工具计量第三十条企业初始确认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应当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应当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应当计入初始确认金额第三十一条交易费用是指可直接归属于购买发行或处置金融工具新增的外部费用新增的外部费用是指企业不购买发行或处置金融工具就不会发生的费用交易费用包括支付给代理机构咨询公司券商等的手续费和佣金及其他必要支出不包括债券溢价折价融资费用内部管理成本及其他与交易不直接相关的费用第三十二条企业应当按照公允价值对金融资产进行后续计量且不扣除将来处置该金融资产时可能发生的交易费用但是下列情况除外一持有至到期投资以及贷款和应收款项应当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计量二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以及与该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资产应当按照成本计量第三十三条企业应当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对金融负债进行后续计量但是下列情况除外一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应当按照公允价值计量且不扣除将来结清金融负债时可能发生的交易费用二与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负债应当按照成本计量三不属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财务担保合同或没有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并将以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应当在初始确认后按照下列两项金额之中的较高者进行后续计量1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确定的金额2初始确认金额扣除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原则确定的累计摊销额后的余额第三十四条企业因持有意图或能力发生改变使某项投资不再适合划分为持有至到期投资的应当将其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并以公36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重分类日该投资的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所有者权益在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或终止确认时转出计入当期损益第三十五条持有至到期投资部分出售或重分类的金额较大且不属于第十六条所指的例外情况使该投资的剩余部分不再适合划分为持有至到期投资的企业应当将该投资的剩余部分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并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重分类日该投资剩余部分的账面价值与其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所有者权益在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或终止确认时转出计入当期损益第三十六条对按照本准则规定应当以公允价值计量但以前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企业应当在其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时改按公允价值计量相关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按照本准则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处理第三十七条因持有意图或能力发生改变或公允价值不再能够可靠计量或持有期限已超过本准则第十六条所指两个完整的会计年度使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不再适合按照公允价值计量时企业可以将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改按成本或摊余成本计量该成本或摊余成本为重分类日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或账面价值与该金融资产相关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或损失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处理一该金融资产有固定到期日的应当在该金融资产的剩余期限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计入当期损益该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与到期日金额之间的差额也应当在该金融资产的剩余期限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计入当期损益该金融资产在随后的会计期间发生减值的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相关利得或损失应当转出计入当期损益二该金融资产没有固定到期日的仍应保留在所有者权益中在该金融资产被处置时转出计入当期损益该金融资产在随后的会计期间发生减值的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相关利得或损失应当转出计入当期损益第三十八条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除与套期保值有关外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处理一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应当计入当期损益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除减值损失和外币货币性金融资产形成的汇兑差额外应当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在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转出计入当期损益可供出售外币货币性金融资产形成的汇兑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利息应当计入当期损益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的现金股利应当在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股利时计入当期损益与套期保值有关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的处理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第三十九条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在终止确认发生减值或摊