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
为了更好的完成任务, 取得更好的经济效益, 达到双赢目标,
本厂特规定以下几点制度,请全体员工认真遵守。
、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迟到早退半小时之内扣罚 20 元。
不得无故旷工,旷工一天罚款 100 元,连续旷工 3 天工资下浮
200 元,旷工 5 天工资下浮 500 元,连续旷工 7 天者按自动辞职
论处,满 27 天出勤者奖励 100 元。
二、本厂实行计件工资制度,按劳取酬,实行多劳多得,少劳少
得,不劳不得。以此调动全体员工的积极性。
三、出现产品质量事故,当事人应积极努力处理好,所用的工时
费由个人负责,需要其他人协助其工时费也有当事人负责。
四、环境卫生必须要清洁无杂物,任何人都不得把制件材料等放
在通道上确保道路畅通,吸烟后烟头不得随地乱扔,每发现一次
重罚200元。
五、每人所用的焊机、工具、工装等必须摆放整齐到位,所生产
的部件要摆放整齐,如不听劝阻者每次罚款 100 元。
六、安全为了生产,生产必须注意安全,在工作中如速反操作规
程而出现的事故后果由个人负责,如出现机械事故如实向上汇
报,如有隐购不报者,一经查清要视情节给与重罚。
七、在工作中不得看一些与工作无关的书籍,更不得玩弄手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