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先行支付制度浅析
[ 提要 ] 我国社会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制度保障劳动者在不能及时获得费用补偿时的合法
权益 , 是一项大了胆的制度创新。但目前我国社会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制度立法工作尚不完善 ,
存在较大的进步空间.本文从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和完善社会保险立法体系两个方面分析制
度的必要性 ,指出目前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对策建议.
关鳃词 : 社会保险基金 ; 先行支付 ; 费用追偿
引言
2011 年 5 月 10 日,在重庆远润建筑劳务公司工作的匡中明不慎从钢管架上蔡落 , 依
法认定为工伤 ,但此前双方并未签订劳动合同,匡中明也未参加工伤保险。2012 年, 重庆
市I津区人民法院判决远润建筑公司支付磊中明各项费用共 201 ,442.38 元。申请强制执
行生效过程中,江津法院戴定中止执行。2013 年 6月 21 日,匡中明向江津区医保中心提
交 《社保基金先行支付申请书》 ,医保中心以此前匡中明并未参加工伤保险目不属于江津区
医保中心服务对象为由不予支付,后经人民法院判决,撒销医保中心做出的《关于匡中明同
志申请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的回复》,判令其审核并发放工伤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