销时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应当计入当期损益但是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被指定为被套期项目的相关的利得或损失的处理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第六章金融资产减值第四十条企业应当在资产负债表日对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外的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应当计提减值准备第四十一条表明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是指金融资产初始确认后实际发生的对该金融资产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有影响且企业能够对该影响进行可靠计量的事项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包括下列各项一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严重财务困难二债务人违反了合同条款如偿付利息或本金发生违约或逾期等三债权人出于经济或法律等方面因素的考虑对发生财务困难的债务人作出让步四债务人很可能倒闭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五因发行方发生重大财务困难该金融资产无法在活跃市场继续交易六无法辨认一组金融资产中的某项资产的现金流量是否已经减少但根据公开的数据对其进行总体评价后发现该组金融资产自初始确认以来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确已减少且可计量如该组金融资产的债务人支付能力逐步恶化或债务人所在国家或地区失业率提高担保物在其所在地区的价格明显下降所处行业不景气等七债务人经营所处的技术市场经济或法律环境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使权益工具投资人可能无法收回投资成本八权益工具投资的公允价值发生严重或非暂时性下跌九其他表明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第四十二条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时应当将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预计未来现金流量不包括尚未发生的未来信用损失现值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应当按照该金融资产的原实际利率折现确定并考虑相关担保物的价值取得和出售该担保物发生的费用应当予以扣37除原实际利率是初始确认该金融资产时计算确定的实际利率对于浮动利率贷款应收款项或持有至到期投资在计算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可采用合同规定的现行实际利率作为折现率短期应收款项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与其现值相差很小的在确定相关减值损失时可不对其预计未来现金流量进行折现第四十三条对单项金额重大的金融资产应当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如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已发生减值应当确认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对单项金额不重大的金融资产可以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或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进行减值测试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的金融资产包括单项金额重大和不重大的金融资产应当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再进行减值测试已单项确认减值损失的金融资产不应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进行减值测试第四十四条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确认减值损失后如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价值已恢复且客观上与确认该损失后发生的事项有关如债务人的信用评级已提高等原确认的减值损失应当予以转回计入当期损益但是该转回后的账面价值不应当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金融资产在转回日的摊余成本第四十五条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或与该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时应当将该权益工具投资或衍生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与按照类似金融资产当时市场收益率对未来现金流量折现确定的现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第四十六条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时即使该金融资产没有终止确认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因公允价值下降形成的累计损失应当予以转出计入当期损益该转出的累计损失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初始取得成本扣除已收回本金和已摊销金额当前公允价值和原已计入损益的减值损失后的余额第四十七条对于已确认减值损失的可供出售债务工具在随后的会计期间公允价值已上升且客观上与确认原减值损失确认后发生的事项有关的原确认的减值损失应当予以转回计入当期损益第四十八条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发生的减值损失不得通过损益转回但是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或与该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资产发生的减值损失不得转回第四十九条金融资产发生减值后利息收入应当按照确定减值损失时对未来现金流量进行折现采用的折现率作为利率计算确认第七章公允价值确定第五十条公允价值是指在公平交易中熟悉情况的交易双方自愿进行资产交换或者债务清偿的金额在公平交易中交易双方应当是持续经营企业不打算或不需要进行清算重大缩减经营规模或在不利条件下仍进行交易第五十一条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活跃市场中的报价应当用于确定其公允价值活跃市场中的报价是指易于定期从交易所经纪商行业协会定价服务机构等获得的价格且代表了在公平交易中实际发生的市场交易的价格一在活跃市场上企业已持有的金融资产或拟承担的金融负债的报价应当是现行出价企业拟购入的金融资产或已承担的金融负债的报价应当是现行要价二企业持有可抵销市场风险的资产和负债时可采用市场中间价确定可抵销市场风险头寸的公允价值同时用出价或要价作为确定净敞口的公允价值三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