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生产设备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目的。为加强本公司生产设备的管理,正确、安全地使用和维护设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本制度可用来指导生产、技术、财务以及设备管理的工作人员开展设备操作、使用、检查、维修、保养、转让、报废等工作。第二章 设备使用规定
第三条 设备使用前,其操作人员应在人力资源部的安排下接受培训,培训由设备部门安排专业的技术人员现场操作讲解。
第四条 操作人员应熟练操作设备,清楚设备日常保养知识和安全操作知识。
第五条 机器设备发生故障时,操作人员应报告班组长及有关负责人员解决处理。
第六条 所有动力设备,未经车间、电工或机修工人允许,不准乱修、乱拆,不得在电气设备上搭湿物和放置金属类、棉纱类物品。
第七条 设备使用人员要严格按操作规程工作,认真遵守交接班制度,准确填写规定的各项运行记录。
第八条 未经领导批准,不准拆卸或配用其他人员的机器零件和工具。
第九条 对不遵守操作规程或玩忽职守,使工具、机器设备、原材料、产品受到损失者,应酌情给予经济处罚和行政处分。
第十条 设备管理部门要指派人员与各部门负责人,经常性地检查设备运行情况,并将其列为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