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招
投
标
管
理
制
度
编制单位:合同预算部
招 投 标 管 理 制 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XX建工集团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招投标工作,维护公司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及公司有关规定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范围内进行的招投标活动包括工程项目投标、工程项目的内部招标、专项工程分包、劳务分包以及各类物资及工程材料、机械设备(包括办公用品、微机耗材)采购的招投标活动,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所承接项目内部经济承包、专项工程分包、劳务分包以及物资和工程材料采购达到以下限额必须进行招标:
公司所承接项目内部经济承包项目达 500 万元以上的;
专项工程分包项目 80 万元以上的;
劳务分包项目单项达 5 万元以上的;
物资及工程材料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 20 万元以上的;
机械设备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 20 万元以上的;
以下项目可以不招标:
限额以下经公司经营管理班子批准的项目可以不进行招标;
公司自营工程;
特殊工程、潜在投标人较少的项目可以不进行招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