没有现行出价或要价但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没有发生重大变化的企业应当采用最近交易的市场报价确定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时企业应当参考类似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现行价格或利率调整最近交易的市场报价以确定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企业有足够的证据表明最近交易的市场报价不是公允价值的应当对最近交易的市场报价作出适当调整以确定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四金融工具组合的公允价值应当根据该组合内单项金融工具的数量与单位市场报价共同确定五活期存款的公允价值应当不低于存款人可支取时应付的金额通知存款的公允价值应当不低于存款人要求支取时应付金额从可支取的第一天起进行折现的现值第五十二条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的企业应当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采用估值技术得出的结果应当反映估值日在公平交易中可能采用的交易价格估值技术包括参考熟悉情况并自愿交易的各方最近进行的市场交易中使用的价格参照实质上相同的其他金融工具的当前公允价值现金流量折现法和期权定价模型等企业应当选择市场参与者普遍认同且被以往市场实际交易价格验证具有可靠性的估值技术确定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38一采用估值技术确定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时应当尽可能使用市场参与者在金融工具定价时考虑的所有市场参数包括无风险利率信用风险外汇汇率商品价格股价或股价指数金融工具价格未来波动率提前偿还风险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服务成本等尽可能不使用与企业特定相关的参数二企业应当定期使用没有经过修正或重新组合的金融工具公开交易价格校正所采用的估值技术并测试该估值技术的有效性三金融工具的交易价格应当作为其初始确认时的公允价值的最好证据但有客观证据表明相同金融工具公开交易价格更公允或采用仅考虑公开市场参数的估值技术确定的结果更公允的不应当采用交易价格作为初始确认时的公允价值而应当采用更公允的交易价格或估值结果确定公允价值第五十三条初始取得或源生的金融资产或承担的金融负债应当以市场交易价格作为确定其公允价值的基础债务工具的公允价值应当根据取得日或发行日的市场情况和当前市场情况或其他类似债务工具即有类似的剩余期限现金流量模式标价币种信用风险担保和利率基础等的当前市场利率确定债务人的信用风险和适用的信用风险贴水在债务工具发行后没有改变的可使用基准利率估计当前市场利率确定债务工具的公允价值债务人的信用风险和相应的信用风险贴水在债务工具发行后发生改变的应当参考类似债务工具的当前价格或利率并考虑金融工具之间的差异调整确定债务工具的公允价值第五十四条企业采用未来现金流量折现法确定金融工具公允价值的应当使用合同条款和特征在实质上相同的其他金融工具的市场收益率作为折现率金融工具的条款和特征包括金融工具本身的信用质量合同规定采用固定利率计息的剩余期间支付本金的剩余期间以及支付时采用的货币等没有标明利率的短期应收款项和应付款项的现值与实际交易价格相差很小的可以按照实际交易价格计量第五十五条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的权益工具投资以及与该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工具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表明其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一该金融工具公允价值合理估计数的变动区间很小二该金融工具公允价值变动区间内各种用于确定公允价值估计数的概率能够合理地确定第八章金融资产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定义第五十六条金融资产是指企业的下列资产一现金二持有的其他单位的权益工具三从其他单位收取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合同权利四在潜在有利条件下与其他单位交换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合同权利五将来须用或可用企业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的非衍生工具的合同权利企业根据该合同将收到非固定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六将来须用或可用企业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的衍生工具的合同权利但企业以固定金额的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换取固定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的衍生工具合同权利除外其中企业自身权益工具不包括本身就是在将来收取或支付企业自身权益工具的合同第五十七条金融负债是指企业的下列负债一向其他单位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合同义务二在潜在不利条件下与其他单位交换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合同义务三将来须用或可用企业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的非衍生工具的合同义务企业根据该合同将交付非固定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四将来须用或可用企业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的衍生工具的合同义务但企业以固定金额的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换取固定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的衍生工具合同义务除外其中企业自身权益工具不包括本身就是在将来收取或支付企业自身权益工具的合同第五十八条权益工具是指能证明拥有某个企业在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的合同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2006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金融资产含单项或一组类似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和计量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第二条金融资产转移是指企业转出方将金融资产让与或交付给该金融资产发行方以外的另一方转入方第三条企业对金融资产转入方具有控制权的除在该企业财务报表基础上运用本准则外还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39表的规定将转入方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第二章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