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谜念 上传于:2024-07-02
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规定 为加强增值税发票管理的严肃性,规避增值税发票税务管理风险,现对增值税发票管理事项统一规定如下: 客户“一般纳税人资格”的确定 对需开具增值税票的客户,必须对其“一般纳税人资格”进行审核,需相应提供以下资料: 《国税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或其他有效证明资料)》复印件; 《银行开户许可证》等证件的复印件; 对非直接往来的商超客户,确需要求“带票结款”的,经物流经理查实后,按公司相关  流程,要求商超客户提供《采买授权书》原件; 增值税开票资料即客户名称、税务登记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等(注意审核与所提供的有效证件必须一致)。 增值税发票开具原则 对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的客户,必须按以下要求开具增值税票: 必须具有真实的交易; 开票金额按当月货款(冲抵配销政策后的金额)精确至元角分予以开具,若有预收账款的,对预收款部分在未实现交易前不予提供增值税票,待实现交易后再行补开增值税票 货款的收取必须通过银行进行划转,原则上应在货款到达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后再行开具,对以现金结算的货款部分不提供增值税票。 任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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