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5文库
登录
注册
2

高考科目改革回顾

210阅读 | 8收藏 | 2页 | 打印 | 举报 | 认领 | 下载提示 | 分享:
2
高考科目改革回顾第1页
高考科目改革回顾第2页
福利来袭,限时免费在线编辑
转Pdf
right
1/2
right
下载我编辑的
下载原始文档
收藏 收藏
搜索
下载二维码
App功能展示
海量免费资源 海量免费资源
文档在线修改 文档在线修改
图片转文字 图片转文字
限时免广告 限时免广告
多端同步存储 多端同步存储
格式轻松转换 格式轻松转换
用户头像
诙谐 上传于:2024-07-15
高考科目改革回顾 上个世纪80年代,高考一直采用文科考6科、理科考7科的形式 1991年,湖南、云南、海南3省进行在高中会考基础上减少高考科目的改革;1995年全国各省(市、区)都实行了会考后的高考“3+2”科目设置方案,即语文、数学、英语3科为必考科目,文史类加考政治和历史;理工类加考物理、化学,每科满分原始分为150分。 1999年在“3+2”高考科目改革8年后,广东省率先推出“3+X”高考科目改革。之后,山西、吉林、江苏、浙江4省相继试行“3+X”高考科目改革,2001年在北京等十多个省、市扩大试行,2002年在全国全面实施。 “3+X”方案中,“3”是指语文、数学、外语3门为必考科目,“X”是指在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科目中选择1至2科。此后,大部分省、市陆续实施的“3+X”科目方案是“3+文科综合/理科综合”,少部分省、市实施的是“3+大综合(或)+1”方案。所谓综合测试,不是对各科目按比例的“拼盘式”考查,而是一种着重应用和能力的测试。 2000年教育部决定实施分省命题,上海、北京率先单独组织高考命题工作之后,从2004年起又先后增加了天津、辽宁、江苏、浙江、福建、湖北、湖南、广东、重庆、山东、安徽、江西、四川、陕西等14个省、市,2006年全国实行分省命题的省、市已达16个,涉及的考生占全国考生的65%左右。至此
tj