第四条企业金融资产转移包括下列两种情形一将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权利转移给另一方二将金融资产转移给另一方但保留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权利并承担将收取的现金流量支付给最终收款方的义务同时满足下列条件1从该金融资产收到对等的现金流量时才有义务将其支付给最终收款方企业发生短期垫付款但有权全额收回该垫付款并按照市场上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收利息的视同满足本条件2根据合同约定不能出售该金融资产或作为担保物但可以将其作为对最终收款方支付现金流量的保证3有义务将收取的现金流量及时支付给最终收款方企业无权将该现金流量进行再投资但按照合同约定在相邻两次支付间隔期内将所收到的现金流量进行现金或现金等价物投资的除外企业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再投资的应当将投资收益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给最终收款方第五条企业应当将金融资产转移区分为金融资产整体转移和部分转移并分别按照本准则有关规定处理第六条金融资产部分转移包括下列三种情形一将金融资产所产生现金流量中特定可辨认部分转移如企业将一组类似贷款的应收利息转移等二将金融资产所产生全部现金流量的一定比例转移如企业将一组类似贷款的本金和应收利息合计的一定比例转移等三将金融资产所产生现金流量中特定可辨认部分的一定比例转移如企业将一组类似贷款的应收利息的一定比例转移等第七条企业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应当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不应当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是指将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从企业的账户和资产负债表内予以转销第八条企业在判断是否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了转入方时应当比较转移前后该金融资产未来现金流量净现值及时间分布的波动使其面临的风险企业面临的风险因金融资产转移发生实质性改变的表明该企业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了转入方如不附任何保证条款的金融资产出售等企业面临的风险没有因金融资产转移发生实质性改变的表明该企业仍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如将贷款整体转移并对该贷款可能发生的信用损失进行全额补偿等企业需要通过计算判断是否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了转入方的在计算金融资产未来现金流量净现值时应当考虑所有合理可能的现金流量波动并采用适当的现行市场利率作为折现率第九条企业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即不属于本准则第七条所指情形应当分别下列情况处理一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应当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二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应当按照其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是指该金融资产价值变动使企业面临的风险水平第十条企业在判断是否已放弃对所转移金融资产的控制时应当注重转入方出售该金融资产的实际能力转入方能够单独将转入的金融资产整体出售给与其不存在关联方关系的第三方且没有额外条件对此项出售加以限制的表明企业已放弃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第十一条企业在判断金融资产转移是否满足本准则规定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应当注重金融资产转移的实质一在附回购协议的金融资产出售中转出方将予回购的资产与售出的金融资产相同或实质上相同回购价格固定或是原售价加上合理回报的不应当终止确认所出售的金融资产如采用买断式回购质押式回购交易卖出债券等二转出方在金融资产转移后只保留了优先按照公允价值回购该金融资产的权利的在转入方出售该金融资产的情况下应当终止确认所转移的金融资产三在采用保留次级权益或提供信用担保等进行信用增级的金融资产转移中转出方只保留了所转移金融资产所有权上的部分非几乎所有风险和报酬且能控制所转移金融资产的应当按照其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相关资产和负债第三章金融资产转移的计量40第十二条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应当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一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二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情形之和因金融资产转移获得了新金融资产或承担了新金融负债的应当在转移日按照公允价值确认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包括看涨期权看跌期权担保负债远期合同互换等并将该金融资产扣除金融负债后的净额作为上述对价的组成部分企业与金融资产转入方签订服务合同提供相关服务的包括收取该金融资产的现金流量并将所收取的现金流量交付给指定的资金保管机构等应当就该服务合同确认一项服务资产或服务负债服务负债应当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并作为上述对价的组成部分第十三条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应当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在此种情况下所保留的服务资产应当视同未终止确认金融资产的一部分之间按照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一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二终止确认部分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情形之和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应当按照金融资产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的相对公允价值对该累计额进行分摊后确定第十四条根据本准则第十三条规定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按相对公允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进行分摊时未终止确认部分的公允价值按照下列规定确定一企业出售过与未终止确认部分类似的金融资产或发生过与未终止确认部分有关的其他市场交易的应当按照最近实际交易价格确定二未终止确认部分在活跃市场上没有报价且最近市场上也没有与其有关的实际交易价格的应当按照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