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大学自考本科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要求作者: 发表时间:2010-08-28 05:55 点击数:162 来源:未知一、授予学位的条件: 1、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的公共课、基础课和专业主干课程平均成绩达到75分以上;三门学位课程成绩分别达到80分以上;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本科毕业生三门学位课程平均成绩应达到70分,其中每门课的成绩不得低于65分。 2、外语水平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 通过湖北省学位办统一组织的学位外语考试(英语专业学生考第二外语);每年四月份第二个星期六上午考试;先考学位,学位不过,再考四级(六月份) (2) (非英语专业学生)通过国家大学英语四级或六级考试,原四六级证书有效,现在参加考试的必须达到425分以上。申请学士学位以参加学位外语考试为佳。 二、申请学位需提供的材料: 1、填写《学位申请与审批表》, 2、毕业证书复印件, 3、身份证复印件, 4、四级证(或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参加学位外语考试的无此项), 5、自学考试社会开考专业学生需提供考试院出具的成绩证明, 6、一寸和两