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企业金融制度研究
周 颖
(长春工业大学,吉林长春130000)
摘 要:本文根据现有的金融制度对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进行了解读,并且发现了症结所在,即中小企业同银行等金融机构存在三个结构性矛盾,直接影响了中小企业的贷款数量和贷款效率,所以,要想实现中小企业获得更好的发展,就要针对实际的漏洞实施改革。
关键词 :中小企业;金融制度;研究
中图分类号:F83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000-8772(2014)22-0094-01
收稿日期:2014-07-20
作者简介:周颖(1963-),女,吉林通化人,经济师。研究方向:经济理论和实践问题。
一、中小企业信贷市场制度性错位的原因
造成中小企业信贷市场制度性错位的原因有两方面,第一方面就是金融机构的信贷决策机制不利于中小企业融资。综合最近几年中小企业的融资情况来看,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原因不外乎企业信用等级低、风险大这两个问题,并且,中小企业的资信评估达不到信贷银行的要求。一般情况下,资金需求时间紧、期限短这两个中小企业融资特点往往同银行信贷审批权限集中的特点产生偏差;第二个方面的原因是信息不对称影响了银企关系的进一步发展。参照对各个中小企业的调查结果,可以看出,他们普遍坦言是自身的非国有企业导致了银行信贷难、融资难的局面。但是,真实的情况却不是这样,绝大多数的商业银行在投放贷款时最关心、最先考虑的因素是该企业是否有能力在期限内将贷款如数还回,将贷款投放到中小企业会存在多大的风险。这种情况就是,银行和中小企业之间存在信息偏差,严重限制了中小企业自身的发展。对于为中小企业提供贷款的银行等金融机构来说,需要加大信息宣传,让中小企业充分了解小额贷款、短期贷款等机制,加强同中小企业的合作。在现实中,一些中小企业并不公开自身的财务状况,因此,银行等金融机构并不能真实完整的掌握中小企业的信息,两者出现沟通屏障,直接导致了中小企业不能顺利及时的获得投资贷款。这种状况的出现使得很多中小企业只能采取自筹、占用客户资金、民间借贷等方式,此种做法,虽然可以提高中小企业的融资成本,但是,这种做法不够规范,为中小企业带来效益的同时也带来了纠纷,还干扰正常的信用秩序。
二、现行金融制度的配套服务体系不健全
导致现行金融制度配套服务体系不健全的因素主要有两个,分别是中介手续繁、费率高、效率低;担保机构的作用没有得到有效发挥。现在,与中小企业相关的金融服务体系并不能跟上时代的发展,而且,连接中小企业和银行等金融机构的中介服务质量和效率低,与中小企业的融资要求相差甚远。根据对中小企业的调查结果,可以看出,中小企业在申请贷款的时候,几乎没有可抵押物品,而且,贷款需要中小企业进行资产评估登记,资产评估登记不但手续繁,而且费率高,同中小企业时间紧、期限短的贷款需求产生冲突,同时也导致银行等金融机构不能快捷高效发放贷款。导致现行金融制度配套服务体系不健全的第二个因素就是担保机构的作用没有得到有效发挥,根据对中小企业融资情况调查结果,中小企业普遍反映担保公司没有完全履行其职责,发挥其效用。担保机构存在的最终目的便是协调中小企业同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关系,但是,随着担保机构自身的发展,往往改变了其根本职能,因此,也不能够为中小企业带来便利。
三、建议
(一)不断加强商业银行市场化改革进程,提高银行间接融资的资金配置效率
要想促进中小企业的快速发展,不但需要自身的努力,还需要各金融机构及时调整信贷政策,为中小企业提供资金支持。如此,便需要各个地区的银行等金融机构积极发挥自身作用,扮演好中小企业社区银行的角色,并且,针对本地中小企业发展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