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控制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更好的贯彻《山东省工程造价咨询管理办法>,确保
工作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公司承办各项工作业务均应严格按照K山东省工程造
价咨询业务操作指导规程》及各项执业标准执行
第二章 ”质量控制政策
第三条 ”执业质量是本公司取得社会承认的前提、核心、保证,
是关系本公司生存和发展的头等大事, 全体从业人员必须象保护自己
的生命一样,保证执业质量。
第四条“把执业质量作为检验执业人员工作能力、业务水平、职
业道德以及贡献大小的重要依据和条件。
第五条 “年度计划指标的考核,以质量指标为否定指标。
第三章,”质量控制体系
第六条”建立严格的质量控制体系,保证本公司的执业质量。建
立技术总负责人领导下的分工责任制予以保证。
第七条 对本公司出具的每项业务报告均实行三级核制:
】 造价工程师为一级审核主体,负责组织本专业概预算人员拟
定咨询实施方案,核查资料使用、咨询原则、计价依据、计算公司、
软件运用是否准确。动态掌握本专业咨询业务实施状况,协调并研究
解决存在的问题。
2 项目负责人为二级审核主体, 项目负责人及确定各专业界限,
协调各子项、各专业进度及技术关系,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根据咨
询实施方案, 有权对各专业咨询工作进行调整和修改并负责统一咨询
业务的技术条件,统一技术经济分析原则。
3 技术总负责人为三级审核主体,技术总负责人负责审核人员、
校核人员、编制人员之间的技术分歧意见,对审核的咨询成果负责,
同时总负责人协调处理咨询业务各层次专业人员之间的工作关系, 对
咨询业务专业人员的岗位职责、业务质量控制程序、方法、手段进行
调整。
第四章, 质量控制责任
本质量控制责任实行层层负责制,即助理人为项目负责人负责,
部门负责人为技术总负责人负责。
第八条”本公司质量的三个控制点:
1 签约关。部门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负责与委托人签订约定书。
在约定前,负责签约人必须与委托人洽谈,了解委托人的基本情况和
委托业务有关事项, 如因未进行了解或了解情况不详给公司造成信誉
和经济损失或影响审计工作质量的,由签约人负责。
2 复查关。项目负责人对其交给助理人员办理的审计业务进行
复查。部门负责人应要求项目负责人连同工作底稿在内的有关审计资
料报审,如无要求,只对报告审查后上报到技术总负责人审稿, 若出
现质量问题,由部门负责人负责。
3 复核关。技术总负责人审核据以形成审计报告的工作底稿和
取证,看其是否齐全、完整,计算是否正确,所用法规是否准确,如
有疑问应通知部门负责人进行复查, 如无复核或没有要求部门负责人
进行复查而影响工作质量时,由技术总负责人负责。
第九条 ”建立案例分析会,对案例进行分析解剖, 并研究相应的
保证措施。分析会分为定期和不定期两种:
定期。每月月末最后一周的周五。
不定期。工作中遇到重大或疑难问题时,技术总负责人认为有必
要, 可以召开。
第五章 ”质量考核和奖罚制度
第十条“本公司建立质量考核制度,技术总负责人工作质量考
核,项目负责人负责对其助理人员的工作质量考核。
第十一条 项目负责人按月将其助理人员的质量考核情况上报
部门负责人, 部门负责人对项目负责人考核情况及项目负责人上报的
助理人员考核复查后汇总,上报技术总负责人。
第十二条”质量考核分为优秀、良好、一般、差四级。
优秀: 严格按照《山东省工程造价咨询管理办法》和《山东省工
程造价咨询业务操作指导规程》执业,并有所改进和发挥。
良好: 能够严格按照“山东省工程造价咨询管理办法》和《山东
省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操作指导规程》 执业,没有出现任何问题或返工
现象。
一般: 基本按照《山东省工程造价咨询管理办法》和《山东省工
程造价咨询业务操作指导规程>执业, 虽有人小的失误 , 但已及时补救。
差: 没有按照“山东省工程造价咨询管理办法》和《山东省工程
造价咨询业务操作指导规程》执业,有较大的失误,虽经指出作了补
救,但造成工作效率低或造成一定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