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知识: 公文的稿本有关考点
公文学问: 公文的稿本有关考点
说到学习公文的稿本,其实就是了解公文稿本的概念,留意区
分其外观概念, 然后看其有没有法定效力。 考试中会以哪类文本具有
正式效力?不具备正式效力为主要考察方式。需要同学理解,并记忆
完善。下面是我整理的公文的稿本有关考点,欢迎阅读。
(一) 分类和外观特征
() 概念, 稿本分为文稿和文本。文稿中包括草稿、定稿两种。
文本是指同一份文件,依据不同用途分为正本、 副本、存本、修订本;
一些法规性文件又有试行本、暂行本。
人草稿: 也叫未定稿(也叫争论稿,送审稿) ,是指供争论、征求
意见、修改审核、审批用的原始的非正式文稿,内容未正式确定,不
具备正式公文的效用。
草稿的外观特征是没有生效标准(签发人、印章等) ;文面上常有
“争论稿”、“征求意见稿”、“送审稿”、“草案”、“初稿”、
“三稿”等稿本标记。
加定稿,也叫签发稿,是指经批阅修改,由机关单位负责人签发
的或经肯定会议争论通过正式生效的文稿。其内容已确定,为已履行
法定生效程序的最终完成稿, 具备正式公文的效用,是制作公文正本
的标准依据。
定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