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答辩状
【商业租赁合同纠纷】
答辩人:xxx投资经营有限公司,住长沙市xxx区xx街道xxx号xx小区xx花园xx号xx栋xx9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xxA01xxxxM
法定代表人:贾xx,董事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肖律师,xx市xx(长沙)律师事务所律师。住所地xxx区xx街道xxx号,代理权限:特别授权。
被答辩人:xxx置业有限责任公司,住长沙市xxx区xx街道xxx号xx小区xx花园xx号xx栋xx8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2101xxxxxx。法定代表人:钱xx,总经理
关于xxx置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xx公司)与被告xxx投资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xx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提出答辩如下:
一、xx公司隐瞒租赁房屋不能进行办公的真实情况,导致我公司拟与其签订租赁合同。
案涉房屋在20xx年当时是新建竣工,出租人xx公司称其是国企,是该房屋的权利人,产权手续正在办理中,很快就可以办妥。出于对xx公司是国企的信任,xx同意以其控股的正在经营中的xx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xx公司),以及另外准备成立的三家公司,总共四家公司,与xx公司于2016年xx月xx日与签订了合同,租期5年,从20xx年xx月xx日到20xx年xx月xx日,租赁了xx大厦xx楼一整层。合同签订时,涉案场地不具备办公条件,答辩人并不能实际使用涉案场地,且涉案场地作为经营用途,不具备办理公司注册和未通过消防验收等。
二、我公司长期严格履行合同,却一直无法使用租赁房屋进行办公经营,损失惨重。
租赁合同签订后,答辩人及其他三家公司严格按合同约定支付租金及其他各项费用,并耗费近千万元将毛坯房状态的一整层房屋进行装修,但租赁房屋却迟迟未能办出产权手续,导致我公司无法在租赁房屋注册和经营、其他三家公司未能如期设立注册。Xxx公司为了让租赁合同继续履行以获利,向xx一再承诺很快就能具备工商注册和经营条件了,并为我公司及其他公司提供其他地址(仅有地址信息,并未提供房屋)用于先设立注册,保证设立完成之后很快就可以变更到租赁地址。鉴于装修已投入巨大,对外宣传也都做出去了,为了避免更大的损失,20xx年xx月xx日,我公司、xx公司等暂用xx公司提供的其他地址信息先后办理了公司设立注册。但此后,案涉租赁房屋仍长期未能取得产权手续,导致我公司即便设立后却始终无法将该公司注册地址变更到租赁地址,不能开展办公经营。因公司不能违法异地办公,故一直未能经营。因为一旦开展业务,只要开具发票,市场监管、开户银行就会发现而进行处罚。
三、案涉5年租赁期的合同,xx公司实际只让我公司占有了三年多,我公司已经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