公允价值扣除终止确认部分的对价后的余额确定该金融资产整体的公允价值确实难以合理确定的按照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扣除终止确认部分的对价后的余额确定第十五条企业仍保留与所转移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应当继续确认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并将收到的对价确认为一项金融负债该金融资产与确认的相关金融负债不得相互抵销在随后的会计期间企业应当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产生的收入和该金融负债产生的费用所转移的金融资产以摊余成本计量的确认的相关负债不得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第十六条企业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且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根据本准则第九条规定确认的相关资产和负债应当充分反映保留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第十七条通过对所转移金融资产提供财务担保方式继续涉入的应当在转移日按照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和财务担保金额两者之中的较低者确认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同时按照财务担保金额和财务担保合同的公允价值提供担保的取费之和确认继续涉入形成的负债财务担保金额是指企业所收到的对价中将被要求偿还的最高金额在随后的会计期间财务担保合同的初始确认金额应当在该财务担保合同期间内按照时间比例摊销确认为各期收入因担保形成的资产的账面价值应当在资产负债表日进行减值测试第十八条企业因卖出一项看跌期权或持有一项看涨期权使所转移金融资产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且按照摊余成本计量该金融资产的应当在转移日按照收到的对价确认继续涉入形成的负债所转移金融资产在期权到期日的摊余成本和继续涉入形成的负债初始确认金额之间的差额应当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继续涉入所形成负债的账面价值相关期权行权的应当在行权时将继续涉入形成负债的账面价值与行权价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第十九条企业因持有一项看涨期权使所转移金融资产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且按照公允价值计量该金融资产的应当在转移日仍按照公允价值确认所转移金融资产同时按照下列规定计量继续涉入形成的负债一该期权是价内或平价期权的应当按照期权的行权价格扣除期权的时间价值后的余额计量继续涉入形成的负债二该期权是价外期权的应当按照所转移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扣除期权的时间价值后的余额计量继续涉入形成的负债第二十条企业因卖出一项看跌期权使所转移金融资产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且按照公允价值计量该金融资产的应当在转移日按照该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和该期权行权价格之间的较低者确认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同时按照该期权的行权价格与时间价值之和确认继续涉入形成的负债第二十一条企业因卖出一项看跌期权和购入一项看涨期权即上下期权使所转移金融资产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且按照公允价值计量该金融资产的应当在转移日仍按照公允价值确认所转移金融资产同时按照下列规定计量继续涉入形成的负债41一该看涨期权是价内或平价期权的应当按照看涨期权的行权价格和看跌期权的公允价值之和扣除看涨期权的时间价值后的金额计量继续涉入形成的负债二该看涨期权是价外期权的应当按照所转移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总额和看跌期权的公允价值之和扣除看涨期权的时间价值后的金额计量继续涉入形成的负债第二十二条企业应当对因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形成的有关资产确认相关收入对继续涉入形成的有关负债确认相关费用继续涉入所形成的相关资产和负债不应当相互抵销其后续计量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第二十三条企业仅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一部分的应当比照本准则第十三条的规定处理第二十四条企业向金融资产转入方提供了非现金担保物如债务工具或权益工具投资等的企业和转入方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处理一转入方按照合同或惯例有权出售该担保物或将其再作为担保物的企业应当将该非现金担保物在资产负债表中重新归类并单独列示二转入方已将该担保物出售的转入方应当就归还担保物义务按照公允价值确认一项负债三企业违约丧失了赎回担保物权利的应当终止确认该担保物转入方应当按照公允价值将该担保物确认为一项资产转入方已出售该担保物的转入方应当终止确认归还担保物的义务四除上述三所涉及的情况外企业应当继续将担保物确认为一项资产新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套期保值的确认和计量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第二条套期保值以下简称套期是指企业为规避外汇风险利率风险商品价格风险股票价格风险信用风险等指定一项或一项以上套期工具使套期工具的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变动预期抵销被套期项目全部或部分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变动第三条套期分为公允价值套期现金流量套期和境外经营净投资套期一公允价值套期是指对已确认资产或负债尚未确认的确定承诺或该资产或负债尚未确认的确定承诺中可辨认部分的公允价值变动风险进行的套期该类价值变动源于某类特定风险且将影响企业的损益二现金流量套期是指对现金流量变动风险进行的套期该类现金流量变动源于与已确认资产或负债很可能发生的预期交易有关的某类特定风险且将影响企业的损益三境外经营净投资套期是指对境外经营净投资外汇风险进行的套期境外经营净投资是指企业在境外经营净资产中的权益份额第四条对于满足本准则第三章规定条件的套期企业可运用套期会计方法进行处理套期会计方法是指在相同会计期间将套期工具和被套期项目公允价值变动的抵销结果计入当期损益的方法第二章套期工具和被套期项目第五条套期工具是指企业为进行套期而指定的其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变动预期可抵销被套期项目的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变动的衍生工具对外汇风险进行套期还可以将非衍生金融资产或非衍生金融负债作为套期工具第六条企业在确立套期关系时应当将套期工具整体或其一定比例不含套期工具剩余期限内的某一时段进行指定但下列情况除外一对于期权企业可以将期权的内在价值和时间价值分开只就内在价值变动将期权指定为套期工具二对于远期合同企业可以将远期合同的利息和即期价格分开只就即