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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是假象 上传于:2024-04-17
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政策 一、参保范围、所需手续、医疗待遇等待期的规定有哪些? 参 人 已参加养老保险 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的失业人员 参保所 身份证原件 身份证原件、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需手续 缴费之日起 3个月 缴费之日起 3 个月 注: 已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低保户和“五七”家属工在每年年初 可自主选择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一 经选择年度内不能更改。 二、灵活就业人员参保后怎样缴费,如何收取滞纳金? 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的缴费基数不再捆绑,可 分别核定各自的缴费基数。新参保的灵活就业人员和失业续保人员只 能从参保当月开始缴纳医疗保险费, 不得补缴, 医疗待遇也不再递减。 灵活就业人员参保后须连续缴费,停止缴费即停止支付医疗保险 待遇。足年从费期间的医疗保险待遇不予支付。 灵活就业人员参保后从次年开始持社会保障卡及身份证到葫芦 岛银行、葫芦岛邮储银行或葫芦岛农商银行缴纳当年医保费。缴费时 间为每年的1月 1 日至6月 30 日。请期按日征收万分之五滞纳金。 三、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退费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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