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瓯海:探索成立两新组织党建公积金解决党建工作经费筹集难问题
2014年6月,瓯海区率先在瓯海经济开发区试点成立了两新组织“党建公积金”,主要借鉴住房公积金运作模式,采取“企业预存、财政补助、项目管理、放大使用”的运作方式,持续积累党建资金,让两新党组织有了更强的经费保障。该做法在中组部《组工信息》上刊出,并在温州全市推广。截止目前,全区在开发区、重点镇街和重点企业层面共建立15个党建公积金,筹集资金525.74万元,2016年共支出165万元开展活动。
一、工作背景
瓯海是温州三大城区辖区面积最大的区,民营经济发达,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大量涌现,遍布各行各业,建有两新党组织共994个,其中非公企业党组织730个、社会组织党组织264个。因受种种因素制约,两新组织党建经费保障方面仍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表现在五个方面:一是在经费来源渠道上,主要以企业列支为主。除上级党费返还、区和镇街财政补贴外,两新党建经费主要来源于企业年度管理费用。二是在经费使用审批上,主要以先垫后报为主。两新党组织均未建立经费专用账户,组织党建活动需提前向业主申请,活动经费则往往需党支部书记先行垫付。三是在经费统计口径上,主要以单位自定为主。因无专用账户可用,两新组织在党建经费的使用明细与两新组织日常账目难以明显界定,考量标准难以统一。四是在经费拨付方式上,主要以平均分配为主。为弥补两新组织党建经费的不足,区、镇街每年都会下拨一定的财政补贴资金,但由于“僧多粥少”,在具体拨付时往往采取平均分配的方法进行,致使有限的补贴资金像“天女散花”。五是在经费绩效评估上,主要以对账查单为主。每年区、镇街(开发区)分类分层对两新组织党建工作进行专项考评,包括对党建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绩效评估,由于党组织类别多,且量大面广,加之经费来源渠道不一、评估结果的真实性、准确性、科学性难于确定。因此,瓯海在镇街、开发区探索成立党建公积金。
二、主要做法
党建公积金的基本运行模式是:上级党组织建立党建公积金并筹集资金,两新组织向公积金预存一定额度的党建工作经费。在开展党建活动时,两新党组织向上级党组织提出申请,经审批后可提取党建经费用于活动开展,提取的额度可超过预存的额度。上级党组织负责活动经费申请的审批,活动评估,并定期公示党建公积金使用情况,向两新组织反馈经费使用情况。
1.政府出资撬动企业预存,拓展资金筹集渠道。针对两新组织党建活动经费储备不足且分布零散的实际,瓯海区在两新组织集聚的镇街、经济开发区等地探索成立党建公积金,通过党费返还、财政补助、两新组织预存、群团联筹、党员群众自愿赞助等方式,形成长期有效的两新党建经费保障机制。党建公积金成立后,两新组织党组织开展党建活动时,党组织书记就不用向企业出资人要求经费了,而是直接向党建公积金提出申请,由上级党组织进行审批。经审批后可提取党建经费用于活动开展。如瓯海经济开发区党建公积金财政投入和党费返还种子资金30万元,引导两新组织预存经费50.5万元。梧田街道财政投入种子资金15万元,引导28家企业预存资金38.5万元。
2.超额奖励兼顾基础保障,分两类保障覆盖面。党建公积金在资金支取使用上实行分类保障,充分发挥基础保障作用和杠杆效应。对预存资金的两新组织实行“本金+奖励”超额度返还,充分激发两新组织预存资金的热情,为开展两新组织党建工作提供持续、稳定的经费保障。如梧田街道两新工委在两新党组织预存金额使用完以后,会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评估,赋予党组织1-5星级,最高的5星级可以获得100%的超额奖励。对于没有预存党建公积金的两新小微企业和社会组织,申领公积金时,上级党组织可根据其党建活动实效和公积金“财政补助”部分的余额情况给予补助。如娄桥街道规定,未预存的两新组织党组织可根据实际申请补助经费,但最多不超过3000元。
3.项目公开促进规范管理,保障资金使用效益。为保障党建公积金使用规范,瓯海区对党建公积金的募集对象、使用范围、返还额度、审批程序均建立了规范制度。各镇街、经济开发区都成立了由预存企业代表、财务人员组成的监督组,确保党建公积金的阳光操作。同时,在管理模式上引入市场化的竞争机制,将资金的拨付与党建工作的活跃度和完成度相挂钩,真正做到活动越多,成效越好,可提取的资金也越多。两新组织党组织开展党建活动申领公积金,要制定活动项目书和预算,报上级党委审批。活动计划和拟补助经费情况要在一定范围内公开公示。通过项目和资金的公开公示,保障资金的使用效益。
三、工作成效
1.党建工作经费保障能力明显加强。相比以往两新组织开展活动党建经费少、筹集难等情况,党建公积金成立后,通过将政府资金投入作为种子资金,引导全社会资金积极投入,党建公共资金不断累积。两新组织向党建公积金预存之后,两新党组织开展党建活动,书记可以理直气壮地向上级党组织提出经费申请,而不再向企业主伸手要钱。以经济开发区为例子,今年各两新组织党建经费使用安排明显增加,第一季度就达到了32.5万元,同比增长67%。
2.党建经费的规范管理明显增强。中组部2010年出台了《关于在个体户和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加强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试行)》(中组发〔2010年〕14号),在两新党组织中实行党费全额返还,但是如何用好这笔经费一直没有很好的办法。原来下拨的两新党建经费和返还的党费,基本上属于“天女散花”式的,到单个企业之后数量小,很难发挥较好效益,在考核方面因为没有专门的党建经费账户,也难以准确定位经费的使用方向与成效。通过党建公积金,可以把分散的党费、财政投入集中起来,再吸引其他社会资金用于党建工作,发挥了很好的撬动作用。同时,因为有了专门的账户,对于各基层党组织在党建工作的投入情况、活动开展情况、经费使用情况一目了然,也方便了上级党组织的考核与指导。比如:郭溪街道在对两新党组织的评优评先中,首先就是查看党建公积金账户,优先考虑预存次数多、使用频率高、活动成效好的两新党组织。
3.对抓党建自觉的倒逼作用逐步显现。两新组织向党建公积金进行预存之后,给了党组织书记利用和分配党建活动经费的充分自主权,避免了每次开展活动都要向企业主要经费的尴尬。同时,为了用好预存资金,党支部书记普遍花更多的心思和精力来组织开展党建活动。比如:梧田街道第一、二季度开展各类比较大型的党建活动已累计64次,与去年同期相比明显增加。瞿溪街道拓展鞋材党组织支部书记也坦言,自己原本兼职车间主管,有了党建公积金后,现在在党建上的投入时间大幅增多,由于企业主也很支持党建工作,因此也把他调整到业务相对轻松的行政岗位,让他有更多的时间来谋划党建,要不然有了经费不会花,在企业主那里也不好交代。另外,党建公积金公开化、透明化、规范化的运行,不仅能让出资人看到党组织开展活动的情况,也无形地在他们之间形成了对比,激发了出资人对党建工作创先争优的意识。比如:瓯海经济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