期价格变动将远期合同指定为套期工具第七条企业通常可将单项衍生工具指定为对一种风险进行套期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可以指定单项衍生工具对一种以上的风险进行套期一各项被套期风险可以清晰辨认二套期有效性可以证明三可以确保该衍生工具与不同风险头寸之间存在具体指定关系套期有效性是指套期工具的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变动能够抵销被套期风险引起的被套期项目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变动的程度第八条企业可以将两项或两项以上衍生工具的组合或该组合的一定比例指定为套期工具对于外汇风险套期企业可以将两项或两项以上非衍生工具的组合或该组合的一定比例或将衍生工具和非衍生工具的组合或该组合的一定比例指定为套期工具对于利率上下限期权或由一项发行的期权和一项购入的期权组成的期权其实质相当于企业发行的一项期权的即企业收取了净期权费不能将其指定为套期工具第九条被套期项目是指使企业面临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变动风险且被指定为被套期对象的下列项目一单项已确认资产负债确定承诺很可能发生的预期交易或境外经营净投资42二一组具有类似风险特征的已确认资产负债确定承诺很可能发生的预期交易或境外经营净投资三分担同一被套期利率风险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组合的一部分仅适用于利率风险公允价值组合套期确定承诺是指在未来某特定日期或期间以约定价格交换特定数量资源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协议预期交易是指尚未承诺但预期会发生的交易第十条被套期风险是信用风险或外汇风险的持有至到期投资可以指定为被套期项目被套期风险是利率风险或提前还款风险的持有至到期投资不能指定为被套期项目第十一条企业集团内部交易形成的货币性项目的汇兑收益或损失不能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全额抵销的该货币性项目的外汇风险可以在合并财务报表中指定为被套期项目企业集团内部很可能发生的预期交易按照进行此项交易的主体的记账本位币以外的货币标价即按外币标价且相关的外汇风险将影响合并利润或损失的该外汇风险可以在合并财务报表中指定为被套期项目第十二条对于与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现金流量或公允价值的一部分相关的风险其套期有效性可以计量的企业可以就该风险将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指定为被套期项目第十三条在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组合的利率风险公允价值套期中可以将某货币金额如人民币美元或欧元金额的资产或负债指定为被套期项目第十四条企业可以将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现金流量的全部指定为被套期项目但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现金流量的一部分被指定为被套期项目的被指定部分的现金流量应当少于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现金流量总额第十五条非金融资产或非金融负债指定为被套期项目的被套期风险应当是该非金融资产或非金融负债相关的全部风险或外汇风险第十六条对具有类似风险特征的资产或负债组合进行套期时该组合中的各单项资产或单项负债应当同时承担被套期风险且该组合内各单项资产或单项负债由被套期风险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应当预期与该组合由被套期风险引起的公允价值整体变动基本成比例第三章套期确认和计量第十七条公允价值套期现金流量套期或境外经营净投资套期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运用本准则规定的套期会计方法进行处理一在套期开始时企业对套期关系即套期工具和被套期项目之间的关系有正式指定并准备了关于套期关系风险管理目标和套期策略的正式书面文件该文件至少载明了套期工具被套期项目被套期风险的性质以及套期有效性评价方法等内容套期必须与具体可辨认并被指定的风险有关且最终影响企业的损益二该套期预期高度有效且符合企业最初为该套期关系所确定的风险管理策略三对预期交易的现金流量套期预期交易应当很可能发生且必须使企业面临最终将影响损益的现金流量变动风险四套期有效性能够可靠地计量五企业应当持续地对套期有效性进行评价并确保该套期在套期关系被指定的会计期间内高度有效第十八条套期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企业应当认定其为高度有效一在套期开始及以后期间该套期预期会高度有效地抵销套期指定期间被套期风险引起的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变动二该套期的实际抵销结果在80至125的范围内第十九条企业至少应当在编制中期或年度财务报告时对套期有效性进行评价第二十条对利率风险进行套期的企业可以通过编制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到期时间表标明每期的利率净风险据此对套期有效性进行评价第二十一条公允价值套期满足运用套期会计方法条件的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处理一套期工具为衍生工具的套期工具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应当计入当期损益套期工具为非衍生工具的套期工具账面价值因汇率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应当计入当期损益二被套期项目因被套期风险形成的利得或损失应当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被套期项目的账面价值被套期项目为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进行后续计量的存货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的金融资产或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也应当按此规定处理第二十二条对于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组合一部分的利率风险公允价值套期为符合本准则第二十一条二的要求企业对被套期项目形成的利得或损失可按下列方法处理一被套期项目在重新定价期间内是资产的在资产负债表中资产项下单列项目反映列在金融资产后待终止确认时转销二被套期项目在重新定价期间内是负债的在资产负债表中负债项下单列项目反映列在金融负债后待终止确认时转销第二十三条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企业不应当再按照本准则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处理一套期工具已到期被出售合同终止或已行使套期工具展期或被另一项套期工具替换时展期或替换是企业正式书面文件所载明的套期策略组成部分的不作为已到期或合同终止处理43二该套期不再满足本准则所规定的运用套期会计方法的条件三企业撤销了对套期关系的指定第二十四条被套期项目是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工具的按照本准则第二十一条二对被套期项目账面价值所作的调整应当按照调整日重新计算的实际利率在调整日至到期日的期间内