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包过程质量控制程序
1 目的
加强对外包合格供方的评选、管理,加强产品对外包 (不含采购) 过程的质量控制确保其
满足规定要求。
2 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有产品的外包过程管理。
注, 释义-一本程序中,外包 《公司原称为的“外协”) 过程即产品实现过程中某一过程或
子过程的外包设计、加工、检测等,分产品设计、生产过程的外包,其中生产加工过程的外
包有供方包工包料和公司提供材料、供方只进行工序施工两种形式。
释义@一本程序中外包分为产品外包和工序外包,产品外包指按蓄图要求完成全部工序
的零件或部件的外包;工序外包指只完成芒图要求的一个或部分工序的零件或部件外包。
3 引用文人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程序的引用而成为本程序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其随后
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擂误的内容) 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程序, 凡是不注日其的引用文件,
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程序
QSICB 04.001-2009 。 文件控制本序
QS/CB 04.002-2009 。 质量记录控制程序
QS/CB 08.005-2009 。 过程检验和试验控制程序
QSI/CB 0X.00X-2009 进货检验控制
QS/CB 0X.00X-2009 。 人力资源管理
4 职责
4.1生产管理部负责对外包的审核、实施和外包和制造过程的管理-
4.2质量管理部负责制订外包供方《以下简称供方) 评审验收标准,负责组织对供方核查、
确认、搬销和年度复主,负责对生产部外包工作执行情况及对供方进行监督抽查,对外包产
品的验收-
4.3工艺部、企业管理部、财务部、生产管理部参与质量管理部组织的对外包相关文件的拟
定和对供方的核查评审、和检查。
4 .4财务部负责外包产品的结算和支付。
5 工作程序
5.1 合格供方的基本条件和分级
5.1.1 合格供方的基本条件
昌,有合法的工商和税务注册登记;
”有固定〔包括租赁) 的生产工作场所;拥有【包括租赁) 5万元以上的国定资产;
oj 有相对稳定的生产和管理人员队伍*
d,所承接的零部件有能浦足质量、进度要求的主要加工设备和加工能力;
是”有必须的、有效的检测设备、工具和计量器具;
人 有合格的质检人员和符合要求的检测记录:
日“工艺流程受控,特殊过程经过确认和再确认并有监控记录;
全”有与所从事业务相应的赔偿能力,财务状况良好:
站企业无严重违法违纪情况,
5.1.2 合格供方的分级
生产加工过程外包的合格供方按A、B、C 进行分级。
A 级:生产综合实力强、加工、测量设备齐全、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有效、有稳定的员工队
伍,员工素质高、资金礁厚、拥有较高的固定资产
日级,从事某专业工艺、特殊过程或产品、工序单一。
C 级:设备普通且主要从事来料加工。
5.2”供方的选择、评审和确认
傅据 QSICB07.005《供方的评审与选择程序》规定,选择和确定合格供方。
新的合格供方的选择, 原则上根据对供方质量体系、 产品实现过程的能力的调查及提供的首
批样品的评价情况,通过生产部初评,认为合格后,向质量管理部申请评审,评审合格的,
经公司总质量师批准,确认为合格供方-
5.2.1 供方的选择
5.2.1.1 调查,拟选振的供方由生产部推荐,填写“供方推荐表”(本程序采用 QSICB07,
005 《供方的评审与选择程序》文件的有关表烙,QSG 09-XX),然后进行书面调查,对拟
选择供方的技术水平、质量体系、生产实现过程的能力情况进行书面调查,填写“湘电长沙
水奈厂有限公司采购产品供方调查表”(QSG 09-XX)),对一些著名企业,其提供的调查次
料经生产部验证,认为其技术、质量保证能力和生产实现能力能够满足本公司要求,即可提
交初评,对特别重大、精度要求高、性能要求高的供方,所提供的书面调查资料对其技术、
质量保证能力和生产实现能力不是以建立信任或其他情况,生产部认为需要进行现场调查
的,生产部应组织相关人员 《设计、工艺、生产、质量、财务等人员1人或多人) 进行现场
调查。调查人员在调查前应制定调查提纲,以便调查有的放矢,避免遗漏,调查后应编写调
查报告调查报告作为初评的依据,并纳入供方料案保存,调查人员对调查情况负责.
