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个体灵活就业医疗保险与大庆职工享受同等待遇
请参保人员及时足额存钱,避免形成欠费
一、缴费基数:个体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基数随统筹范围内社平工资同步调整。2010年4月起个体灵活就业人员月缴费基数为1500元,年缴费基数为18000元。三种形式的医疗保险缴费金额及享受的待遇分别为:
第一种基本医疗加补充保险(11%缴费):18000元*11%=1980元,月缴费为165元。市内住院费统筹部分在职人员报销90%,退休人员报销95%,年度内报销不封顶。
各年龄段进入个人帐户金额:(18-35)周岁的参保人员18000元*2%+18000元*6%*25%+ 18000元*3%*50%-大病24元=876元;(36-45)周岁的参保人员18000元*2%+18000元*6%*30%+18000元*3%*50%)-大病24元=930元;46周岁以上(女50周岁以下,男60周岁以下)的参保人员18000元*2%+18000元*6%*35%+18000元*3%*50%-大病24元=984元;达到女50周岁、男60周岁退休后个人帐户进入金额18000元*6%*65%+18000元*3%*50%-大病24元=948元;71周岁以上18000*6%*80%+18000元*3%*50%-大病24元=1110元。
第二种基本医疗附加大额医疗补助(8%缴费):18000元*8%+大病36元=1476元,月缴费123元。市内住院费统筹部分在职人员报销85%,退休人员报销90%,年度基本医疗统筹报销限额为5万元,大额医疗救助为15万元,两项合并最高支付限额为20万元。
各年龄段进入个人帐户金额:(18-35)周岁的参保人员18000元*2%+18000元*6%*25%-大病24元=606元;(36-45)周岁的参保人员18000元*2%+18000元*6%*30%-大病24元=660元;46周岁以上(女50周岁以下,男60周岁以下)的参保人员18000元*2%+18000元*6%*35%-大病24元=714元;达到女50周岁、男60周岁后退休人员个人帐户进入金额18000元*6%*65%-大病60元=642元;71周岁以上18000元*6%*80%-大病60元=804元。
第三种住院统筹保险,不建立个人账户(4.5%缴费):18000元*4.5%=810元,月缴费67.5元。市内住院费统筹部分在职人员报销85%,退休人员报销90%,年度基本医疗统筹报销限额为5万元。不能享受门诊指定慢性病待遇。
二、灵活就业人员的参保范围:城镇符合法定就业年龄,体检后,除已患有恶性肿瘤、器官组织移植、肾功能不全、重症精神病、肝硬化等重大疾病和完全或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人员外,均可参加社会医疗保险。有本市户口但在异地从业的人员,不符合参保条件。可在从业所在地参加当地的社会医疗保险。(哈医大附属第五医院、市第四医院、市中医院为我市个体及灵活就业人员参保指定体检医院。体检费用230元。)
三、个体灵活就业人员的参保年龄:在我市从事个体经营的经营者、个体从业人员及灵活就业人员,有外地户籍的,其年龄不超过45周岁(含45周岁,已在我市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从业人员及灵活就业人员,其年龄可放宽至与本市户籍一样的男60周岁、女50周岁);有本市户籍的,其年龄:男不超过60周岁、女不超过50周岁(不含60周岁和50周岁)。
四、办理参保手续所需资料:本市人员须由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