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对利率风险组合的公允价值套期在资产负债表中单列的相关项目也应当按照调整日重新计算的实际利率在调整日至相关的重新定价期间结束日的期间内摊销采用实际利率法进行摊销不切实可行的可以采用直线法进行摊销上述调整金额应当于金融工具到期日前摊销完毕对于利率风险组合的公允价值套期应当于相关重新定价期间结束日前摊销完毕第二十五条被套期项目为尚未确认的确定承诺的该确定承诺因被套期风险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应当确认为一项资产或负债相关的利得或损失应当计入当期损益第二十六条在购买资产或承担负债的确定承诺的公允价值套期中该确定承诺因被套期风险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已确认为资产或负债应当调整履行该确定承诺所取得的资产或承担的负债的初始确认金额第二十七条现金流量套期满足运用套期会计方法条件的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处理一套期工具利得或损失中属于有效套期的部分应当直接确认为所有者权益并单列项目反映该有效套期部分的金额按照下列两项的绝对额中较低者确定1套期工具自套期开始的累计利得或损失2被套期项目自套期开始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累计变动额二套期工具利得或损失中属于无效套期的部分即扣除直接确认为所有者权益后的其他利得或损失应当计入当期损益三在风险管理策略的正式书面文件中载明了在评价套期有效性时将排除套期工具的某部分利得或损失或相关现金流量影响的被排除的该部分利得或损失的处理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对确定承诺的外汇风险进行的套期企业可以作为现金流量套期或公允价值套期处理第二十八条被套期项目为预期交易且该预期交易使企业随后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一项金融负债的原直接确认为所有者权益的相关利得或损失应当在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影响企业损益的相同期间转出计入当期损益但是企业预期原直接在所有者权益中确认的净损失全部或部分在未来会计期间不能弥补时应当将不能弥补的部分转出计入当期损益第二十九条被套期项目为预期交易且该预期交易使企业随后确认一项非金融资产或一项非金融负债的企业可以选择下列方法处理一原直接在所有者权益中确认的相关利得或损失应当在该非金融资产或非金融负债影响企业损益的相同期间转出计入当期损益但是企业预期原直接在所有者权益中确认的净损失全部或部分在未来会计期间不能弥补时应当将不能弥补的部分转出计入当期损益二将原直接在所有者权益中确认的相关利得或损失转出计入该非金融资产或非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金额非金融资产或非金融负债的预期交易形成了一项确定承诺时该确定承诺满足运用本准则规定的套期会计方法条件的也应当选择上述两种方法之一处理企业选择了上述两种处理方法之一作为会计政策后应当一致地运用于相关的所有预期交易套期不得随意变更第三十条对于不属于本准则第二十八条和第二十九条涉及的现金流量套期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中的套期工具利得或损失应当在被套期预期交易影响损益的相同期间转出计入当期损益第三十一条在下列情况下企业不应当再按照本准则第二十七条至第三十条的规定处理一套期工具已到期被出售合同终止或已行使在套期有效期间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中的套期工具利得或损失不应当转出直至预期交易实际发生时再按照本准则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或第三十条的规定处理套期工具展期或被另一项套期工具替换且展期或替换是企业正式书面文件所载明套期策略组成部分的不作为已到期或合同终止处理二该套期不再满足运用本准则规定的套期会计方法的条件在套期有效期间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中的套期工具利得或损失不应当转出直至预期交易实际发生时再按照本准则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或第三十条的规定处理三预期交易预计不会发生在套期有效期间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中的套期工具利得或损失应当转出计入当期损益四企业撤销了对套期关系的指定对于预期交易套期在套期有效期间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中的套期工具利得或损失不应当转出直至预期交易实际发生或预计不会发生预期交易44实际发生的应当按照本准则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或第三十条的规定处理预期交易预计不会发生的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中的套期工具利得或损失应当转出计入当期损益第三十二条对境外经营净投资的套期应当按照类似于现金流量套期会计的规定处理一套期工具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中属于有效套期的部分应当直接确认为所有者权益并单列项目反映处置境外经营时上述在所有者权益中单列项目反映的套期工具利得或损失应当转出计入当期损益二套期工具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中属于无效套期的部分应当计入当期损益新会计准则第25号原保险合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保险人签发的原保险合同的确认计量和相关信息的列报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第二条保险合同是指保险人与投保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并承担源于被保险人保险风险的协议保险合同分为原保险合同和再保险合同原保险合同是指保险人向投保人收取保费对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约定的年龄期限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保险合同第三条下列各项适用其他相关会计准则一保险人签发的原保险合同产生的损余物资等资产的减值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二保险人向投保人签发的承担保险风险以外的其他风险的合同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三保险人签发持有的再保险合同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6号再保险合同第二章原保险合同的确定第四条保险人与投保人签订的合同是否属于原保险合同应当在单项合同的基础上根据合同条款判断保险人是否承担了保险风险发生保险事故可能导致保险人承担赔付保险金责任的应当确定保险人承担了保险风险保险事故是指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第五条保险人与投保人签订的合同使保险人既承担保险风险又承担其他风险的应当分别下列情况进行处理一保险风险部分和其他风险部分能够区分并且能够单独计量的可以将保险风险部分和其他风险部分进行分拆保险风险部分确定为原保险合同其他风险部分不确定为原保险合同二保险风险部分和其他风险部分不能够区分或者虽能够