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从业人员培训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使公司食品从业人员掌握食品安全知识,规范管理整个生产操作过程,保证食品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承担公司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规定职责的所有人员,包括公司中层以上领导、专业技术人员、生产管理人员、生产车间操作人员、临时雇用的人员等。
3. 术语或定义
无
4. 职责
4.1 人力资源中心负责《年度培训计划》的制定及监督实施,定期组织公司食品从业人员学习《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等食品安全标准及法律、法规,及时掌握和了解国家及地方的各项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做知法守法的模范组织。
4.2 品保中心负责食品安全知识的授课并提供培训考试试题。
4.3 各事业部各部门、生产中心负责定期对本部门、车间员工进行相关食品安全、卫生知识的宣贯。
5. 工作内容
5.1 食品从业人员入职一周内必须接受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卫生知识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工作。
5.2 各相关部门、车间每年在人力资源中心的组织下定期组织学习食品安全、卫生知识组织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参加食品安全、卫生知识、职业道德和法律、法规的培训以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