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六请根据下列写一份刑事自诉状赵某男57岁大学本科毕业汉族与张红女54岁大学本科毕业汉族于1977年结婚育有一女女儿早已成家并在国外工作居住夫妻俩原在市研究所工作赵某任该所研究室副主任张红任该所服务公司副经理住在该所宿舍楼栋单元号2002年赵某辞职下海被聘到广东省市空气净化器公司工作起初赵某每两个月回一次家对家里的生活也尽力照顾但是自2003年下半年赵某到市模具厂工作后赵某便渐渐发生了变化近一年的时间内赵某一直以工作忙为由没有回家只是每月寄一笔钱给张红原来赵某到市模具厂工作后结识了在市一家夜总会从事服务工作的余某女33岁省县镇村人赵某贪恋这位小自己24岁的年轻丽人的姿色以各种小恩小惠相诱而家境贫寒的余某贪图赵某的金钱也自然抓住赵某不放不久二人便以夫妻名义住在一起2005年初赵某到广东另一家公司工作余某也随着赵某前往仍以夫妻名义住在一起此时的赵某周旋于张余二人之间一边与余某过着夫妻生活另一边对合法妻子说要与之白头皆老相守终身2005年9月张红想到国外看望女儿希望赵某一起去赵某以工作忙走不开为由回绝了后来在张红的一再要求下赵某勉强答应到北京为其办理出国手续但背地里却将余某带在身边张红出国后赵某与余某在北京尽情玩了半个月后乘飞机回到市并在度假村的别墅内以夫妻名义同居当地人都知道赵某有两个老婆2006年3月赵某向张经提出离婚并称要与余某正式结婚还要求张红接受现实如不愿离婚就容忍他组建一夫二妻的三人家庭否则不再回家也不再给张红生活费张红当场拒绝此后在长达一年的时间内赵某便没有回家也没有给过张红一分钱张红认为赵某包养二奶长达5年之久并以夫妻名义同居自己与赵某的夫妻感情已经破裂且赵某的行为已触犯刑法第258条的规定构成重婚罪而且自己与赵某的夫妻感情已经破裂遂于2007年4月16日向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追究赵某的刑事责任并解除自己与赵某婚姻关系而且要求家庭财产全部归自己所有张红提出的证据有赵某在市模具厂及广东另一家公司工作期间与余某以夫妻名义同居的房东邻居的证词赵某与余某在北京及度假村玩耍期间的宾馆住宿登记表的复印件赵某与余某乘飞机的旅客登记表的复印件等刑事自诉状自诉人张红女54岁汉族大学本科毕业住在该所宿舍楼栋单元号被告人赵某男57岁汉族大学本科毕业住在宿舍楼栋单元号案由和诉讼请求1被告人赵犯重婚罪请求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追究赵志平的刑事责任2请求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解除我与赵某的婚姻关系事实与理由我与赵某于1977年结婚育有一女女儿早已成家并在国外工作居住夫妻感情一直很好2002年赵某辞职下海被聘到广东省市空气净化器公司工作后只是每月寄一次钱给我一年不回一次家并结识了在一家夜总会从事服务工作的余某不久二人以夫妻名义住在一起2005年9月我想到国外看望女儿希望赵某一起去赵某以工作忙为由走不开回绝了我一人出国后赵某与余某在北京玩耍了半个月并在XX度假村的别墅内以夫妻名义同居2000年3月赵某向我提出离婚并称要与余某正式结婚让我接受现实否则就容忍他组建一夫二妻的三人家庭遭到我拒绝后此后长达一年的时间里赵某便没有回过家也没有给过我一分钱上述事实有各种书证证人证言为证综上所述赵某背着妻子包养二奶长达5年之久并以夫妻名义同居不履行对合法妻子的义务赵某的行为已触犯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的规定构成重婚罪应当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我与赵某夫妻感情已破裂同时请求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解除我与赵某的婚姻关系为此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之规定向你院起诉请依法判处证人姓名和住所其他证据和证据来源1赵某在市模具厂及广东另一家公司工作期间与余某以夫妻名义同居的房东邻居的证词1份2赵某与余某在北京及渡假村玩耍期间的宾馆住宿登记表的复印件1份3赵某与余某飞机的旅客登记表的复印件1份此致市人民法院附本诉状副本份证据材料份自诉人张红2007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