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答辩状
【商业租赁合同纠纷】
答辩人:xxx置业有限责任公司,住长沙市xxx区xx街道xxx号xx小区xx花园xx号xx栋xx8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2101xxxxxx。法定代表人:钱xx,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肖律师,xx市xx(长沙)律师事务所律师。住所地xxx区xx街道xxx号,代理权限:特别授权。
被答辩人:xxx投资经营有限公司,住长沙市xxx区xx街道xxx号xx小区xx花园xx号xx栋xx9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xxA01xxxxM
法定代表人:贾xx,董事长
关于xxx置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xx公司)与被告xxx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xx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被告xxx公司提出反诉,现针对xxx公司的反诉答辩如下:
xx公司要求损失的理由不成立且没有证据证明。理由如下:
一、我公司并没有将对方注册地址办理到涉案房屋的义务。根据双方20xx年xx月xx日签订的《补充协议》约定,我公司将xx大街xx号,xxx房相关合同及xx大厦房产证提供给xx用于工商注册使用,我方已按照《补充协议》的约定办理完毕相关事项,履行了我方应对履行的义务,因此,在注册事情上,对方遭受的损失与我方无关,何况对方提供的证据也不能证明对方因注册事宜实际遭受了多少损失。
二、对方主张20xx年下半年其才得知xx公司不是房屋权利人,我方欺骗对方说xx是权利人的主张并非事实,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1.1条明确约定“……乙方对租赁该房屋的现状及权属已有充分了解,自愿承租该房……”对方的主张也没有任何依据,我方有真实有效的委托经营协议,我方有出租权,对方也一直在使用涉案房屋,虽然我方房屋产权证明是在20xx年才办下来,但是xx公司一直都是涉案房屋的实际所有人,而且xx公司与xx公司有合法真实的委托经营协议,xx公司有对涉案房屋的出租权,何况对方也提到了其在之前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租金及其他费用,这种缴付租金的行为就是在履行双方签订的真实有效合同,房屋租赁的目的就是对方使用我方有租赁权限的房屋,对方也是一直占有使用着涉案房屋,显然合同目的已经实现,对方主张我方欺骗他们无理无据。
三、房屋租赁合同的目的就是对方租赁我方房屋,至于对方具体的经营我方无权也没有义务了解,对方在反诉状里主张的一直未能经营、经营不善等,与我方无关,因为根据双方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我方义务就是出租涉案房屋,至于对方的经营问题,这是对方自身内部的事情,无论是对方主张技术团队的离开,还是xx公司变成了空壳公司,无法正常经营,都与本租赁房屋一案无关,更何况对方的受到的经营损失是多少也没有证据证明,因此造成的损失没有理由要由我方承担,并且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