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位服务协议书
甲方: (楼)栋 单元 房 先生/小姐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乙方: 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服务中心
为便于乙方为甲方提供停车场设施、服务人员等机动车停放服务,经双方友好协商,达
成以下协议,甲乙双方需共同遵守:
一、甲方车位位于:
□ 地下车库 号位 □ 地下母子车位 号位
□不固定停车位
二、车位服务费为人民币 元/月,自签约之日起计收。
三、甲方有义务向乙方提供车辆的详细档案:
1.车牌号码: 2.颜色:
3.车辆名称: 4.车型:
5.车主姓名(或单位名称):
6.经常驾驶此车人士:
上述资料如有变更,甲方应当及时书面通知乙方。如甲方怠于通知,乙方不承担因此而带来的相关后果。
四、停车场车位仅作为甲方停泊车辆之用,不得擅自改变使用用途或在该车位停放非本协议 指定车辆,甲方与乙方形成车辆停放服务关系,乙方仅提供巡视照看服务,并负责妥善打理车场设施,维持车场秩序,制止违章行为。甲方须作好车辆的防盗措施,车辆及车辆内的贵重物品须自行妥善保管,如有丢失、损伤,按现行法律法规处理。甲方应将车辆停泊于该车位指定界限范围之内,车身任何一部分均不得伸展于指定界限范围之外。
五、车位服务费按年缴纳,甲方应于每年度开始之日起5日内,到乙方指定地点办理预缴费手续。
六、本合同有效期 壹 年,即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期满双方无异议,则自动延续一个合同期。如乙方不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