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开展贴甫类
医疗器械注册专项检查工作方案
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开展贴甫类
医疗器械注册专项检查的通知》( 食药监办械[2013] 34号 )
(以下简称《通知》) 的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特制订本检
查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贴数类医疗器械注册专项检查,进一步统一该
类产品的注册审批尺度,切实解决非医疗器械按照医疗器械
审批及高类低批等问题,发现注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及时
整改,提高贴甫类产品注册审评审批水平。
二、检查原则
严格按照《通知》规定的四条原则进行检查。
三、检查范围及内容
检查范围: 以无纺布等材料作为背衬而制成的,含药及
/或热、磁等材料的效期内贴甫类医疗器械注册产品。
检查内容: 按照《第一类医疗器械注册工作重点检查参
考项目》( 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开展第一类医疗器械
注册工作检查方案附件 2 ) 进行检查,可以增加,但不得减
少.
重点检查所审批的产品是否存在将非医疗器械作为医
疗器械审批的情况; 是否存在高类低批的情况; 已批准的产
品名称和适用范围等注册信息是否存在夸大、断言功效以及
容易造成与药品名称混淆的情况等。
四、工作要求
(一) 按照第一类医疗器械审批的贴甫类产品的专项检
查工作,纳入第一类医疗器械注册工作检查同步进行,设区
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按照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
局开展第一类医疗器械注册工作检查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