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援助中心规章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法律援助中心是在人文社会科学学院院团委的领导下的一级社团, 肯在
推广法律知识,普及法制观念。
第二章 部员
第二条 凡取得华北科技学院学籍、承认本社团规章制度并通过本社团面试考核
的在校生为本社团成员-
第三条 部员的权利
、 在本社团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部有表决权(受留校察看处分者
除外) 。
、 有参加本社团各类组织和各项活动的权利。
、 有对本社团各项工作进行监督,提出建议和批评的权利.
四、遇到困难或不公正待遇时,有权请求本社团帮助与保护。
五、有自愿退出本社团的权利,但应向社团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并
记录存档-
第四条 部员的义务
、 积极培养自己的优良品质,有高度责任感和无私奉献精神。
、 积极参加本社团各项活动,完成本社团交给的各项任务。
:、遵守本社团规章制度,执行本社团决议。
四、遵纪守法,遵守校规校纪,维护正常的教学生活秋序。
五、不论何时何地,维护本社团的声蕉。
第三章 社团职责
第五条 本社团直接对院团委负责。
第六条 本社团以本校学生和老师为服务对象, 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 增强
广大师生的法制观念。主要是定期在校园进行法律知识宣传工作,包括
法律知识宣传板报和法援网站等的宣传工作。
第七条 本社团对部员负责,通过多种形式的活动和培训,扩充部员法制知识-
第四章 会议制度
第八条 ”全体例会
、组织形式
1、法援例会为每两周一次,地点为致远楼 11 楼模拟法庭,特殊情
况由相关人员另行通知。
2、例会前要做好必要的准备工作,合理安排会议时间,例会时间一
般情况下不需要太长,控制在 1 个半小时之内完成。
3、会议由会长主持。
4、例会开始时,法援主任对法援成员进行考勤。
二、会议内容
1、回顾法援两周内的工作并总结,及时反馈工作落实与进展情况,
并处理工作中遗留的问题。
2、安排部署法援近期的工作。
3、法援成员可以在例会上自由发言,积极反映问题。
三、会议纪律
1、法援副部级以上干部要求提前十分钟到会,部员要求提前五分钟
到会,不得迟到、早退、无故缺席,因改不能参加例会,要请假。
2、请假要在会议召开前,由他人代请,口头、会后请假,一律无效。
3、请假必须使用书面请假条,由会长或副会长签字方可,请假条必
须使用办公室统一制定的格式〈《见附表一) ,和否则作废。
4、请假条每月送办公室存档。
5、与会者迟到者,第一次女生做十个蹲起,男生十个仰卧起坐:以
后每次累加十个。
6、无故缺席一次, 予以警告, 无故缺席两次, 表演节目《内容自定) ,
无故缺席三次,以自动退会处理。
7、与会者须自觉维持会场秩序,非自由发言时间须保持安静,手机
及其他通讯设备须关机或调成静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