5.2.1.2 初评。在上述调查完成后,生产部可组织进行初评。根据书面和现场调查资料
对其技术、质量保证能力和产品实现能力 (设备能力、检测能力、人员情况、特殊过程的确
认、过程控制及体系认证情况等与外包过程能力有关的情况) 进行评审, 经初评合格者,
由生产部办再“例外采购审批单”(QSG 09-XX) 经生产副总经理批准后进行首批试生产。
5.2.1.3 。。 首批《样品 评价,首批《样品) 完成后,质管部质检员按“有关首批检验
的规定”进行首批检验与评价,编制首批《样品) 检测报告,填报“供方首批《样品》 产品
检验/试用评价表”(QSG 09-XX)。
5.2.1.4 。 。 申请公司评审: 首批〈样唱》 检验合格后,生产部填好“外包供方资质审批
表”(QSG 09-XX),向质量管理部申请公司评审。
5.2.1.5 。 公司评审与审批质量管理部组织相关部门对生产部提供的供方资料进行术
查, 必要时,到现场实地核查, 核查完成后, 组织评审, 对符合公司合格供方条件和标准的,
经公司总质量师批准,确认为合格供方,质量管理部对合格供方进行A、B、C 级分类,代
表公司统一发给合格供方认可通知书〔? ),并编制公司合格供方名录,在名录中注明合格
供方等级,发给公司监察部审计人员、质量管理部、生产管理部和财务管理部,评审资料存
入质量管理部。
5.2.1.6 。 产品设计及产品检测的外包其供方资质按相应规程进行评审、确认和管理,
并同时经总工程师批准。
52.2 复评
5.2.2.1 “合格供方资质有效期为一年,截止前一个月质量管理部应组织复评、再确认。有
效期内如果供方产品质量有较大波动或供方生产经营发生较大变化时,或生产进度、售后服
务不能达到公司要求、有表虑作假行为,可提前复评或直接掀消。
5.2.2.2 复评主要根据供方业绩《包括质量、服务、价格等),长期未供货,或供方经营机
制发生较大变化、供货质量不稳定时应重新进行调查。
5.2.3 对合格供方的监控和管理
5.2.3.1 生产部必须对供方民约情况、质量情况按(QSG 09-XX) 作好记录,并按 (QSG
09-XX) 建立供方业绩档案,每季度向质理管理部书面报告,若有重大问题则应及时报告-
5.2.3.2 生产部应将进货检验及使用过程中的问题,及时反馈给供方,并督促其采取纠正
《预防) 措施,不断完善和提高供方产品质量。
5.2.3.3”供方产品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较大质量问题时,质量管理部应要求供方到现场及时
商量处理, 必要时,可要求本公司有关部门派遗相关专业技术或管理人员前往供方协助进行
分析、改进,或对其进行第二方审核。
5.2.3.4 ”对一些重要产品或零件,质量管理部可派相关专业人员在供方制造过程中实施监
造或参加检测试验。 决定在供方进行监千或派员参加检测试验时,应在合同中写明。监造和
参加测试的人员必须提供监造测试报告。质量管理部应结合各自外包过程的特点,对实施监
造或参加试验的有关事宜编制详细及可操作的实施细则进行有效的管理-
5.2.3.5 “生产部应收集分析有关外包过程的信息和验证记录,发现供方不能稳定提供符合
要求的产品或产品发生重大质量事故时可暂停或终止与该供方业务往来,质量管理部对供方
的质量状况不能满足要求时应及时书面通知生产部暂停或终止与该供方业务往来。
5.2.3.6”供方不得对公司外包合同转包,凡有转包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合格供方资格<
供方对公司外包合同中某工序进行分包, 按以上程序经公司评审合格后方可进行,理则,一
经查实,取消合格供方资格。
5.2.3.7 与顾客签订产品附件或配套件外包合同时,对其供方资质认定、过程监控、检验
验收,按本程序执行*
5.3 外包过程控制
5.3.1 外包过程的确定
5.3.1.1 固定外包过程由设计部、工艺部在设计开发过程中输出的“外协件明细表” 确定-
5.3.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