区分但不能够单独计量的应当将整个合同确定为原保险合同第六条保险人应当根据在原保险合同延长期内是否承担赔付保险金责任将原保险合同分为寿险原保险合同和非寿险原保险合同在原保险合同延长期内承担赔付保险金责任的应当确定为寿险原保险合同在原保险合同延长期内不承担赔付保险金责任的应当确定为非寿险原保险合同原保险合同延长期是指投保人自上一期保费到期日未交纳保费保险人仍承担赔付保险金责任的期间第三章原保险合同收入第七条保费收入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一原保险合同成立并承担相应保险责任二与原保险合同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三与原保险合同相关的收入能够可靠地计量第八条保险人应当按照下列规定计算确定保费收入金额一对于非寿险原保险合同应当根据原保险合同约定的保费总额确定二对于寿险原保险合同分期收取保费的应当根据当期应收取的保费确定一次性收取保费的应当根据一次性应收取的保费确定第九条原保险合同提前解除的保险人应当按照原保险合同约定计算确定应退还投保人的金额作为退保费计入当期损益第四章原保险合同准备金第十条原保险合同准备金包括未到期责任准备金未决赔款准备金寿险责任准备金和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未到期责任准备金是指保险人为尚未终止的非寿险保险责任提取的准备金未决赔款准备金是指保险人为非寿险保险事故已发生尚未结案的赔案提取的准备金寿险责任准备金是指保险人为尚未终止的人寿保险责任提取的准备金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是指保险人为尚未终止的长期健康保险责任提取的准备金45第十一条保险人应当在确认非寿险保费收入的当期按照保险精算确定的金额提取未到期责任准备金作为当期保费收入的调整并确认未到期责任准备金负债保险人应当在资产负债表日按照保险精算重新计算确定的未到期责任准备金金额与已提取的未到期责任准备金余额的差额调整未到期责任准备金余额第十二条保险人应当在非寿险保险事故发生的当期按照保险精算确定的金额提取未决赔款准备金并确认未决赔款准备金负债未决赔款准备金包括已发生已报案未决赔款准备金已发生未报案未决赔款准备金和理赔费用准备金已发生已报案未决赔款准备金是指保险人为非寿险保险事故已发生并已向保险人提出索赔尚未结案的赔案提取的准备金已发生未报案未决赔款准备金是指保险人为非寿险保险事故已发生尚未向保险人提出索赔的赔案提取的准备金理赔费用准备金是指保险人为非寿险保险事故已发生尚未结案的赔案可能发生的律师费诉讼费损失检验费相关理赔人员薪酬等费用提取的准备金第十三条保险人应当在确认寿险保费收入的当期按照保险精算确定的金额提取寿险责任准备金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并确认寿险责任准备金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负债第十四条保险人至少应当于每年年度终了对未决赔款准备金寿险责任准备金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进行充足性测试保险人按照保险精算重新计算确定的相关准备金金额超过充足性测试日已提取的相关准备金余额的应当按照其差额补提相关准备金保险人按照保险精算重新计算确定的相关准备金金额小于充足性测试日已提取的相关准备金余额的不调整相关准备金第十五条原保险合同提前解除的保险人应当转销相关未到期责任准备金寿险责任准备金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余额计入当期损益第五章原保险合同成本第十六条原保险合同成本是指原保险合同发生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减少的与向所有者分配利润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出原保险合同成本主要包括发生的手续费或佣金支出赔付成本以及提取的未决赔款准备金寿险责任准备金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等赔付成本包括保险人支付的赔款给付以及在理赔过程中发生的律师费诉讼费损失检验费相关理赔人员薪酬等理赔费用第十七条保险人在取得原保险合同过程中发生的手续费佣金应当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第十八条保险人按照保险精算确定提取的未决赔款准备金寿险责任准备金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计入当期损益保险人应当在确定支付赔付款项金额的当期按照确定支付的赔付款项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冲减相应的未决赔款准备金寿险责任准备金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余额保险人应当在实际发生理赔费用的当期按照实际发生的理赔费用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冲减相应的未决赔款准备金寿险责任准备金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余额第十九条保险人按照充足性测试补提的未决赔款准备金寿险责任准备金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计入当期损益第二十条保险人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取得的损余物资应当按照同类或类似资产的市场价格计算确定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并冲减当期赔付成本处置损余物资时保险人应当按照收到的金额与相关损余物资账面价值的差额调整当期赔付成本第二十一条保险人承担赔付保险金责任应收取的代位追偿款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应当确认为应收代位追偿款并冲减当期赔付成本一与该代位追偿款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二该代位追偿款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收到应收代位追偿款时保险人应当按照收到的金额与相关应收代位追偿款账面价值的差额调整当期赔付成本新会计准则第26号再保险合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再保险合同的确认计量和相关信息的列报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第二条再保险合同是指一个保险人再保险分出人分出一定的保费给另一个保险人再保险接受人再保险接受人对再保险分出人由原保险合同所引起的赔付成本及其他相关费用进行补偿的保险合同第三条本准则适用于保险人签发持有的再保险合同保险人将分入的再保险业务转分给其他保险人而签订的转分保合同比照本准则处理第四条保险人签发的原保险合同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5号原保险合同第二章分出业务的会计处理第五条再保险分出人不应当将再保险合同形成的资产与有关原保险合同形成的负债相互抵销再保险分出人不应当将再保险合同形成的收入或费用与有关原保险合同形成的费用或收入相互抵销46第六条再保险分出人应当在确认原保险合同保费收入的当期按照相关再保险合同的约定计算确定分出保费计入当期损益同时原保险合同为非寿险原保险合同的再保险分出人还应当按照相关再保险合同的约定计算确认相关的应收分保未到期责任准备金资产并冲减提取未到期责任准备金再保险分出人应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