咖啡馆规章管理制度
为加强管理、实现工作规范化和制度化,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水平,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1、作息安排
1.1 营业时间:早班10:00—18:00;晚班17:00—24:00;
(早班人员需提前半个小时到店进行卫生保洁及营业准备工作)
(周末营业时间延迟到01:00)
1.2 调休安排:1天/周
(调休时间段为周一至周四,周五至周日不安排调休)
(若有请假须找到换班人员进行工作交接)
(店长负责每周排班工作)
2、考勤管理
2.1 所有员工均应按规定上下班时间打卡或签到。
2.2 迟到/早退:
工作时间开始60分钟以内到公司者为迟到;工作时间终了前60分钟擅自离开公司者为早退。
迟到或早退5分钟内不计,15分钟以内扣款5元,15分钟-60分钟以内扣款20元,60分钟以上按0.5天事假计。
(迟到超半个小时按旷工半天计)
2.2 旷工:
未经事前请假或假满未经书面续假而擅自不到岗以旷工论处。迟到、早退、擅离职守超过60分钟,视为旷工。
旷工最小计量单位为半天,不到岗超过60分钟按旷工半天计。
旷工半天扣除当天工资,旷工一天扣三天工资。
当月旷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