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欧亚学院教学团队建设实施办法
(征求意见稿)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教高〔2007〕1号)和《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本科教学改革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7〕2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推动我院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师的教学能力与创新能力,结合我院实际,特制订本实施办法。
一、建设目标
通过优秀教学团队的建设,在学院建立高素质的教师队伍,基本形成新型的、适合应用型人才培养的教学模式和方法,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取得突破,专业建设和课程建设更具特色,学院的教学质量得到进一步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显著增强;使学院教师队伍在组织结构、过程管理和教学质量的提高上协调发展,形成可持续发展的良好机制,基本适应学院未来建设与发展的需要。
二、设置要求
以教研室、实验室为建设单位,以系列课程或专业为建设平台,建立系列课程教学团队或专业建设教学团队。系列课程教学团队,主要以基础课程教学为单位进行建设,以课程建设为主要内容,精品课程建设为目标。专业建设教学团队,主要以专业主干课程及其重要实践教学环节为建设内容,以优势特色专业建设为目标。
(一)每个教学团队设有一名师德高尚的教授(或副教授)作为带头人,实行在分院、系(基础部)领导下的课程教学负责制。设骨干教师岗位1-2人,主讲教师岗位2-4人,助课教师岗位3-5人和教辅岗位1-2人,团队成员总数在10人左右。
(二)每个教学团队必须有教授、副教授、讲师、助课教师及必备的教辅人员组成。
(三)每个教学团队应承担一定规模的本科生公共课、基础课或专业核心课程的教学任务。
三、建设内容
(一)加强师资培训
根据本团队的年龄结构、学历结构、职称结构,在三年内对团队成员进行有计划的培训和提高。
(二)改革教学内容
紧密结合社会经济发展趋势,深入研究本学科专业发展趋势,充实国内外先进的教学内容,促进教学研讨和经验交流,以适应经济、文化发展对人才质量、规格的需要。
(三)创新教学方法
加强与其它高校相关专业、学科教学的经验交流,探索适合我院和本专业人才培养模式的启发式教学、研究式教学、互动式教学、案例教学等教学方法。
四、岗位条件
(一)带头人
1、本院教学一线教授(或副教授),年龄一般在60岁左右,十年及以上高校教学经历。
2、能担任团队核心课程主讲任务,教学效果优秀;熟悉本学科专业及课程体系的教育教学改革趋势,有明确的教育教学改革和课程建设思路,改革意识强,目标明确。
3、具有团队协作精神和较强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能指导本团队课程体系、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手段的改革。
4、在本科教学工作中已取得较大成绩,主持过省(部)级以上教改项目或精品课程,获得省(部)级以上教学成果奖或教材奖。
5、具有本学科领域内丰富的教学(科研)成果和较高的学术水平,在青年教师培养方面成绩显著,在国内本学科专业教育教学方面具有一定影响。
(二)骨干教师
1、长期担任本科教学工作,具有副教授及其以上职称任职资格,应主讲本科课程3年以上,原则上应完整主讲过团队系列课程或专业主干课程中的1门课程。
2、坚持教学科研相结合,具有丰富的教学、科研经验和较高学术水平,并在近三年的教学工作中取得院级以上教学成果;教学工作考评优秀。
3、熟悉本学科专业的发展前沿和本课程教育改革的趋势,有较强的改革意识,能积极参与教学内容、课程体系、教学方法和手段的改革,有明确的教学改革和课程建设思路,并已取得一定成绩。
4、具备一定的组织管理和领导能力,善于团结他人一起工作,曾指导过青年教师,成绩突出。
(三)主讲教师
1、一般应具有3年以上讲师任职资格,或副教授及其以上职称任职资格,近三年一直主讲本科课程。
2、具有较丰富的教学经验和一定的学术水平,教学工作考评良好。
3、熟悉所授课程教学改革的发展趋势,具有改革意识,能积极参与教学内容、课程体系、教学方法和手段的改革,并已取得一定成果。
(四)助课教师
1、已获硕士学位或助教任期已满两年。
2、熟悉教学内容或实验内容,具有上课或主讲部分章节的经历, 教学工作考评良好。
3、有一定的改革创新意识。
五、岗位职责
(一)带头人
1、在分院、系(部)领导下,负责本团队所属优势特色专业或精品课程的建设与改革,考核骨干教师、主讲教师、助课教师完成各项任务情况,确保建设质量。
2、负责规划和组织本专业或课程教学内容、课程体系、教学方法和手段的改革,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聘期主持或承担学校及省(部)级以上教学改革和研究项目2-3项,每年至少发表教育教学研究论文1篇。
3、全面负责课程、教材和实验室的配套建设,主持编写教材1-2部,组织完成团队专业或课程教学文件以及多媒体课件建设。
4、负责团队师资队伍建设工作,定期组织开展团队教学研讨和交流活动,在教学上指导青年教师2-3名。
5、每学年至少讲授本团队所属专业主干或基础课程1-2门,本科教学总时数不少于120学时。每学期至少主持1次教学观摩课,指导性听课不少于4学时。
(二)骨干教师
1、具体负责1门课程的教学过程全面管理;负责安排落实教学日常工作,教学质量考核,确保教学任务的完成和课程教学质量的提高。
2、组织并积极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