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行赔付”服务制度
签发人:时空谷人
一、 目的:
为认真落实《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本市场《文明诚信制度》,切实保护顾客的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经营秩序,从而深化目标消费群体中的品牌忠诚度;同时也为了各商户的经营环境、市场服务、切身利益和长远发展奠定坚实的市场基础,特制定本制度。
二、 适用范围:
XX城各商场全体商户(其中租墙、租顶商户,其行为由摊位户主负责) 三、内容:
1、所有进驻商场经营的商户,必须遵守各项法律、法规,特别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做到保证顾客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有必要实行“先行赔付”制度。
2、“先行赔付”是顾客有充分或有明显的凭证、证据显示其消费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在商户无正当理由拖延、拒绝赔付、无力赔付、无法的情况下,市场管理部有权用该商户的信誉保证金进行先行赔偿, 事后商户在一周内必须补齐信誉保证金。
3、 商户在商品售出后,必须开据正规票据和售后服务手续。
4、 凡符合以下条件中任意一条者,即可实行“先行赔付”:
(1)当顾客有充分或明显的凭证、证据显示其消费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
(2)当商户同顾客的自行和解失败时;
(3)当商户拒不履行义务,明知有过错又不愿承担责任或不接受调解时;
(4)顾客直接请市场管理处或国家有关部门及媒体处理时。
5、 公司市场管理部先行对商户收取一定的“质量信誉保证金”,以确保 “先行赔付”制度的顺利执行。
6、“先行赔付”制度由市场管理部根据相关管理规定落实办理。
7、 市场对商户进行遵纪守法教育,如果发现商户存在严重违法或违反市场规定行为者,可对其解除合同, 将其驱逐出商场或由工商部门进行查处。
8、“先行赔付”是关于商户和消费者的切身利益,同时直接影响商场的经营形象,全体商户必须认真对待,遵守本制度。
先行赔付服务承诺内容
"先行赔付"的含义
"先行赔付"是指当消费者在XX名优市场出现质量或服务问题时,顾客有充分或有明显的凭证、证据显示其消费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在商户无正当理由拖延、拒绝赔付、无力赔付、无法的情况下, 顾客凭《服务保险卡》可以要求市场先行赔付;
"先行赔付"的条件
1、顾客须提供加盖“XX名优市场” 售后服务专用章的《售后服务保险卡》和商户提供的销售单据、收据或销售发票:
① 属于产品质量方面的问题,其期限必须在国家、行业或XX名优市场承诺的“三包”有效期内。装饰材料的"三包"有效期国家、行业有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